1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一、专利收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二)申请附加费1.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2.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三)公告、公布印刷费50(四)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五)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500(六)复审费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七)专利登记费1.发明专利20022.实用新型专利1503.外观设计专利150(八)年费1.发明专利1—3年(每年)9004—6年(每年)12007—9年(每年)200010—12年(每年)400013—15年(每年)600016—20年(每年)8000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3年(每年)6004—5年(每年)9006—8年(每年)12009—10年(每年)2000(九)年费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十)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十一)延长期限请求费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2.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十二)著录事项变更费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3(十三)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1.实用新型专利24002.外观设计专利2400(十四)无效宣告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00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十五)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30注: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专利收费-PCT申请收费(一)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1.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国际申请费、手续费),其收费标准和减缴规定参照《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执行,实际收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际申请日所在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计算。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1)传送费500(2)检索费2100附加检索费2100(3)优先权文件费150(4)初步审查费1500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4(5)单一性异议费200(6)副本复制费(每页)2(7)后提交费200(8)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9)滞纳金按应交费用的50%计收,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超过《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中国际申请费的50%。(二)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1.宽限费10002.译文改正费初审阶段300实审阶段12003.单一性恢复费9004.优先权恢复费1000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准依照国内部分执行。5专利收费-依据约定收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时,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布图设计登记费(每件)1000(二)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每件)1000(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每件每次)50(四)延长期限请求费(每件每次)150(五)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每件)500(六)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每件)150(七)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裁决费(每件)150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三、专利代理人考试考务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专利法律知识科目(每人)13(二)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每人)13(三)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每人)176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第二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收税标准印花税(代收)(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印花税(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每件5元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价格咨询投诉电话:(010-62356655)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