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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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练习题物权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对物权性质的认识问题。物权是对世权和绝对权,其义务主体包括物权人以外的一切人。物权人仅凭自己的权利就能实现其权利,其他人仅负有不得侵犯其权利的义务。物权最本质的特征是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对人权属于请求权的理论表述,为债权的特征,不为物权的特征。故选项为C。2.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用益物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种类问题。动产物权,顾名思义,只能在动产上存在的物权。所有权的客体,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抵押权的客体,既包括动产、不动产,也包括权利。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故本题选项为C。3.下列属于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方式的是()A.添附B.先占C.赠与D.没收[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不依赖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一般直接依据法律规定,有时依据习惯。传来取得是指依据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添附、没收取得所有权,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先占取得所有权,或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习惯。赠与取得所有权,一定依据原所有人的意志。故本题选项为C。4.典权人对典物不享有的权利是()A.使用权B.收益权C.转典权D.抵押权[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典权人的权利问题。典权人对典物享有用益权,其具体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典权、典权转让权、留买权、重建权和费用求偿权。而抵押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性质,而属于担保物权。故本题选项为D。5.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A.国有土地使用权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C.企业所有的汽车D.个人承包的耕地使用权[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抵押财产的问题。依《担保法》规定,抵押财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林木等,但农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不得设置抵押,故本题选项为D。6.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押当事人的财产,其对扣押财产的占有是()A.善意占有B.非法占有C.合法占有D.恶意占有[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占有的分类问题。善意占有属于非法占有之一种,它是指非法占有人基于善意而占有他人财产。恶意占有亦为非法占有的一种,它是指非法占有人明知为他人财产而占有他人财产。人民法院扣押当事人财产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故本题选项为C。7.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权归()A.发现人B.占有人C.国家D.集体[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的归属问题。依《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受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故本题选项为C。8.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A.按份共有B.收归国有C.甲个人所有D.共同共有[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问题。依《民通意则》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故本题选项为D。9.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地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破产还债顺序问题。依破产法规定,破产还债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国家税款、普通债权。已设定抵押担保的债权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其设定抵押担保的债权不为破产债权,故本题选项为A。10.以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协议生效的是()A.房屋B.航空器C.电视机D.机动车辆[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的生效要件问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和林木、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抵押权的生效要件,除当事人签订抵押权协议以外,还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对于其他财产设定抵押,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抵押协议,抵押权即生效力。故本题选项为C。11.甲、乙、丙三人各出货2000元买一条船后,甲欲投资开商店,故想转让自己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出15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买下,丙即表示愿2000元买下。根据法律规定,甲应将其份额卖给谁?()A.乙B.丁C.丙D.丁或丙都可以[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只愿出1500元购买甲的份额,不具备同等条件。丁不为按份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项为C。12.甲、乙共有一间房屋,甲拥有20%的份额,乙拥有80%的份额,出租给丙住,合同尚未到期,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论述正确的有哪些?()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已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按份共有人基于共有关系而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基于承租合同而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这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未作规定,但依据物权代于债权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项为D。13.李某在县里有临街房屋12间,是祖遗房产。因为李某是孤寡老人,长期以出租房屋为生。1970年该县食品公司因扩大营业用房,便主动找李某协商要求买房,李某未同意。以后县食品公司又提出要求典当房屋,李某开始不同意,后经人说和,双方达成了房屋典当协议。协议规定:“李某愿将12间房屋出典给县食品公司,典价12000元,典期无限,立约为凭”。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李某与县食品公司之间确立的是什么法律关系?()A.买卖关系,因为协议声明典期无限B.典权关系,因为协议虽声明典期无限,但实际履行时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C.典权关系,但典权关系不合法,不能成立,因为规定的典期没有限制D.买卖关系,但价格偏低,李某可要求另找差价[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典权法律问题。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房屋)而为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是不动产用益物权。房屋买卖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转让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并办理过户登记,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债权合同。本题中,李某与县食品公司就房屋设定典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没有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意思,故应为典权关系。对双方未约定典权的期限,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经过30年未赎的,原则上应视为绝卖。可认定,当事人未约定典权期限的,最长期限为30年。故本题选项为B。14.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A.相邻权B.住宅所有权C.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农村居民为居住使用,可依法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并可拥有建筑其上的住宅所有权。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公民个人在我国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相邻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比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本题中,村民乙越界建房侵入甲的宅基地,侵犯的是甲对其宅基地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而非相邻权。故本题选项为C。15.甲将一幅古画寄存在乙处,乙死亡,该古画由乙的两个儿子丙、丁占有,丙、丁以为古画为其父所有,送权威机构鉴定该画价值50万元,两人约定,该画归丙所有,丙付给丁25万元。丙是否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A.能取得,因为丙、丁取得该古画是出于善意。且丙向丁支付了对价。B.能取得,因为丙取得该画时与丁实施了法律行为。C.不能取得。因为丙、丁从乙处取得该画并未实施法律行为。D.不能取得。因为丙、丁并非善意占有该画。[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善意取得、遗产继承法律问题。依民法原理,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地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其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为动产;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另依《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题中,古画并非乙个人合法财产,而为甲所寄存之物,故在乙死亡后,该古画不为其遗产。丙丁虽占有该古画,但不能依据继承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丙丁负有保管古画并返还于甲的义务。虽丙支付丁25万元,但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能依法取得古画所有权。故本题选项为C。16.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依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习惯而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合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本题选项为A。17.甲将三间私房中的西屋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西房两间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东房一间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18.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已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一物两类问题。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债权有效。甲在交付标的物之前仍有权处分该标的物,甲与丙之间的合同债权因此有效。甲又将标的物交付给丙,丙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丙成为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因此,乙无权要求丙交付标的物,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19.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已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拟制交付[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交付的方式问题。简易交付是指义务人实际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人。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付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故本题选项为B。20.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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