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FTF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贵州师范大学FTF协会第二条社团性质:面对面智力桌面游戏,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拓展学生智力开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社团是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承认《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接受贵州师范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花溪校区办公室指导单位的业务指导。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社团活动范围:(一)以“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拓展学生智力开发”为宗旨在校内对本社团进行宣传(宣传方式:宣传海报,宣传微博,口述宣传),让更多的同学加入我们的社团当中;(二)本校学生承认本社团章程即可加入本协会,但未经许可,不得以本社名义进行任何活动;(三)在社团活动周,积极配合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积极举办有利于身心健康,拓展智力的桌游活动与桌游比赛;(四)在社团活动周其他时间,举办社员间的桌游活动,丰富社员课余生活,拓展社员智力开发;(五)本社团外联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进行拉赞助,拉来的赞助用于桌游用品的购买,以及活动的开支。第三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贵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三)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二)经本社团主席团(主席团中任意一人)认定考核;(三)提交会费;(四)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参与社团的每次活动;(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积极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会费不予退还)。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以及各机构部门人员;(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或会员代表)负责。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方针;(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三)学习成绩中上以上;(四)本学期未受过学校的处分。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支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规则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一)会费,20元|人(四年);(二)捐赠;(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费。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用其他,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贵州师范大学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校社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校社联组织的财务统计。第二十八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九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有校团委、校社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经交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协议。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贵州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校社联核准之日起生效。贵州师范大学FTF协会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