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学号姓名性别学院——200学年度第学期专业班级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选择重修方式自修学生签名:年月日随下一年级听课申请重修理由学生签名:年月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意见以及拟安排学习方式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开课单位意见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备注说明:1、必修课和限选课考核不及格课程,须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重修课程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可重修。由开课单位根据学期开课情况安排学生学习。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修次数不限。3、课程重修申请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4、开课单位须在第三周将重修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