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独使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二、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职责1、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标准。22、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监督管理资产报废处置情况,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4、组织固定资产清查清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闲置及待报废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形成书面的清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5、运行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编制、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建账及相关资料备案。6、财务资产部主要负责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增减变动及价值变动等进行核算与监督。7、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台账的建立及所属单位办公设备、通讯设备、车辆等实物固定资产的编制管理。8、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对公司机关及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审计。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造成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固定资产新增管理1、公司各部室、所属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需编制拟购资产计划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运行部列入当年计划后,需求部室(单位)按照《物资比价采购管理规定》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比价采购。2、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履行验收入库手续,采购人员与需求部室共同办理验收手续,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交结算报账凭证,财务资产部将增加资产列入公司资产管理账。有关资料交运行管理部备案。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33、接受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赠予(奖励)给公司及各单位的资产或因其它原因导致的资产增加,由相关单位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交《资产增加单》及说明,办理入账手续。有关资料报公司运行管理部备案。五、固定资产调拨管理1、公司与所属单位之间实行有偿占用原则,参照市场标准,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2、各单位因特殊情况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的,由资产使用单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调拨。相关单位将资产变动情况以月报形式报公司财务资产部。3、各单位公务用车按照《基层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进行配置和管理,多余车辆由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拨使用。4、公司各职能部门办公类资产调配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六、固定资产出售管理由于业务调整、产业提升或其它原因需要出售固定资产或闲置资产时,具体流程为:1、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实拟出售资产的所属单位,拟定资产处置方案。2、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填写《资产处置流程单》及说明,报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签。3、相关单位根据会签单,落实固定资产具体出售工作;最后将出售结果写入《资产处置流程单》,报财务资产部进行账务处理;出售所得款项必须如实上缴公司财务资产部。4、出售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报公司运行管理部备案。七、固定资产折旧管理4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那部分价值。2、固定资产折旧应采用分类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应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残值后依据预计可使用年限计算确定;对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依据该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减值准备及残值后的价值按重新评估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和残值率列表如下:序号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残值率一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1钢结构303.17%5%2钢筋混凝土结构253.80%5%3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204.75%5%4砖木及简易结构109.50%5%(二)建筑物204.75%5%(三)动力设备109.50%5%(四)传导设备109.50%5%(五)生产设备109.50%5%(六)运输设备1铁路运输156.33%5%2公路运输811.88%5%3其它运输811.88%5%(七)工具仪器及管理设备109.50%5%(八)施工设备109.50%5%5(九)管理用具615.83%5%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1钢结构352.71%5%2钢筋混凝土结构303.17%5%3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253.80%5%4砖木及简易结构109.50%5%(二)建筑物204.75%5%(三)文化生活设施519.00%5%(四)医疗设备615.83%5%3、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月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计算。应按月逐项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4、下列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5、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八、固定资产报废管理1、各单位所属固定资产出现报废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废申请书。2、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报废申请书对拟报废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后形成处置建议,并报公司领导审批。3、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转让/变卖废品)。变卖所得款项如实上缴公司财务资产部。64、财务资产部按照财务流程对报废资产进行销账、销卡处理。5、报废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报公司运行管理部备案。九、固定资产损失管理1、固定资产损失指公司各单位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亏、淘汰、毁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损失。2、发生固定资产损失时,由资产使用部室(单位)提交报损申请,并提供专业部门技术鉴定和减损说明,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公司领导签批后,报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账务处理,纪检监察审计部实施监督管理。3、属非正常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部室(单位),须认定责任并做出处理意见,并由责任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4、责任单位编制资产损失报告,报运行管理部备案。十、处罚如发现有下列行为者,应责令其迅速改正并根据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求经济赔偿、追缴经营所得,并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1、未认真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本单位或公司所管辖资产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管理失职或未及时履行职责者。2、擅自批准资产产权变动,擅自转让、处置资产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如实进行资产登记、隐瞒真实情况的;不及时、不如实、不按本办法要求上报各类相关资料者。4、在资产转移、出售、报损业务中,对资产的技术状7况做出虚假鉴定者。5、对于盗卖、私自调换、出售、化公为私或在出售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者。6、对于人为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坏、报废、损失及盘亏,直接责任人按估价赔偿;对新购进未使用的闲置资产未保持完整的,经专业部门鉴定,按估价的损失额进行赔偿。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所在的部室(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十一、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