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系列文件说明..............1二、苏州大学加强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3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区域安排............12附件2:苏州大学学院(部)本科招生宣传工作......14三、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奖励暂行办法.........16四、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管理办法...........20附件:苏州大学讲师团进中学宣讲活动审批表.......23五、苏州大学本科优质生源基地建设暂行办法.........25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优质生源基地中学认定申请函(模板)...............................................28附件2:苏州大学本科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协议书(模板)...............................................30招生就业处2018年11月29日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系列文件说明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机制,提高招生宣传效果,我处对现行的招生宣传文件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一、修订招生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拟定《苏州大学加强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学院(部)负责对应省份、省内地区的包干招生宣传制度,形成“招生就业处牵头、学院(部)包干、部门协同”的基本工作构架。加大招生宣传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细化考核指标。二、修订奖励办法,拟定《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为了充分激发教职工、学生和广大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修订招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对在年度招生宣传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丰富宣传活动,拟定《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管理办法》。成立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通过平时向重点中学师生开展形势政策、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科技展示、学科介绍、专业解读等宣讲活动,展示学校教学、师资实力等各方面优势。四、规范本科生源基地建设,拟定《苏州大学本科优质生源基地建设暂行办法》。从本科生源基地设立条件、设计程序、合作内容、考核管理等方面,规范生源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学沟通合作,提高生源质量,以上拟定的文件,将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进行修订,最后提交学校审定。招生就业处2018年11月29日苏州大学加强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生源质量是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建设稳定高效的本科招生宣传工作队伍,提高招生宣传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为适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趋势,根据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总体要求,以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遵循“招生就业处牵头、学院(部)包干、部门协同”的基本工作构架,建立“全校动员、全员参与、长效宣传”的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形成多维度、多层级、立体化的宣传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招生宣传工作实效。二、工作原则(一)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整合利用学校各类型宣传平台,建立招生就业、宣传、教学、学生、校友等各涉及部门协同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和广大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广泛借助各类传统媒介和互联网、移动网络等新媒体;构建校内外、各学院(部)、各部门、全校师生与校友广泛参与、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的全校性宣传格局。(二)强化学院(部)主体责任建立学院(部)负责对应省份、省内地区的包干招生宣传制度。在学院(部)内建立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加强与对应省份及地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高中联系,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与之保持稳定良好的关系。建立学院(部)招生宣传考核制度,将招生宣传工作考核纳入到学院(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定期总结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成效,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学院(部)进行批评。(三)贴近客体开展有效宣传以高中学生、家长、班主任、高三年级主任和中学校长为主要宣传对象,与重点中学建立保持长期友好关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讲好苏大故事,彰显办学成果,突出专业特色、校园文化和办学实力,围绕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实现“灌入式宣传”向“互动式宣传”的转变。(四)加大招生宣传投入力度加大在人、财、物等方面招生宣传的投入,增加派出宣传人员数量,制定宣传人员奖励政策,调动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学院(部)招生宣传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宣传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网络媒体和新媒体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三、实施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及方案的审定,对招生宣传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招生就业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党委宣传部、团委、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财务处、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处)、继续教育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二)明确工作职责1.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宣传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如下:制订学校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全方位的招生宣传体系,根据形势变化,确定每年宣传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负责在网络、自媒体及主要媒介上的宣传工作;组织编印学校整体招生宣传材料、培训材料;遴选优质生源基地;指导学院(部)宣传工作,对学院(部)宣传方案进行审核与备案;对年度招生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效果评价考核等。2.学院(部)成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建立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负责所承担省份、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总结等工作。主要职责是:细化年度招生宣传方案,报招生就业处审查、备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聘请、培训宣传人员,以本单位师生为主,可适当聘请校内其他单位人员,保持宣传队伍相对稳定;制作本学院(部)的招生宣传资料,介绍学院(部)的办学历史、学科实力、专业特色和师资队伍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区域安排》(附件1),定期走访所承担省份、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重点中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稳定良好的关系。3.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实时提供学校重大成绩、成果。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各地校友会,建立校友兼职宣传员队伍,配合学校派出宣传人员做好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团委协助组织优秀在校生回访高中母校,为各类招生宣传活动招募与培训志愿者。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建立校内本科学生的宣传网络,广泛动员学生对外推送学校招生宣传信息,扩大招生宣传辐射的范围。对受到重大表彰的优秀本科生,向其高中学校寄送喜报或贺信。继续教育处负责向来学校参加干部培训的学员,特别是教育系统的学员介绍学校基本情况以及普通本科招生信息。财务处负责经费预算的审核及年度预算安排工作;教务部、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协同组织做好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三)优化宣传模式建立学院(部)分省份、省内地区定向宣传与学校集中招生宣传相结合的招生宣传模式。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人数、生源质量、宣传重点、学科专业优势、校友会分布等情况,综合考虑划分学院(部)包干省份、省内地区,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四)建设宣传队伍1.学院(部)宣传队伍。学院(部)组建本单位招生宣传队伍,由教职工、学生组成,其中教职工应不少于50%,学生不高于20%,且要保持宣传队伍相对稳定。2.学校宣传队伍。招生就业处负责组建学校招生宣传讲师团,由专家学者、主要部门管理干部等组成,主要负责到校外进行宣讲活动;组建学校招生宣传员队伍,由富有招生宣传工作经验的教职工组成,主要负责参加大型招生宣传咨询会相关工作。3.学生宣传队伍。招生就业处依托“苏小招”招生宣传志愿者协会组建学生招生宣传志愿者队伍,负责重点中学参观校园活动的组织安排及各类校内宣传活动的服务工作;会同团委开展优秀学子回访高中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在高考填报志愿、录取期间,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电及网络咨询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建学生校内宣传推广员队伍,负责向校内学生及时推送招生宣传信息。4.校外宣传队伍。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建校友兼职宣传员队伍,负责协助学校、学院(部)招生宣传组,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五)丰富宣传活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深入重点高中、优质生源基地和各类招生咨询会,与考生、家长、教师面对面沟通交流,扩大学校的影响。1.开展学校推介活动。组织招生宣传工作队伍深入优质生源中学巡回宣讲,全面介绍学校历史、办学成果、解读招生政策。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2.选派讲师团深入中学。开展形势政策、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科技展示、学科介绍、专业解读等宣讲活动3.开展高雅艺术进中学活动。在宣传推介活动、中学校庆或其他宣传活动过程中由艺术教育中心负责适时提供高雅艺术演出活动。4.开展优秀学子回访母校活动。结合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选聘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回毕业高中进行宣传推介。5.开展录取通知书送上门活动。学校领导(党委常委)、学院(部)招生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同志,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送到录取人数较多的中学,与中学师生、学生家长面对面交流。6.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学校历史,办学成果、专业培养特色以及招生政策等作推介。7.举办中学参观校园活动。接待重点中学师生来校参观、座谈,开放博物馆、图书馆、实验室等,让学生提前感受校园生活。8.邀请中学校长、优秀中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如新生开学典礼、校友返校日、校园马拉松等,抓住一切机会扩大学校影响。9.建设优质生源基地。学院(部)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赴各地布局优质生源基地;招生就业处审核,签订协议并授牌匾。四、经费保障学校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对招生宣传工作的投入,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产生差旅费用根据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在6月份考生集中填报志愿期间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再额外给予参与招生宣传人员补贴,具体额度由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列入参与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以上涉及差旅费,学院(部)组建的宣传队伍从各学院(部)教学经费或其他经费中支出,学校宣传队伍从招生宣传专项经费中支出。按照《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讲师团管理办法》开展的形势政策、人文讲座、励志报告、生涯规划、科技展示、学科介绍、专业解读等宣讲活动,对讲座人员按专技术职务发放800-2000元/次讲座费,涉及经费从学校招生宣传专项经费中支出。学院(部)制作招生宣传材料费用从各学院(部)教学经费中支出。五、考核激励明确招生宣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期重要环节,各学院(部)把教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纳入教师社会工作量,根据宣传人员的工作付出,给予相应认定。学校制定《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在学院(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招生宣传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学院(部)年终绩效分配考核。学校制定《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每年评选招生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召开招生宣传工作总结和表彰大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六、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苏大招〔2013〕3号)同时废止。苏州大学2018年11月29日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区域安排》附件2:《苏州大学学院(部)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区域安排具体内容略。具体内容略。附件2:苏州大学学院(部)本科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