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间与人结婚,虽违反校规却合法案例:女大学生柯某,原是上海医学院学生,已经完成了三年半的学习,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再几个月就可以顺利毕业了。因学校接到举报,说柯某实习期间有与人结婚、同居并生育行为。学校在充分掌握了证据以后,于2014年3月,对柯某作开除处理。上海医学院校规有规定,对有同居行为的同学要进行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罚。柯某便求助于上海离婚律师,律师认为她的行为违反校规却合法。因为结婚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柯某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2014年12月底,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上海医学院应撤销对柯某的处罚。专家提示社会主义制度使妇女获得了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重男轻女的旧习俗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此外,儿童和老人属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法律上对他们的权益作出特别的规定是应该而且必需的。柯某就因学习期间结婚而被开除学籍,是对妇女婚姻权利的无视,此案的纠正和判决,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法律链接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第49条原文出自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