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赵延安2011.7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提纲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讲座内容1.对职业教育的理解2.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3.《纲要》及全国职教工作会议4.职业教育体系5.职业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职业教育的定义1.《教育大辞典》把职业教育定义为:传授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知识与技能的教育。2.《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定义为引导学生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用技能、专门知识和认识而设计的教育。Ⅰ对职业教育的理解二、产教结合是职业教育的实质1.职业教育的发展一定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定要依靠职业教育;2.受教育者部分时间在职业教育机构中学习,部分时间在生产中学习;3.产业收入也可补充办学经费;4.提高本行业或本单位职工的素质。Ⅰ对职业教育的理解三、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首选终身谋生或就业的需要是终身学习的动力来源。随着社会岗位骋用或雇佣趋于理性化,终身学习将成为职业教育的强劲拉力,拉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职业教育也将成为人们参与终身学习持久的动机,是人们学习的首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Ⅰ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四、育人是职业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职业院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Ⅰ对职业教育的理解一、我国职业教育历史后稷之教民稼穑,树艺五谷赵过之代田法推广宋之农师制度宋末元初黄道婆传授纺织技术福建船政学堂(1866)张之洞1901年在上奏朝廷的奏折中所说:“近年工商间有进益,惟农事最疲,有退无进。大凡农家率皆谨愿愚拙,不读书识字之人。其所种之法,止系本乡所见,断不能考究物产,别悟新理新法。······今日欲图本富,首在农政。欲修农政,必先兴农学。”《光绪朝东华录》Ⅱ职业教育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的职业教育改革开放后的职业教育(以中职为主)第一恢复阶段(1978-1984年)1976年,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由中专和技校构成,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共计3710所,在校生91万多人,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重由1965年的52.6%降至6.1%,高中阶段普职比为15.4:1。第二发展阶段(1985-1996年)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至1996年《职业教育法》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政府推动、外部驱动、规模发展迅速等特点。到1996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比例56.77%,达到了新时期的最高点。Ⅱ职业教育的发展第三滑坡阶段(1997-2001年)职业教育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引入市场驱动机制的转型期,职业教育矛盾重重,中等职业教育出现困顿与危机。1997-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从520.77万人减至397.63万人,中职与普高的招生比从62.15:37.85降至41.58:58.42。第四重振阶段(2002-2009年)重新认识职业教育,国家召开三次职业教育工作会,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重点不动摇,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到2009年,全国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10.0万人,在校生2056.3万人,毕业生570.6万人。Ⅱ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将探索建立包括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等的职业教育体系,尽快解决当前中职与高职脱节的问题6月25日,教育部在天津召开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座谈会。鲁昕在会上透露,教育部即将出台《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其实几年前,深圳市就在进行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去年的《深圳市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曾提出:“探索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应用型技术教育,构建起中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齐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Ⅱ职业教育的发展纲要目标2015年2020年中职在校生22502350高职在校生13901480二、职业教育立法1.清政府的职业教育立法我国现代职业教育自l9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1904年,清政府颁布并实施了《奏定学堂章程》,在这部法规性文件中,以实业学堂为名称的职业学校被纳入了国家的教育体系之中。2.中华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1928年发布了《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1932年又颁布发《职业学校令》和《职业学校规程》。3.新中国职业教育立法:国务院于1954年发布了《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和《技工学校暂行办法》,四十二年后,1996年《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把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法律高度。Ⅱ职业教育的发展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一、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缺陷1.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难2.职校自身存在诸多问题质量并不令人满意,学校条件差,设备技术含量低,教材陈旧,教师专业水平不过关,专业结构与当地产业、行业人才结构不协调。3.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职责履行不到位,政策行为和管理行为脱节4.政策本身缺乏一些配套措施5.我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二、中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职业教育的要求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2.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3.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4.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5.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6.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三、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一)职业教育工作原则1.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新世纪新形势下的国家宏观政策定位)2.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基本方针)3.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价值导向与行动基点)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练好内功,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5.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增强外部适应性)6.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坚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发展道路)7.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理顺岗位需求与学校培养之间接口关系的制度环境)8.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改变低成本运行状态,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子女拥有一技之长)9.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党政部门更加重视,社会各方面形成合力)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二)工作内容《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主要用于“四大工程”和“四个计划”,其次用于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使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1.四大工程第一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第二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第三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第四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2.四个计划第一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200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第二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国家重点扶持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第三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要求地方各级财政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Ⅲ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全国职教作会Ⅳ职业教育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1996年5月1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总则、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和附则五章,40条,3381个字。职业法要求,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教育体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初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职专科教育职业教育师资本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生教育Ⅳ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培训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其他职业性培训Ⅳ职业教育体系Ⅴ职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1.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后,全国先后建立了128所职业大学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2.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后,国家教委提出的“三改一补”的方针,通过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改革和国家级重点中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作为补充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使高等职业教育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3.1998年,教育部提出了“三多一改”即多渠道、多规格、多模式,以教学改革为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当年拨出了11万个招生指标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98—2011年部分年份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表年份招生总数高职招生数高职所占比例199845277人11236人25%199968966人17622人26%200095218人31078人33%200192637人245438人49%2002116542人63129人54%2003138826人73184人53%2007188366人93989人49.9%2008200880人99695人49.6%20092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