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院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本学院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一、组织管理(一)组织领导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分管院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系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系主任通力合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学院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每学年可根据学院岗位设置情况,将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及应急分工具体安排到人。“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分管副院长副组长: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处长保卫处长总务处长团委书记组员:各系主任/助理各班辅导员总务处各科员各保安人员(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2、建立健全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3、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4、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5、积极开展学院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院食堂环境卫生整治。6、一旦发生学院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助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1、当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日学生(伙食委员会)和总务处相关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日领导、学生处、总务处或保卫处,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3、当发生哄抢及扰乱供餐秩序。(1)由食堂第一现场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与闹事者交涉,尽量友好协商,稳定闹事者情绪;(2)由食堂第二现场负责人尽快与学院应急小组和学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学院应急小组或学院有关部门介入调解,情节严重的拨打110报警;(3)由食堂第三负责人(或主管指定人员)收藏好厨房的刀具及一切可做武器用的工具,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4)食堂员工听从主管安排,除做好保护自身安全和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行为外,尽量克制情绪不得与闹事者发生正面的冲突或做出过激行为;(5)学院应急小组到现场后查明原因,与各方协调妥善处理事件,并安排组织必要的后勤协助。(二)保证合理的饭菜价格和质量。1、当发生学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有疑义时,总务处相关人员应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详细询问情况,并做好记录。2、总务处相关人员要经常协同膳管委作认真调查,对随意调价或变相涨价,或饭菜质量问题,一经查实,均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3、由经营商退回多收的价款或更换饭菜,并给学生满意的答复。(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1、若学院总务处预先通知停电,总务处相关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2、若为发生突发性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向学校总务处(电话号码)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总务处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3、若遇到晚餐突然停电时,食堂工作人员和值日学生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排查原因并及时抢修,以维护学院正常秩序。4、对较长时间的停水、停电应上报学院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到场后协同做好停水、停电的善后工作;(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卫制度和记录的检查,一旦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防范学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有发现学院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实施应急预案。2、报告。学院教职员工应关爱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和校医室报告,由学院办公室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3、应急处理要求。(1)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窗口、楼层的经营活动。(2)及时联络学院医务室和附近的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学校,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4)总务处和保安应立即封闭食堂,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5)立即上报学院领导,并由组长负责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6)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7)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通过学院保卫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食堂突然严重缺员1、食堂厨工因故突然严重缺员,食堂经营方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学院。2、学院应急小组多渠道帮助其组织招聘,填补缺员岗位。3、力争做好食堂的正常供餐。(六)意外伤害事故1、立即停止事故有关作业,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气源,撤离危险区域;2、食堂经营方负责人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3、报告学院应急小组4、由主管或现场相关人员排除伤害造成的后果,无需保护现场的可清理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生产;情况严重的,有必要保持现场的,保护好现场等应急小组及相关部门到场处理。5、食堂通报供餐受影响的情况,并说明预计供餐时间。6、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协调指挥工作,并安排学院组织必要的后勤协助。(七)火灾1、火势不大可自行扑灭的,现场人员可自行扑灭并上报学院应急小组备案;2、火势产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就近关闭电源、火源,并将危险易燃易爆品及时运离现场,进行灭火工作,如不能用现场消防设备扑救火灾的,应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学院应急小组及学院保卫处;3、现场负责人组织撤离,按先学生后厨工、先保人后保物的原则进行;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的指挥安排,全体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协助抢险救灾,保障学生安全。5、火灾发生后,食堂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受影响的情况,并说明预计的供餐时间,应急小组要组织好应急供餐工作(八)特种设备事故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院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3)立即报告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至学院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2、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1』、锅炉爆炸(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罐体。『2』、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其压力管道泄漏(1)判断漏气位置,从上风向逼近漏气地点。(2)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关闭电源,停止生产。(3)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4)用消防喷水将漏出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冲散。(5)大量泄漏时,应迅速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并熄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施。『3』、液化石油气火灾(1)关闸堵漏,切断电源。如火情发生在罐群中,有倒罐条件的时间,应及时倒罐。(2)窒息火源,扑灭火区。采用大量水喷射方法。(3)冷却降温,向火区喷发灭火物(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向邻火的容器表面喷水或开启水帘水源。『4』、液化石油气瓶火灾(1)如果是连接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2)如果是减压阀或角阀漏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3)如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要先设法将火扑灭,如用砂土覆盖,或用灭火机、灭火剂等器材迅速控制火势。(九)、突发“传染病”当学院突发“传染病”病例后,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学院应急小组立即对防治工作进行指挥、协调。2、及时报告。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局报告疫情,并争取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3、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时,立即对患者及直接接触者进行隔离、封闭。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所活动的区域及接触的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并对隔离封闭区域进行随时消毒。5、学院团委、学生处联合,及时做好被隔离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6、学院总务处及时做好来访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十)、特别传染病类1、当本市或国家防疫部门发出特别紧急防疫通知,本市亦可能(或受到)严重威胁时,食堂负责人在取得学院应急小组同意的情况下,宣布食堂进入特别事故状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2、要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指导,学院应急小组,总务处、食堂协调一致做好人员安全防范,和食品来源特别安全检测,确保供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