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的编制4.1城市设计编制和研究的类型城市设计内容涉及从城市整体到城市局部小范围的空间环境,任务目标多种多样,从总体上看可从编制与研究两种角度出发。从编制角度入手的城市设计较注重与城市规划编制层次相协调,常以规划委托任务形式出现,以求城市设计将城市规划目标具体化,将规划目标与措施在城市物质空间形态上体现出来,最终又可将城市设计主要成果纳入到规划文件中,在不同层次规划内容中反映出城市设计成果。从研究角度入手的城市设计则注重城市发展中所需解决的特定问题。从国内外城市设计实践来看,城市设计可分为概念性城市设计、策略性城市设计与实务性城市设计。4.1.1概念性城市设计概念性城市设计作为探讨城市地区的适宜的发展目标、策略与方式的重要手段,成为相对独立的城市设计任务,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进一步指导下一阶段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工作寻找具有引领性的城市设计方案。概念性城市设计针对城市成片新开发地区或对城市十分重要并且面积较大的地区,常常采用城市设计竞赛方式,目的是选择能够满足城市发展功能需求,适宜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具有创新,为城市发展带来活力与新的增长动力的城市设计方案,方案针对项目发展涉及的重大问题与潜在的实施内容提出物质形态层面的解决方案与相应的发展策略。如著名的方案有2008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总体规划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规划设计竞赛。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规划设计为例,整个规划设计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博方案阶段的国际方案征集第二阶段是基地红线范围调整后进行的第二次国际方案征集第三阶段是综合实施方案阶段其中前两阶段是较为典型的概念性城市设计。4.1.2策略性城市设计策略性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发展特定问题的研究型城市设计,又称专项城市设计。策略性城市设计强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包括一般性问题和特殊性问题。城市发展中存在许多常遇的一般性问题,如城市空间发展形态、城市滨水岸线利用、城市轮廓线、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发、城市特色、城市建筑日照、城市公共空间灯光、城市道路环境整治、城市建筑与环境色彩,这些都可以通过城市设计研究、探讨发展建议或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城市设计导则,来指导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实践。针对城市特殊地段的特殊问题,可以运用策略性城市设计,研究选择合适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与方法,如公共环境中的城市雕塑主题、大小与形象要求等,常需要通过多个物质形态的方案来研究问题解决的可能性,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设计方案。较为成功的案例有《深圳城市灯光景观系统规则》,通过对城市光照规律的研究和城市形态格局的分析,营造一个具有良好照明功能和较高审美情趣的城市夜空间环境系统,构建出城市灯光景观的总体视觉框架……波士顿市政广场与市政厅城市设计(BostonCityHallPlaza/Government)也是一个典型案例。4.1.3务实性城市设计务实性城市设计是针对规划实施项目的城市设计,按其实践开展的不同价值取向和专业特点,可分为开发性(Development)、保护与更新型(ConservationandRenewal)、社区型(Community)。每一类的实践工作都有其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动机和工作内容。而实际的城市设计项目,往往是几种类型相结合的。1)开发型城市设计(UrbanDevelopmentDesign)开发型城市设计涉及城市较大面积地区与街区的开发,项目存在预定的发展目标与要求,而在具体的物质空间形态、城市公共空间环境与系统、建设发展内容与空间形式上不十分明确,需要提出一个物质形态的规划设计方案,来表达地区发展目标与主要意图。2)保护与更新型城市设计(UrbanConservationandRenewal)保护与更新型城市设计主要针对的是城市建成区中的建设活动。与开发型不同的是,保护与更新型城市设计强调的是一种渐进的城市物质环境改善。按照对现状环境处置角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保护型与更新型两种。①保护型城市设计通常与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与城市特有的环境资源相关联,城市设计强调对规划地区历史文化物质与非物质遗存、城市自然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在保护历史文化与环境价值不降低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促进地区环境改善与经济活力增强。②更新型城市设计旨在对城市物质形态或功能形态呈现衰退的地区进行改造,以求通过地区新一论的开发,带动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改善,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更新型城市设计往往是由于城市地区某一方面功能衰退引发的,如被誉为“城市娱乐之祖”的美国巴尔的摩内港的城市更新。3)社区型城市设计(CommunityDesign)社区型城市设计更注重人的生活要求,强调社区参与,其中最根本的是要设身处地为用户、特别是用户群体的使用要求、生活习俗和情感心理着想,并在设计过程中向社会学习,做到公众参与设计,在实践中,社区设计是通过咨询、公众聆听、专家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法规条例的执行来实现的。这一过程不仅仅是一种民主体现,而且设计师可因此掌握社区真实的要求,从实质上推进良好社区环境的营造,进而实现特定的社区文化价值。著名实例有爱坡雅主持完成的美国加州圣迭戈都市区城市设计研究、R.欧斯金主持设计的英国纽卡斯尔的贝克(Byker)居住区、清华大学完成的北京菊儿胡同改建、绍兴仓桥历史街区整治等。4.1.4作为城市规划工作内容的城市设计我国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与城市规划相对应,城市设计编制结合规划可分为总体与局部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阶段相协调,城市设计工作成果可作为城市规划部分内容纳入规划,如总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引导;也可作为城市规划阶段性成果,指导后续的城市规划工作。总体城市设计是对应于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阶段,以整个城市或城市分区作为研究对象,它的任务是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充分调查和收集现状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城市的形态与结构,组织与自然、人文环境组成的城市景观系统和城市公共空间活动系统,以运动系统等其他构成系统的设计框架,从而根据城市整体发展格局,提出城市意象与特色;同时总体城市设计还要针对各分区(段的)特色,确定城市特色分区和城市重要地区(段),为下一阶段的局部城市设计研究建立基础。总体城市设计的目标是通过保护、发展和创造城市优美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挖掘和提高城市的形态环境品质与生活质量,赋予城市鲜明的个性与特色。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可以作为总体规划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编制,也可以专题研究单独编制,其成果一旦确认,应与总体规划一起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法律文件。局部城市设计对应城市详细规划阶段,以城市的局部地区和阶段(如中心区、商业区、滨水区等)乃至特殊地块(较大地块、环境敏感度高的地区)为设计对象,是在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指导下,建立设计地区的城市意象和设计结构,对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景观、微观交通、步行区、活动场所、环境艺术和设施等设计要素组成的整体环境及要素系统进行深入研究,对设计结构和设计要素的形态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和指标体系。局部城市设计目标与总体城市设计相似,局部城市设计与城市详细规划同步,以其子专题研究进行,但在城市重要地区,也可以在详细规划指导下,以独立的专项直接的法定手段替代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活动。局部城市设计无论是作为详细规划的分项成果,还是独立的设计成果,其内容均应与城市详细规划协调一致,并具备与城市规划相当的法律效力。4.2城市设计的工作内容4.2.1城市设计的对象和任务1)城市设计的对象城市设计是通过设计城市空间环境的方法,来控制与引导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健康发展,这包含两层意思,作为物质形态,城市设计关注的是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作为社会空间,城市设计关注空间环境的形成过程与空间环境中人的感受。如K.林奇指出的一样,“城市设计关心物体、人类活动、管理机制以及变化的过程。”因此,现代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至少包括物质空间环境、功能活动与人、管理机制三个方面。①物质空间环境:城市设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城市物质空间形态与场所,城市的整体空间形态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尤其是城市公共领域的物质形体空间。就某一特定城市而言,城市设计的对象包括了城市整体空间形态、城市开放空间、建筑以及构成空间环境的相关物质要素(如材质、色彩、照明、小品、广告等),是城市规划工作内容的延伸与深化。英国牛津大学穆拉伊(P.Murrai)教授曾经认为,城市设计的对象是“从窗口看到的一切东西”,也就是说除了建筑内部空间之外的整个整个空间与物质形态,场景,包括人。②功能活动与人:城市设计重点关注城市空间,而空间中人才是真正的核心,人的活动、人与环境间的关系。“城市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人类活动更有意义的人为环境和自然环境,以改善人的空间环境质量,从而改进人的生活质量”。从人的角度看,城市设计研究对象是城市空间环境中的人,人的活动与人的感受。③管理机制:城市设计也可以理解为过程,“一个规划的演进过程,使用物质规划和设计技巧,结合对社会经济因素的研究,以一种进化方式来达到城市形式的必要变化”。要促成城市合理变化,城市设计要关心不同群体的利益以及利益的平衡,成为一个考虑相互关系的设计,建立城市设计的管理机制就成为城市设计过程的核心内容,城市设计就必须将利益评价、控制引导、管理过程与政策建议作为研究对象。2)城市设计的任务索思沃思(M.Southworth)对1921—1989年编制完成的70多个城市研究与城市设计工作进行研究,认为城市设计涉及结构、识别性形式、和谐或一致、开放性、社会性、平等、维护、适应性、意境和控制等。虽然城市设计实践内容十分丰富,形式多样,但其主要任务是基本相类似的,其根本目标就是创造和管理城市空间,促成和维护城市健康发展,这包括城市物质空间、功能环境、美学和文化上的基本要求外,还要维持城市社会健康运转,经济的繁荣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最终促成城市整体环境品质的提升。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环境研究:城市空间环境:城市社会空间:城市经济发展:管理与控制:4.2.2城市设计的工作特点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不同,它既是过程,也是结果。作为过程,城市设计要控制城市环境的过程,引导城市建设该怎么做,因此这个过程受公众与社会媒体的关注,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好的城市设计过程把城市发展导向的某种阶段成果表达出来,同时又要使其具有弹性,可以根据未来的发展需求做出一定调整,以适应城市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作为结果,城市设计实践大道区域,小到一个局部的物质空间,这些空间所容纳的功能活动、设施与环境效果,都要用一个具体的方案的形式表达出来,表现出城市设计希望达到的城市环境品质。因此城市设计是一项涉及因素广,涉及问题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表现出其特有的综合性、地域性、人文性、控制性和引导性。1)城市设计的综合性:2)城市设计的持续性:3)城市设计的地域性:4)城市设计的控制性:4.2.3城市设计的内容从城市设计作用上看,城市设计是在综合协调多方面因素,以控制城市建设环境为目标,因此,城市设计的成果是多样的,在条例、规划设计、计划、引导与工程五种实践中,其作用是通过城市建设管理控制机制与城市实物环境规划建设实践来实现。城市设计研究与编制的内容一般涉及城市形态与空间结构、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城市开放空间与公共活动、城市活动系统、城市特色分区与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实施措施7个方面内容,按总体城市设计与局部城市设计两个层面看,一般包括具体内容构成见表4-2-1(P116)。4.3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城市规划类似,城市设计编制程序是一个依据城市设计目标分析和综合城市发展现状及问题,确认城市形态环境发展的概念设计,并据此制定实施设计,研究相关实施手段的过程。这一过程要求把众多的因素如城市发展的目标、城市的现状问题、城市发展及过程的预测、城市形态环境的各类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加以分析综合,形成城市设计概念乃至实施工具。现代城市设计是以城市整体环境为研究基础,对城市开放空间、建筑体量、景观环境、步行和活动等涉及的内容作出综合安排。因此,城市设计的最终成果为文本与图件,都是围绕城市空间形态环境展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