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Medical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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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概述限制进口管理第一节第二节限制出口管理第三节第一节概述实施目录管理,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录,海关依法监督管理。第二节限制进口管理:--主要原因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一二三四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五第二节限制进口管理:--主要原因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六七四五方式有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二种(1)许可证、件管理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制品等管理。(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规定关系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A、07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B、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等第二节限制进口管理:--限制进口货物管理1.实施的是目录管理2.程序:签订合同前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再次向商务部申请并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两次申请、两次核发)。程序(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3.第一批: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和石油化工以及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16项技术。4.报关时,应主动递交许可证。第二节限制进口管理:--限制进口技术管理第三节限制出口管理:--主要原因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保护自然资源一二三四输往国市场容易有限五第三节限制出口管理:--主要原因出口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六七四五第三节限制出口管理:--限制出口货物管理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方式: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给你定好数量。分为: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②出口非配额限制许可证管理,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敏感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行出口管理。第三节限制出口管理:--限制出口技术管理1.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1.《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程序: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第二章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除禁限管制的商品、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但基于检测需要,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则实行合同登记管理。(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有关部门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只要是非禁限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外贸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报关。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第三章对外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四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进口废物管理一二三四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五进出口药品管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六七八九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十第一节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一)含义商务部或会同总署制定“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并以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目录商品进行行政许可管理。分为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管理。(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商务部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并授权许可证局具体实施。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为发证机构。原则上先证后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申领流程第一节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报关规范(一)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3月31日。–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如更改,需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一证一关”、(原则上)“一批一证”。如需“非一批一证”,签注“非一批一证”字样,最多12次。使用时由海关签注、核减。–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兰”,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5%。(注: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证幅度)第一节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报关规范(二)出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B、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如更改,需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C、原则是“一证一关”,同时实行“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非一批一证”同样使用最多12次。–非一批一证适用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D、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对于实行“非一批一证”的,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批量的5%。第二节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一)适用范围商品范围:肉鸡、植物油、煤、铜精矿、对苯二甲笨、烟草、塑料原料、天然橡胶、废纸、二醋酸纤维丝束、废钢、铜、铝;机器产品;铁矿砂、原油、成品油、氧化铝、化肥、钢材、钢坯、铝土矿、天然气等。(二)报关规范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使用。2.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但,同一合同项下可以申请多份许可证。3.装货物溢装在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短溢装3%;“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短溢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5%)。第三节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行政许可法》,商务部归口管理,许可证局具体负责发证管理工作。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西安负责当地发证工作,此外都到省级商务厅(外经贸委)领证。(一)适用范围1.列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对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需办理许可证;2、适用监管方式: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其他贸易。3、输往别的地区不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二)报关规范1.有效期6个月,仅在本年使用,“一批一证”、“一关一证”。无非一批一证。2.样品不超过50件可免领此证;进口国海关需要的,需领证。3.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第四节进口废物管理包括列入《限制进口管理》和《自动许可进口管理》目录,不列入二目录的统统为禁入废料。(一)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颁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对目录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由环保总局核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二)报关规范1.列入《限制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单据2.列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单据3.未列入上述二目录的废物,不得进出口;虽列入,但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废物,不得进口或存入保税仓库。4.废物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5.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申报进境。第五节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一)法律依据1.《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管理部门:“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由该办公室根据进出口物种不同签发: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非物种证明之一。(二)适用范围与报关规范1、非公约证明①适用我自主规定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②一批一证制2、公约证明①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②一批一证制3、非物种证明: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①适用未列入《目录》的动植物种、列入《目录》中但不属公约管理的植物物种的进口。②分为“一次性使用”和“当年使用”;“当年使用证明”报关时提交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交还企业继续保存使用,仅限于在同关区进出口相同物种。第六节进出口药物管理(一)含义1.国际贸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会同商务部制定各目录,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当前公布执行的药品管理目录包括:《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2.目前只有19个城市允许进口药品。(二)适用范围与报关规范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及盐。②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①《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②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第七节进出口药物管理3、《进口药品通关单》①包括: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一般药品。(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是一般药品)。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②“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形式实行进口限制管理。“一批一证”,仅限在指定口岸海关使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法检。第七节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一)管理机关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二)出口《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三)进口《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加工贸易除外)。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包括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央行设立上海分支机构)第八节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核、生物、化学技术并有相关管理条例及清单)(一)概述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商务部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二)报关规范1、列入目录内的,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商品,都应提交许可证;2、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而进出口人则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3、进口:“一证一关”制、“非一批一证”制;出口:“一证一关”和“一批一证”制。4、有效期1年,最多用到次年3月31日。5、不得买卖、转让、涂改等。6、不得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则重新申请,换发新证。7、证单相符。第九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一)管理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实施管理。(二)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需检的商品(三)进口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美日韩欧盟货物、外商投资财产、可再利用废物原料、旧机电、入境运输设备、其他。“一批一证”制。第十节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一)音响制品进出口管理主管部门:文化部。通过颁发《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并指定单位经营实行进口许可管制。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进口供教研用,须委托进口。随机器设备进口或复出口的设备说明、专用软件,凭进口合同、发票验放。(二)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1、主管与发证部门:环保总局,颁布了《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化学品首次进口:《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自己未曾登记过即须领证(药品不同)3、有毒化学品:《有毒化工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1.主管部门:农业部,会同商务部颁发了《农药目录》,由部农药检定所签发《农药进/出口登记证明》,实施管制。2.*以工业原料进出口,提交《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3.*“一批一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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