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经销商管控比较《中国商业评论》杂志做经营,中外企业各有各的打法,而且招数章法迥异。从中外企业管控经销商这个角度切入,我们试图揭示内外资企业经营差异的冰山一角。中国功夫PK西洋拳,千差万别,孰优孰劣?作者简介:魏庆理念到动作营销培训机构首席顾问六年前,邂逅健力宝一名分厂销售总监,席间此人讲:“别以为你们外企有什么了不起,我去可口可乐当总监不一定能当好,让你们可口可乐的总监来我们健力宝当老大他也干不了。”当时我还在可口可乐当销售主任,听这番话,当然是非常不入耳。多年后走出外企,做民营企业,然后以顾问的身份合作了大小几百家企业,方知此君当年所言不虚。做经营,内资、外企真的是各有各的打法,而且招数章法迥异,骤然换位,绝对无法适应。从中外企业管控经销商这个角度切入,我们试图揭示内外资企业经营差异的冰山一角。中国功夫PK西洋拳,千差万别,孰优孰劣?合作定位:游刃有余vs“厚道”的代价西洋拳大型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生意,法律意识极强,所以会在合同里面玩文字游戏,动不动就是十几页文本而且中英文对照,看得经销商汗流浃背,厂家则在合同条款上占尽主动权。在与经销商的合作过程,外企体现出了强烈的“殖民思想”,他们给经销商的真实定位不是“上帝”,更不是“战略合作伙伴”,而是经济耐用的执行工具,一旦这个工具不适合企业要求,随时可以干掉而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我们先看看一家国际领先饮料企业年度经销商政策的第一、二条款:——授予A经销商指定区域内B品牌系列产品的独家经销权。——如果经销商不能完成厂家规定的销量指标和市场建设指标,厂家保留在此区域增设经销商或者直营市场的权利。西洋拳讲究的是市场精耕细作,但是,大部分经销商或多或少都存在自己的网络空白点:很少有批发商能覆盖区域市场的所有二批和零售商;几乎没有一个县级经销商可以覆盖下面所有的乡镇;经销商的供货服务能力往往差强人意,所以大型零售商连锁卖场一般会要求直接由厂家供货。在这种背景下面,轻易承诺总经销权,一旦他做不好,企业会非常被动,相当于放弃部分经销商无法覆盖的网点。所以,西洋拳高手的文字游戏就是——看起来承诺了独家经销权,其实相当于啥也没说。为什么不签“独家代理商”合同,只签“特约授权经销”合同。背后的原因有点吓人——中国的法律目前只保护独家代理权,对经销权解释尚未严格界定。签独家代理权,然后再开第二户,经销商可以上法院告你。签独家经销权,再开第二户,律师会告诉经销商说:“哎哟!张老板,这个事情目前法律上还没有严格界定。”授予A经销商的独家经销权是有限制的,设计了N个前提随时可以取消你:“授予A经销商B品牌系列产品的独家经销权”,意味着按照合同规定,公司的其他后续产品可以不一定交给你销售,你只经销我的系列产品的一个,避免了经销商对厂家全线产品的过多控制,分散了风险;“如果经销商不能完成厂家规定的销量指标和市场建设指标,厂家保留在此区域增设经销商或者直营市场的权利。”这相当于“我跟你结婚,白头偕老,但是保留离婚权利”、“我可以跟你白头到老而且不离婚,前提是你要对我好,经销商能够实现合同规定的工作指标”;工作指标不仅仅是销量,还要遵守指定区域、遵守价格约定、遵守专销协议。有言在先“经销商自愿遵守,一旦违反自愿受罚”,这就回避了厂家不具备行政处罚权力的陷阱。冲货、乱价对经销商来讲是在所难免的常规行为,完全专销更是不可能。这些规定其实是个弹簧棒,时软时硬,水至清无鱼——厂家不想换掉这个经销商的时候,你的种种违规行为即使是发现了,也就是口头劝说,略施薄惩,不会真的杀无赦,但聪明的厂家会取证备案,保留证据。到哪一天需要干掉经销商的时候,就会把这个老账翻出来,说某年某月某日发现经销商严重违反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依据合同的第多少条,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厂家还能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销量回款是硬指标,但如果合同规定完成销量就能保住独家代理权。经销商为了“保命”,到时候一定有办法把销量给你冲上去。为此,外企往往拟定一些软指标。软指标就是铺货率、生动化、大卖场进店率、大卖场陈列合格率等过程指标。软指标的“软”就在于厂家一旦想在铺货率、生动化这些问题上找茬,随时可以找出茬来,到时就可作为是否保留其独家经销权的理论依据!点评老外守法——在法律空子中寻找主动,合同制订是温柔一刀,占尽主动。不管奴才们有没有反意,主子却一开始就有了杀心,外企对经销商的战略定位由此可见其真谛。不要因此骂老外,商业原本就是利益交换,商业不存在感情,甚至不承认道义,经销商骂厂家薄情寡义过河拆桥之时,也想想这句话——“不要让友谊承担责任”。中国功夫成功的内资企业大多横行于农村市场,外面看着金碧辉煌,实际上企业素质有待提升,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里往往郑重承诺,只要经销商完成销量,就保留经销商独家经销权,主张市场“谁开发、谁受益”。给经销商的定位是经销商开拓市场,厂家辅助提供支持,经销商是厂家的区域市场战略合作伙伴。在这种主导思想下,厂商关系在前期会相对融洽。一旦经销商做大,难免会追求利益最大化,造成市场费用浪费、市场政策不能有效执行,通路反控于经销商之手。通路扁平化是大趋势在所难免。大经销商想保留自己的垄断区域也情有可原,企业和大经销商签好合同的第一天就决定了,有朝一日一定会反目。当初合同没签好,经销商布局又不够均匀健康。厂家对经销商的处罚常常投鼠忌器,而更换经销商常常要付出正常生意之外的代价——甚至要“花钱买市场”。华南某中型食品企业要剁掉一个大客户,明知道这个大客户很大,把他剁掉的话,很可能出现冲突,而且在当地市场企业可能“打”不过他。怎么办?给客户留个“遗产”。这个企业的结款方式是“上打下”,就是进第二车货付第一车的钱,临剁掉这个客户之前,送货车的型号就越来越小,刚开始8吨车送货,然后6吨车送,然后4吨车送……总之找各种借口让送货的车越来越小,最后这个经销商手里只欠厂家3吨货的时候(大概只欠4万块钱),突然翻脸——剁!剁完以后业务代表还跑过去:“嗨,张老板,那个4万块钱你还没给我!”这时经销商肯定不给:“混蛋,无缘无故把我换了还来要钱,滚!”业务员立刻装模作样不敢要了。实际上这个企业的总经理告诉我,他压根没打算要那4万块,那4万块就是留给经销商的遗产。为什么叫遗产?你想想,这个客户拿了厂家3吨货(4万块钱)没给,他嘴硬,但心里也怕厂家找工商局、公安局或者上法院告他;厂家剁掉一个大客户之后,嘴上硬,心里也怕大客户报复。这叫麻竿打狼,两头害怕,咱们俩谁也别惹谁。点评中国企业“厚道”,恨不能跟经销商攀亲结拜,歃血为盟,只要你能把销量完成让我有钱赚,我绝不背信弃义。遗憾的是环境逼人,厂家迫于竞争压力还是要把经销商细化,当年的誓言成了今天的枷锁,一点点纵容培养起来的兄弟,今日成了实力强劲的仇敌,这是“厚道”的代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考核方向:过程导向vs结果导向西洋拳外资企业对市场的管理相对理性,经销商政策制定体现过程考核的导向。先看看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家国际领先饮料企业年度经销商政策:返利组成每销售一箱奖励0.3元,准期付款再奖0.3元/箱,专销(不经销指定竞品)再奖0.3元/箱;发现砸价、冲货、付款不准时、违反专销约定,第一次扣0.1元/箱,第二次扣0.3元/箱,第三次扣0.5元/箱。奖励组成积分制:年销量任务完成积5分;指定下辖外埠区域开户率(下线市场的分销商和批发网络建设)达80%以上积2分;大卖场供货及陈列合格80%以上积1分;铺货率抽查合格积2分。在这个条款里面强调了两件事——市场秩序处罚和过程指标完成奖励,和经销商利益直接挂钩的绝不仅仅是销量。发现砸价、冲货、付款不准时、违反专销约定,每一次都有明确的扣罚标准,发现三次,全年返利就扣光——市场秩序就是这样考核出来的。年底奖励与经销商是否能完成铺货率、陈列合格率、大卖场进店率挂钩,这能引导经销商,让其明确努力方向。只要这些过程指标真正做到了,结果当然不成问题。有一个经销商销量完成了,得了5分;另外一个经销商销量没完成,但是铺货率、生动化、大卖场陈列合格率和开户率都做得很好,也是5分;大小经销商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赛跑,厂家的经销商奖励活动不再是大户俱乐部。点评种善因得善果,注重过程的经营思想,自然会打造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氛围,为什么外资企业可以进入城市市场?为什么外资企业产品冲货、乱价、烂账比较少?为什么外企业可以多品种销售?由此可知。中国功夫内资企业在经销商考核方向上和外企完全相反,激励经销商完成销量绝对是工作核心。在如何刺激经销商进货意愿上内资企业发挥出惊人的智慧,绝招百出,其经销商奖励政策关键是一个“套”字,连环套,只要你一踏进门就想尽办法不停地套你,让你“一入宫门深似海,回头已是百年身”。看看一家内资化妆品企业在美容化妆品博览会上的经销商激励政策”的条款,应该就明白了。“美博会上,当场打款10万元,公司即刻赠送一辆价值3万元的小货车”——买货送车,你想要车,就要现场打款进货,这是第一套。但是这个方法早已经不新鲜,仅仅靠这一招(“套”)已经很难“套”住经销商;“经销商获赠奖品的同时,再交1万元现金保证金”——完了,这台车不白给!只要一上交保证金你就坐上了“贼船”,从此欲罢不能。这是第二个套;“保证会后6个月内总共给公司创造30万元的销量和回款”——你想要回保证金吗?保证金保证的就是你在后面6个月拼命卖我的货、进我的货、给我打款!否则……这是第三套;“如果经销商能够在6个月内完成30万元销量,公司在第七个月退还给经销商双倍保证金金额的货品”——完成任务的经销商车是白送,而且给你退两倍的——货!注意你交的是钱,退给你的是货,厂家在合同里不明确给你是什么货,而且以货顶款,厂家又一次实现了利润,而这些货又是你的库存压力你还得卖,这是第四、五、六,一连三个套;“如果经销商不能按照约定完成30万元任务量,厂家有权利不予退保证金”——这是第七套,但是厂家还安慰你,没关系,就算保证金不退也没关系,你就当作是1万元买了一个价值3万元的车,咱一听好像也有道理,问题是大多数人都不甘心保证金打水漂,那就拼命卖吧;“如果30万元货款里面含2万是某某指定产品,可再享受等价值产品奖励”——不用说这个指定产品一定是厂家有库存压力的产品,或者厂家正打算主推的新产品,而且奖励的不是钱,奖励的是厂家“最终解释权”的等价值产品奖励……算一算,这恐怕已经是第十个套了。点评“赠送”、同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如果”、“否则”、“假如”,这些关联词常常出现在内资企业的经销商奖励政策条文上,有点像中国武术里让人闻风丧胆的沾衣十八跌、断骨擒拿手——只要让我沾上你,你就得残废。种恶因得恶果。这种主导思想之下,大家拼命完成销量,我说不会冲货,没有不良库存,没有单品种销售现象,你信吗?管理手段:控制vs利诱西洋拳外资企业对经销商的管理手段主要体现两个字——“控制”,经销商在外企的“铁蹄”之下往往就成为一个傀儡。外企控制经销商无非以下几个步骤:1.提升品牌:消费者、卖场、批发、零售店,只认识厂家不认经销商。谁抓住消费者谁就强势,外资企业之所以敢在通路面前颐指气使,其底气来自于它巨大的品牌管理成本和广告投入,因为有品牌才敢让经销商只跑量不赚钱还要听话!更狡猾的是,企业的品牌推广行为不仅仅对消费者,还对通路——开一个终端商和批发商大会,甚至是当地经销商出费用,搭台唱戏的一定是厂家:金碧辉煌的五星级宾馆里,厂家经理和请来的培训师在台上激情演讲,二批和终端客户好像看上帝一样看厂家,经销商则躲在角落里自卑。厂家宣扬自己品牌的时候,甚至会干脆把经销商的品牌“吞”掉,经销商的门头、员工工作服,一律变成厂家的标识。经销商名片上也不再是某某贸易公司的老板,而是——某某品牌合作伙伴,甚至网站都成了厂家的网址。这意味着什么——经销商从地方武装力量、山大王,变成汉奸小队长、保安队司令了,可惜很多经销商还看不明白,拿着新印的名片沾沾自喜。2.控制你的资金,提高经销商的进入门槛和退出成本——让你把身家性命都交给我。某外资酒水企业,让经销商垫资支付酒店的专场费,采取逐月报销上个月垫付费用一半的方法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