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杉达学院联合评议工作协调小组文件五校联评[2007]5号关于开展2007年第二批五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意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五校实际情况,经五校联合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进行2007年第二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前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为确保该项工作正常、规范地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评议范围1、本次评议工作,仍在五校范围内进行,2、五校组织对高校教师、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前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条件1、应具备规定的学位学历、任职年限(1)教授: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以上副教授职务。(2)副教授: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2-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3)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和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凡1958年1月1日--196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2、应具备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教授应聘教授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⑴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⑵-⑹之一:⑴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⑵发明专利:独立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⑶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2项以上;或者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3项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⑷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已公开出版省市及高等教育方面的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或者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高等教育方面的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⑸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⑹学术专著:个人独立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以上。副教授应聘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⑴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⑵-⑸之一:⑴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⑵发明专利:独立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⑶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1项以上;或者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2项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⑷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已公开出版省市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或者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3-⑸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三、关于聘任资历聘任对象的任职资历可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论著、成果等发表日期截至到12月18日),否则视为破格聘任(破格聘任条件见附件)。四、关于未通过对象重新申报的问题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未通过五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或2004年前学术技术能力评议通过,但未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由于已过评议组表决结果有效期,需再次申请参加评议的,需提供上次评议否决之后的新材料作为主评议材料,才可重新参加评议。五、以学科分类建立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小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小组以学科分类,学科名称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训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前后对照表》)。学科组由本学科的五名专家组成,原则上一个学科一所高校不超过1名专家。专家选择源于五校专家库,若专家数不足时,则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六.成立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材料审核小组为使五校评议标准公正、统一,由各校人事处推荐1~2人组成五校材料审核小组,各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在初审、公示后送五校材料组统一审核。七、评议方法采用各学科专家集中评议表决的方法。受聘人材料由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后,直接带到学科评议组评议。八、对外单位调入人员的评议从外单位引进、调入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进入五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对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可由学校直接聘任。从海外回归的应聘者,其任职年限、学术水平参照同类人员执行。对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且进校后担任一年以上讲师职务的,可参加本次评议。九、破格评议条件1、破格评议条件详见附件一2、教师(研究)系列大学普通班学历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参照任职资历破格的条件受理。十、面试申报破格和申报正高者需到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学科组陈述本人教学科研业绩和学术成果。十一、关于收费标准1、副高级评议费个人承担600元,2、正高级评议费个人承担800元,3、参加面试者另增加200元。-4-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所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学校承担。十二、关于时间安排1、2007年12月18日各校将评议对象名单及学科报五校工作组各校将申报人材料公示初审报五校工作组2、12月19日-12月20日①五校材料组审核评议对象申报材料②拟组建学科评议组③拟确定外审材料④拟确定申报人员面试答辩名单3、12月21日-12月24日五校联合工作协调小组会议4、12月25日-2008年1月4日五校评议会务工作筹备及相关事宜5、2008年1月12日-14日五校各学科组进行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十二、说明1、应具备规定任职年限系指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年限2、应聘者提供给专家评议在本校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两篇。3、报送代表作材料每人为五套,其中至少有一套原件,其余的为复印件4、报送的代表作材料须是申报对象本人完成的论著、教材和科研成果,申报对象担任主编或主审,必须由出版社或副主编出具证明其直接承担的内容。5、国内重要学术刊物系指《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2000、2004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刊物,仅指正刊,不包括正刊以外的的其他版本。学术论文发表刊物是否系重要学术刊物,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6、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或译著。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聘任破格条件2.艺术类应具备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3.主要学术成果陈述提纲(面试)五校联合评议工作协调小组2007年11月-5-附件一:高级专业技术聘任破格条件一、破格聘任副教授条件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不足2年者;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6年以上讲师职务:履行讲师职责期间成绩突出,经政治业务考核,成绩三年名列学校教师前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名)。②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三等及以上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5名);或两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名);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副主编以上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或两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④承担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国家“863”、“973”等项目,经鉴定或验收、取得较高评价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科技精英”奖获得者。⑤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已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有创见的论文五篇以上,其中有2篇被SCI、EI、ISTP、SSCI、A&HCI等收录;或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ISTP、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三篇以上。二、破格聘任教授条件(一)、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6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1、承担指导青年教师2、履行副教授职责期间成绩突出,经政治业务考核,成绩三年名列学校教师前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②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二等及以上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名);或两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2名);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或三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④承担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国家“863”、“973”等项目,经鉴定或验收、取得较高评价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科技精英”奖获得者。⑤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已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有创见的论文七篇以上,其中有3篇被SCI、EI、ISTP、SSCI、A&HCI等收录;或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ISTP、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五篇以上。三、越级破格聘任教授条件越级破格聘任教授必须符合《沪教委人[2002]46号》规定的教授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工作2、履行讲师期间成绩卓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二等奖。②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一等奖。附则:在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其任职年限可以再适当放宽。-6-附件二艺术类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教授:应聘艺术类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2)-(5)之一,(1)学术论文和著作: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独立完成已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3本以上。(2)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等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奖作品2项以上或展示3项以上。独立完成的的作品在省市级(文化局厅、美协、文联、各类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作品3项以上或在省市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2项以上或公开出版专集4项以上。(3)作品收藏:独立完成的作品被省市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