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生参加讲座课程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参加讲座课程的学习,根据《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讲座课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开设讲座的目的⒈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视野;⒉强化学生专业课程教学与企业实践的结合;⒊提高学生人文素质;⒋活跃学校的学术和文化氛围。二、讲座的类型和学分讲座分为全校性讲座、专业基础讲座和专业方向(课程)讲座等三种类型。㈠全校性讲座纳入教学计划中的“综合素质选修课”模块,计为2个学分,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人文素养,包括学术讲座、专业知识讲座和学生综合素质讲座。㈡专业基础讲座课程属于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课性质,计为2个学分,旨在夯实学生的学科、专业基础。㈢课程内讲座由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以课程(部分课时)为载体组织进行,旨在强化学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的讲座。三、讲座的考核及学分认定㈠全校性学术讲座、专业知识讲座和学生综合素质讲座以学生自愿参加为主,专业基础讲座由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举办,由专业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参加。㈡《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讲座课程学生手册》(以下简称《讲座手册》)是学生参加学校各类讲座的活动记录,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学生自行保管。㈢学生持《讲座手册》参加全校性讲座和专业基础讲座。学生每次听完讲座后,应在《讲座手册》上对讲座内容进行摘录并撰写心得体会。㈣《讲座手册》每学期汇总一次,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讲座手册》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1㈤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的检查情况,对学生《讲座手册》进行抽查认定,并将学生已听讲座课程的次数计入教学平台。㈥全校性讲座和专业基础讲座的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学分绩点分别记为2.5和0。㈦专业方向(课程)讲座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由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示,作为学生平时成绩一部分记入总评成绩。㈧学生每听完四个全校性讲座或专业基础讲座,经教务处认定后,即可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综合素质讲座或专业讲座1学分。四、附则⒈本实施细则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05级起施行。⒉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OO六年五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