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商業發展願景打造台灣成為「行銷國際連鎖加盟商業之運籌總部」及「亞洲新商業文化及風格之創造園地」。二、2010年我國商業發展目標(一)商業服務業GDP由現行2.8兆元達4兆元。(二)商業服務業出口金額由現行3.4兆元成長1.5倍達5兆元。(三)商業服務業就業人數由現行283萬人增加至303萬人。(四)商業服務業研發投入經費由現行153億元成長2倍達300億元。(五)電子商務營業額成由現行511億元達2000億元,成長4倍。(六)連鎖加盟商業國際營運總部由現行115家達200家。三、未來商業服務業發展策略(一)健全商業發展機制,建構商業競爭優勢1.全面檢討商業用地配比;彈性放寬土地使用分區及建物商業使用相關限制;釋出都會區附近特定農業區,允許商業使用。2.充實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淨值,落實執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有關金融機構捐助之規定,強化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量能。3.建立各部會對商圈或特色產業發展之整合推動機制,輔導成立各級商圈發展組織,促進良性競爭。4.建立各業別顧客滿意調查資料庫,作為業者建構顧客滿意度指標之依據,以訂定標準化服務流程。5.重視商品、服務、定型化契約、安全及衛生標準之建立,落實商品與服務之檢測;主動加強對違規廣告、標示及包裝之查察,防範失序交易行為。(二)形塑良好投資環境,建構投資誘因機制1.以負面表列思維檢討相關商業法規,儘速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全盤檢討貨運業種分類,擴大市場商機。2.訂定具體辦法,落實服務業研發及人培投資抵減之認定,對投資整合性物流業者提供租稅獎勵,規劃商業創業育成資金之取得,鼓勵業者建置RFID貨況追蹤系統及運用新科技開發新商業模式。3.簡化外國商業專業人士出入境手續,放寬在台就任職務之限制,並開放高級商業專業移民及簡化居留手續,加速改善外來人士眷屬就業及子女就學相關法規及環境。4.推動服務雙語化措施,使商業服務業之標章、標誌、招牌或其他可促進服務能見度之設施裝置,均予以必要之雙語化。5.配合複合式經營及異業結盟之新興商業經營型態趨勢,研擬複合經營產業行業認定標準,以有效解決營業設立、產經統計、土地使用管制及管理輔導等問題。6.大型商業開發案應設置單一窗口,簡化申請及審查程序,提高審查效率,縮短開發時間。(三)推動產學合作,培養商業經營人才1.建立產業人才需求趨勢調查評估機制,以利先期規劃人才培育項目、規模及資源配置。2.短期內優先改善大學教授參與產學合作之誘因機制,強化產學合訓的彈性作法;中長期應提升大學自主性與競爭環境,改善產學落差問題。3.落實建立教育訓練機制,提供系統化之實務服務品質養成課程;建構包括同步與非同步之數位學習系統管道;建立商業應用專業人才分級標準與認證制度,強化個人競爭優勢。4.輔導企業參考歐美顧客滿意度模型,建構各業別顧客滿意度指標;規劃服務品質學習成長藍圖,提供企業訓練與培育方向。(四)加速發展商業服務業,鼓勵創新研發1.研擬促進商業創新研發之產業化與市場化機制,以適應製商一體化之世界趨勢,鼓勵朝向商業服務之複合企業發展。2.擴大商業研發創新活動及平台之補助或貸款範圍,鼓勵投入新服務商品、新行銷方法、新營運模式及新科技商業應用等研發工作。3.結合華人固有文化及台灣獨特文化資產及技術,重新設計包裝,以現代社會可接受之方式呈現,創造流行新產品及流行時尚之新興商業經營業態。4.發展本土化、自主性商業科技核心技術,透過技術擴散,改善企業行銷決策品質,提升商業界之技術應用能量,提升我國商業競爭力。5.輔導業者運用資訊科技連結生產及行銷鏈,發揮全球運籌能力,強化物流安全;加強資訊科技應用,建立國際經營管理能力,開發新商品或新經營模式。6.研擬符合世界潮流之商業研發成果智慧財產保護方法及法制。(五)建立前瞻政策規劃,加速商業服務業國際化1.配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服務業承諾表及全球商業發展趨勢,研訂我國商業服務業之發展政策與布局全球之整體策略規劃。2.推動商業服務業之中心衛星體制,藉由中衛體制聚合商業服務之關聯產業,發揮主導性廠商及週邊廠商之社群力量,以團隊運作方式,達成整體規劃、整體營運之產業關聯效果。3.研究建立前瞻性且符合商業服務業長期發展必要之國家行職業分類,以適應製商一體化,產品及服務複合經營之世界趨勢。4.參照工業技術研究院模式,成立商業發展研究院,協調國內研究資源,積極強化商業服務業之可貿易性、營運模式、經營型態、管理方法、商業科技創新與商業科技應用、新興服務之產業化及市場化等研究工作。5.運用多邊或雙邊國際諮商,解決服務業海外拓展之法規、租稅或融資障礙。6.活用區域網絡及專業服務,支援企業建立具有特色之優良品牌,打造”ServedbyTaiwan”或安全可靠之”MadeinTaiwan”新形象,促進全球或區域消費者認知台灣商品及服務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