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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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2012.2“入世对中国的影响,不会是立竿见影、一夜之间发生的。中国入世的那一天,将会是很平常的一天。”•WTO对中国意味着什么?•中国何时加入?耗时多久?•中国“入世过渡期”多长?•为何学习规则?•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WTO第143个成员国。•如果说前几年,中国入世更多是在履行义务,那么现在作为逐渐成长的成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逐步学习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一篇导论认识WTO学习目的:•WTO的目标和宗旨•WTO的基本职能•WTO的规则体系ITO---GATT•1946.2通过关于筹建国际贸易组织的决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筹备委员会•1947.4美、英、加、中等23国在双边谈判基础上签订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汇编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又称《哈瓦那宪章》)未获通过,国际贸易组织未建成•1947.10.3023国签署《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1948.1.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临时生效•GATT的目标和宗旨:追求全球贸易自由化,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障碍、贸易壁垒和贸易歧视。*1947-1993八轮关税谈判•第一轮谈判:1947.4-10为GATT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并开创了大规模多边贸易谈判成功的先例•第二轮谈判:1949.10原有成员关税减让项目变更新成员“入门”谈判•第三轮谈判:1950.9-1951.4主题仍是关税减让谈判•第四轮谈判:1956.1由于美国国会对代表团的限制,各国谈判的积极性受影响,关税减让幅度较小•第五轮谈判:狄龙回合,1960.9-1962.7讨论欧共体建立后的关税同盟问题讨论各缔约方关税减让问题农产品及一些敏感性商品被排除在减让协议之外•第六轮谈判:肯尼迪回合1964.5-1967.6美欧国家在关税减让上发生冲突;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并签署第一个“反倾销”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扶持•第七轮谈判:东京回合1973.9-1979.4东京部长级会议拟订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目标,主要涉及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取消•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1986.9-1994.4GATT最后一轮、时间最长、争论最激烈的一轮谈判;GATT过渡到WTO;•传统议题:关税非关税措施纺织品服装农产品保障措施补贴及反补贴争端解决等;•新议题: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措施等;•成立了世贸组织;•扩大多边贸易体制的范围;•各成员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程度;•制定新的多边贸易协议;谈判成果谈判回合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参加方(个)关税减让幅度(%)影响贸易额(亿美元)第一轮1947.4-10瑞士日内瓦2335100第二轮1949.4-10法国安纳西3335-第三轮1950.9-1951.4英国托奎3926-第四轮1956.1-5瑞士日内瓦281525第五轮1960.9-1962.7瑞士日内瓦452045第六轮1964.5-1967.6瑞士日内瓦5435400第七轮1973.9-1979.4瑞士日内瓦102333000GATT-WTOGATT自身缺陷:•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管理范围狭窄•规则体系有漏洞•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缺陷•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国际贸易组织多边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104个参加方代表签署•1995.1.1正式成立•1996.1.1独立承担全球经济贸易组织的角色WTO产生WTO宗旨和目标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与贸易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与利益特点•强调国际贸易活动必须有利于保护环境和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倡导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和谐WTO的职能和作用•多边贸易规则的管理组织•成员的谈判场所•成员的争端解决机构•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和协调机构1.正式与“临时适用”之别2.GATT仅涉及商品贸易,WTO的范围更广3.取消GATT的“祖父条款”,成员方不得提出保留4.WTO管辖的GATT1994对GATT1947做了大量修改与补充,明确和强化了原GATT在货物贸易方面的规则WTO与GATT的区别WTO的成员与决策机制一、WTO的创始成员与加入•1995.1.175个创始成员•2001.12.11中国加入WTO,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国•到2011年底为止,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已经达到156个。二、WTO的接受、生效与退出WTO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基本权利:1)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2)享有关税减让或出口增长的利益3)享有其他成员取消或减少数量限制或其它贸易限制的好处4)采取豁免或紧急行动权5)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营造良好的贸易与发展环境6)获取其他成员对外贸易政策和其它措施等资料的权利7)发展中国家可享受一定范围的GSP待遇及过渡期安排和技术援助等基本义务:除与基本权利相对义务外,还有: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市场开放及缴纳会费等义务WTO主要机构及运行机制WTO原则体系•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关税减让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互惠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允许例外和保障措施原则•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实际上,WTO是一系列原则与例外拼凑而成的多边贸易体制。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其例外一、最惠国待遇原则1.含义2.产生及运用情况二、例外情况1.特殊产业:纺织及服装产业2.反倾销、反补贴等保障措施在实施对象上的某些例外3.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4.边境贸易安排例外5.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例外6.服务贸易领域对幼稚产业保护的例外等三、案例分析:英、法等多国对日本采用“互不适用条款”•1955年日本加入GATT时,有15国担心日本物美价廉的纺织品会对本国的纺织行业造成损害,于是对日本援引该条款。尔后,日本经过努力,使这些国家中的大部分撤销了对日本行使这一法律的权力,与他们建立了GATT关系。规则评析•本案英法等国的作法属于非歧视原则问题的例外。•“互不适用条款”规定:1)两个成员间没有进行关税谈判;2)两个成员中的任一方在另一方成为成员时,不同意对其实施GATT规则;•但该条款第2款也规定了审查机制,缔约方全体可在特定情况下检查本条款规定的执行情况,防止对成员方采取不公正待遇。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例外一、国民待遇原则1.国民待遇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商事方面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在货物贸易方面,国内法律给予本国产品的待遇不得优于与之竞争的进口产品。•在服务贸易方面,这一原则不是一项普通义务,而是一种具体承诺。2.国民待遇原则1)含义2)具体内容3.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案例1)委内瑞拉控告美国歧视汽油进口案•美国对进口汽油与国产汽油实施不同环境标准的技术要求,导致委内瑞拉与巴西两国反对,结果美国败诉•美国对进口石油的化学性质比对国内炼制的石油适用更严格的规则,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2)国民待遇原则的一项重要义务是,在征收税费和制定数量限制时,不应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中国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不同,即“超国民待遇”•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合格的外资公司甚至可以在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或开展中期票据业务。•《意见》是一份标志性文件,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同时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二、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1.政府采购,所购货物供政府使用2.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的补贴3.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规定4.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以使用国内产品为条件的补贴,自1995年1月1日起,最不发达国家可将此补贴保留8年,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保留5年。按规定,目前此种优惠的期限已经结束。贸易自由化与扩大市场准入准则一、贸易自由化原则1.本质上就是取消和限制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2.WTO的贸易自由化从根本上说,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3.贸易自由化原则实施的终极目标是整个国际贸易体系中完全自由公平的竞争态势,意味着世界市场日趋融合和统一。•自由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要求其市场开放的时间、程度和规模不同。二、扩大市场准入原则1.一国对于外国的货物、劳务准许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2.市场准入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最重要的成果。•行业•金融•电信•农业•零售•家电•汽车•开放时间•2003年,开放银行间人民币往来•2006年,外资银行获准全面进入市场•2002年,逐步开放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2003-2005年,逐步开放光缆、固网服务•2004年,农产品平均关税率要降至14.5%至15%•入世后,允许在京、津、沪、穗等地成立合资零售企业•2003年,取消所有地域、数量、外资持股比例限制•2005年,平均关税税率降至10%•2005年前,汽车配额将逐步取消•2006年前,将汽车关税、零件关税分别下降至25%及10%中国的市场开放时间表透明度原则及其例外一、透明度原则1.目的:防止成员方之间进行不公开的交易而造成对其它成员方歧视性情况的存在。•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定期审议,保证透明度。2.透明度原则的核心内容P233.根据透明度原则,各WTO成员应公布的贸易法规:1)关税2)海关法规3)进出口管理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4)进出口商品的国内税、费和有关规章制度5)进出口商检制度和检验标准;动植物卫生检疫制度和标准6)外汇管理制度和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7)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8)有关特殊经济区的法规和规章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规章10)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11)有关法律诉讼和仲裁的规定12)有关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13)其它影响国内贸易政策的国内立法或行政法规4.透明度原则的实施1)法规的公布必须及时、主动和充分,重大的司法裁决也应公布2)对其它成员方的疑问必须及时答复3)设立专门的机构实施现实意义:1)确保政策、法律、法规的稳定性2)以稳定性促透明性二、透明度原则的例外允许成员方及成员方的机构、企业,根据某些安全、利益方面的正当理由对透明度义务的实施作出一些保留,如,违反公共利益或企业正当商业利益的机密材料等。公平贸易原则及其例外一、公平贸易原则Principleoffairtrade1.各成员方和进出口贸易经营者都不应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竞争或扭曲竞争的条件。2.公平贸易原则的体现:•反倾销与反补贴问题对倾销与补贴判定根据国家不同及方式不同差别对待;保证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和程序的合理性;•《农业协定》的规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政府采购协定》的规定二、公平贸易原则的例外出现市场竞争“过度”情况贸易互惠原则及其例外一、贸易互惠原则1.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给予,包括双边的与多边的互惠。2.互惠原则实现的形式1)举行双边或多边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减让谈判,相互开放市场;2)当一国(地区)申请加入时,要以适当的“入门费”换取加入多边体系的各种利益3)在每轮多边贸易谈判中,议题的提出和规则的设置应在总体上实现各成员方利益的综合平衡。3.互惠原则是当代国际商务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二、贸易互惠原则的例外1.成员方可在特殊情况下撤回已作出的关税减让而无需向原谈判方作出补偿:如最不发达国家以国际收支限制为由;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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