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贸易中的垂直专门化与中美贸易(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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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贸易中的垂直专门化与中美贸易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作者简介】课题组成员:平新乔、郝朝艳、毛亮、李化松、张璐、胡向婷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感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资助与张燕生和刘旭的指导与帮助。感谢北京大学211工程“WTO与中国经济”研究项目的资助及两位匿名评审人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提要】我们采用了Hummels等人估算垂直专门化比率的方法,运用中国1992、1997及2000年的投入-产出表,根据联合国进出口贸易数据,对中国1992~2003年共12年的出口贸易中垂直专门化与中国对美出口贸易中的垂直专门化程度作了分年度的计算。结果显示:在这12年中,中国的出口贸易中垂直专门化的价值比率已从1992年的14%上升至21.8%。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贸易中垂直专门化的价值比率上升得更多,从1992年的14.77%上升至22.94%。来自日本的中间品在中国向美国的出口品的垂直专门化程度占比大约为1/5,如果加上来自于韩国的中间品进口,那么日韩对中国的中间品出口在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垂直专门化程度中约占1/3,说明中国对美出口贸易反映了东亚对美国的产业链效应。【关键词】外包/垂直专门化/产品内分工一引言早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有人注意垂直专门化(VerticalSpecialization,VS)以及相应的贸易价值链切片式地分布于若干个生产环节的现象(Balassa,1967;Findlay,1978)。到上世纪90年代,学者们分别以不同的名词来概括这一崭新的经济现象,比如对价值链的切片化(Krugman,1996)、外包(outsourcing)(GrossmanandHelpman,2002、2004、2005)、生产过程的分离化、生产过程的分裂化(fragmentation)(ArndtandKierzkowski,2001)、多阶段生产(AntweilierandTrefler,1997)、产品内分工(intra-productspecialization)与产业内贸易(Davis,1995;DavisandWeinstein,2000、2001a、b)等。Bhagwati与Dehejia(1994)称跨国公司迅速改变产品生产产地的垂直分工经营方式为“万花筒式的比较优势”;Leamer(1996)称之为生产的“非地方化”(delocalization)。无论名称如何,但本质上仍是指生产环节在纵向的垂直分布。可以说,对垂直专门化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已经吸引了当前国际贸易理论工作者的注意力。中国在过去20多年里国际贸易总量及其占GDP比率的大幅度上升,都与全球范围内的垂直专业化、外包过程密切相关。这样就发生了两个问题:(1)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的生产与出口的最终品中,有多大比例的价值创造过程“外包”给了中国?(2)在中国的出口贸易中,有多大比率是由“外包”给中国的中间品提供的?近来以上两类问题引起了美国与中国公众的关注,并成为经济学家与政府官员研究与讨论的课题。美国有人认为中国的“外包”挤掉了美国国内的劳工就业岗位。2004年,美国劳联-产联还专门就美中贸易逆差对美国国内就业的影响向国会施加压力,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中一些人一再通过一些议案,单方面限制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在美中贸易关系中制造了一系列纠纷与争端。对此,严肃的经济学一直是采取不同的态度的。Feenstra(1998)指出,美国的“外包”过程恰恰是美国发挥比较优势的实现方式,而且有利于美国高技术含量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美国熟练工人的工资水平。当然,美国政府要在“外包”的获利中注重收入再分配,来调节由“外包”带来的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收入差距。而Bhagwati与Srinivasan(2004)指出,外包并不必然对美国工人的就业与工资产生负面影响。中国对外出口尤其是对美出口贸易中,究竟有多大比重属于“来料加工”的性质?这同样是中国民众、学界与政府官员讨论的热点问题。按中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加工贸易占中国对外进出口贸易的47%。这引发了对过去20年中国对外贸易成就与影响的重新评估。一般谈“来料加工贸易”,往往是把从事加工贸易企业所提供的出口品的全部价值都当作“来料加工”价值。而我们的计算,是严格按外国提供的中间品价值占出口品价值的定义(即垂直专门化比率)来计算。如果客观测算了中美贸易中,中国出口中来自别国的中间品(外包)的比重,便可以比较全面地揭示“外包”其实是一个相互的过程。这种测算,一方面可以清楚地揭示中国出口贸易在世界分工的产业链中所处的相对地位,尤其是,如果我们能从数据上揭示出中美贸易背后存在的中、美以及东亚其他国家之间存在的“三角贸易”关系,这也是对美国的某些人以中美贸易顺差为由频频发难的一个客观回应;另一方面,准确估算中国出口贸易中的“外包”程度,也可以对中国国内对“加工贸易”的种种批评作出一个回应。只有客观评估过去20多年出口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与人民福利改善的贡献,我们才能更好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国策。如何测算中国出口中来自外国中间品价值的比重?在国际上有两类方法。一是Davis与Weinstein(2000,2001a、b)提出的“全球要素”贸易“账户”方法。这种方法针对Trefler(1995)提出的“贸易消失之谜”(即通常的国际贸易账户所记录的贸易流量远小于实际发生的国际贸易流量),主要估算现行的国际贸易统计中遗漏掉的生产要素贸易,旨在指出现行国际贸易统计误差的大小。比如,Davis与Weinstein指出,仅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国家的国际贸易统计,按“净要素贸易账户法”来估算,误差就有20%左右。另一种测算“外包”或中间品价值在出口中的比重的方法是由Hummels等(2001)提出来的,他们运用投入产出法,将一国进口品分为用于国内最终消费与用于出口品生产两部分,然后按进口品用于出口的价值对出口额的比率来定义“产业内贸易”或“垂直专门化比率”。用这种方法,Hummels等人对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OECD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垂直专门化比率作了一番估算。我们采用Hummels等人估算垂直专门化比率的方法,运用中国1992、1997及2000年的投入-产出表,根据联合国进出口贸易数据,对中国1992~2003年共12年的总出口贸易与对美出口贸易中的“来料加工”程度作了分年度的计算。结果显示:在这12年中,中国的出口贸易中“来料加工”的价值比率已从1992年的14%上升至21.8%。中国对美出口贸易中的“来料加工”程度更高,达22.9%;来自日本的中间品在中国向美国的出口品的垂直专门化比例中所占比重大约为1/5。如果加上来自于韩国的中间品进口,那么日韩对中国的中间品出口在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垂直专门化程度中约占1/3,说明中国对美出口贸易反映了东亚对美的产业链效应。在本文以下几节中,第二节介绍我们在Hummels等人基础上进行修正后的计算方法,同时介绍数据;第三、四节逐一叙述计算结果;第五节给出结论。二方法和数据(一)方法根据Hummels等(2001)的方法,计算中国对美国出口贸易中的垂直专门化程度。1.出口中的垂直专门化程度的测度。假设经济中有n个部门(行业),我们用M[I,i]州表示i部门进口的中间产品,Y[,i]表示i部门的总产出,X[,i]表示i部门的总出口。根据Hummels等(2001)的式子,得到:这个指标的含义是表示一国(中国)在出口中从别国进口的投入品的成分。或者说,是体现在出口中的国外附加值。因此,我们对(1)式进行了一些修改。这里的出口主要考虑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而进口按国别来分别计算总进口。比如从日本、韩国、东盟、美国的进口。我们要计算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中的垂直专门化程度,定义:出口中的VS比重(2)把(1)式中VS[,i]的定义代入(2)式,可得:出口中的VS比重(3)令,即生产一单行j行业产品,需要从i部门进口a[,ij]单位的中间产品。于是,(3)式可以写成:出口中的垂直专门化比重其中,u=(1,1,L,1),A[M]是对进口的中间产品的依存系数矩阵,又称进口系数矩阵;为出口向量。若运用完全系数矩阵,则:出口中的垂直专门化比重(4)其中,A[D]=为国内消耗系数矩阵,b[,ij]=(j行业生产中用到的国内生产的i行业(中间)产品)。A[D]+A[M]=A。实际上,A是投入产出表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我们首先要找的数据是M[I,ji],即i部门向别国j部门进口的中间产品。2.M[I,ji]的确定。在这里我们必须借助投入产出表,因为只有投入产出表提供了一个部门使用中间产品的数量。以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为例。首先要确定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中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是将进口的中间产品计算在内的。我们从Wang等(2002)提交GTAP的投入产出表计算说明中得到证实,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考虑了进口中间产品。为了得到M[I,ji],我们需要两点假设:第一,国民经济所有部门使用的i部门中间投入品中,进口投入品的比例在各个部门是一样的;①第二,如果对于某行业的产品,可以分解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那么可以假设,中间产品中进口与国内生产的比例等于最终产品中进口与国内生产的比例。这也是Wang等(2002)将进口拆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方法。如果我们用C[M,i]和C[D,i]表示i行业的最终产品中进口和国内生产的数量;用I[M,i]和I[D,i]表示i行业的中间产品中进口和国内生产的数量。假设二就是。令λ[,ij]表示生产j部门产品时,使用i部门的中间产品中进口品的比例。从投入产出表可以得到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如果能够得到,将其与A矩阵中的对应项相乘就能够计算出A[M]矩阵。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事实上是无法求出{λ[,ij]}[,n×n]。但根据假设一,所有部门使用的i部门中间投入品中,进口的投入品所占的比例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只需要计算一个列向量{λ[,i]}[,n×1],在投入产出表的A矩阵的每行乘以相同的比例就得到了A[M]矩阵。那么,如果得到{λ[,i]}[,n×1]呢?由假设二,我们可以推出:,从而推出:(5)即进口的i行业产品中,中间产品的比例等于i行业的总进口/(总产值+进口消费-出口)。②关于垂直专门化的定义,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公式(1),这是对垂直专门化值的定义,其意义是进口的中间投入品中用于生产出口品的中间投入品的数量;另一种是由此推广的垂直专门化比重的定义,即公式(2)、(3)与(4)。如果单独看一个行业的垂直专门化比重,那么从公式(1)、(2)的分析可以知道,其物理意义是这个行业进口的中间投入品同总产出的比例。因总投入小于总产出,所以该比例小于1。如果看所有行业的垂直专门化比重,那么根据公式(1)或(2)的定义,分子是各个行业的垂直专门化值之和,意义是各行业用于生产出口品的进口中间投入品的数量总和。分母是各行业的出口品的数量总和,这两个量比值的意义如(2)式所示,是各行业的垂直专门化比重的加权平均值。在本文中,我们实际上计算的是垂直专门化比重,而不是垂直专门化值。垂直专门化比重这个指标应该更能反映贸易结构和生产结构。(二)数据本文计算采用中国报告给联合国的进出口贸易1992~2003年年度数据。该数据是按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统计的,并且有电子版,有各个级别的小类合计数据。商品分类按该数据的第三版商品目录进行。为了计算出(1)式和(3)式,我们需要获得各年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各年的A[M]和A[D],这里既要求总进口的A[M],也要求从各进口国进口的A[M]。由于我们只有1992、1997、2000年的投入产出表,也就只有这3年的直接消耗系数,即只有3个A;另一方面,我们也只有这3年的40个行业的总产出的数据。因为计算1年的总进口的A[M]矩阵时,要用到国内所使用的40种产品中进口产品和所使用的总产品的比例,比例=进口/(总产品=总产出+进口-出口)。其中,总产出数据采用投入产出表中的总产出数据,进口和出口采用的是联合国的COMTHAD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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