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贸易国家对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2009年09月22日(浏览次数:128)美国由于美国对食品标签的要求比较严格,因此出口美国的食品标签要特别注意。分析近年来美FDA因食品标签不合格扣货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配料标注不全;二是净含量标注不准确;三是未标明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商业名称及地址。四是未标注营养成分表。因此,在受理食品标签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必标项目是否标全。如果美国购货方确定标签或对标签的标注有特殊要求,应在声明书中阐明。具体格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告知:美国食品标签法规要求必须标注。但该食品标签在销售国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本公司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我国货物情况,结合美相关法规谈谈几个需注意的问题:主要展示版面和信息版面标签最可能被表示,出示或观察到的部分即为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称,净含量一定要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信息版面处在主要展示版面右边紧邻的位置。主要展示版面和信息版面上标注的任何字母和数字均不得低于1/16英寸(1.6mm)一、食品名称任何适用的联邦法律法规规定或要求的名称;在缺乏这样的规定名称时,则应用:该食品的通用或常用名称;在缺乏这类名称时,则应用:一个恰当的描述性的术语,或如该食品的性质明显时,使用公众通常来指该食品的理想的名称。若一食品以多种可供选择的形式销售时(如整块、切片、切成丁状等),其特殊的外形应被用作品名陈述的必要部分,其字体应与品名陈述中其它部分所用字型规格相一致;但如其形状是可以通过容器观察到的,或系以一恰当图饰描绘出的,则其形状无需包含在陈述中。可以在通用的食品名称中加入某种或多种配料名称作为食品名称的一部分。食品名称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称采用黑体字,其字型规格应与该版面上最显著的印刷文体相一致,并应处在以设计的位置展示包装时与所放位置的底部相平行的线上。二、净含量因净含量标注不准确,被美FDA扣货的比例不小,美法规对净含量的标注要求比较严格:1、要置于主要展示版面最下端的30%面积内,字行应基本平行于包装座的底线。2、字体大小的要求很严格主要展示版面小于等于5平方英寸,字体高度大于1/16英寸(1.6mm);大于5平方英寸小于等于25平方英寸,字体高度大于等于1/8英寸(3.2mm);大于25平方英寸小于等于100平方英寸,字体高度大于等于3/16英寸(4.8mm);大于100平方英寸时,字体高度大于等于1/4英寸(6.4mm);大于400平方英寸时,字体高度大于等于1/2英寸(12.8mm)。而且字母的高度不得大于宽度的三倍。3.标注单位净含量应以质量、体积、数量来表达,或以数量和质量或体积的组和形式表达。其标注单位:质量应以常衡制“磅”和“盎司”计量;液态食品的体积应以231立方英寸的美国加仑和夸脱,品脱和液体盎司为单位。干态计量食物的体积应以体积为2150.42立方英寸的美国蒲式耳和配克,干夸脱,干品脱为计量单位。三、配料表配料表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或信息版面,配料的名称应是具体的名称而非集合(种类),香料,调味料,色素及化学防腐剂除外,如果配料是二种以上要注意标全。复合配料应在紧随其后的括号内按递减次序标明其配料。四、食品标签应明显地具体标明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商业名称及地址。五、营养标签营养标签是美国食品标签法规中的重要内容,为强制性标注,所有供人食用并用以销售的食品,均应提供与食品相关的营养信息。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或信息版面。营养标签标注的主要内容为:每餐分量及包装内的份数;热量,来自于脂肪的热量、总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钠、总碳水化合物、食用纤维、糖、蛋白质及维生素A、维生素C、钙和铁,以及以8360KJ热量的食谱为基础的每日对有关食品食用量的百分比。下列情况可以豁免标注营养标签:1、可供印制标示的表面总面积小于12平方英寸的小包装食品可不标营养声明或其他营养信息,但必须标明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地址电话号码,使消费者可以借以获取所需的营养信息。2、某种食品仅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成为享受豁免要求的食品:经特殊工序配制和加工的食品(相对于在自然状态下自然产生的食品而言),该产品用口服或以导管输入肠内为病人全部或部分喂食所用;食品用于病人配合治疗的食谱管理,病人由于医疗需要或慢性病医治需要,在普通食物或某特定营养物的摄取、消化、吸收或新陈代谢方面功能不全或受损,或其他由医药决定的特别营养要求,其食谱管理不能仅靠修改通常的食谱取得;食品提供特殊的营养支持,该营养需求是由医生诊断而定对某种疾病或健康状态所必需的;预备在医疗人员监督下使用的食品,以及预备仅供受到有特效和持续的医疗监督照料的病人使用的食品,该病人除了别的需求以外还需要借助药用食品进行循环治疗;以散装货形式装运但不以这种形式向消费者销售而是仅用于制造其他食品的食品,或将在原始加工、包装地以外的地点加工、加贴标签,或再包装的食品。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法403节(q)(4)约束的未加工水果、蔬菜和鱼类,但其标示应遵循§101.45的有关规定。“鱼类”一词包括淡水鱼和有鳍海鱼,甲壳纲动物、软体动物,包括水生贝壳类动物、两栖动物和其他水生动物;受本节约束的由鱼类或猎物肉构成的单一成份包装产品(即:未列入联邦肉品检验法或家禽产品检验法之内的肉类产品,如新鲜的鹿肉、野牛肉、野兔肉、鹌鹑肉、野火鸡肉、或鸵鸟肉产品)可提供对3盎司煮熟可食部分的营养信息(即:在“经制备”的基础上),但以包装的含量值为基础作出声明的食品必须提供以包装状态为基础的营养信息;而对于特别定制加工的鱼类或猎捕肉类不需要营养信息。猎捕肉类(即:未列入联邦肉品检验法或家禽产品检验法之内的肉类产品,如新鲜的鹿肉、野牛肉、野兔肉、鹌鹑肉、野火鸡肉、或鸵鸟肉产品)。加拿大加拿大的食品标签,首先要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必须使用英、法两种文字标示,先后顺序没有要求。最小字体不小于1/16英寸(1.6mm)一、食品通用名称食品通用名称应采用由FDR给定的该食品的名称,或由任何其它加拿大政府条例规定的食品名称,一旦食品名称用的是通用名称,则该食品必须符合相应条例中对该食品所规定的配料标准。食品通用名称应标注于主要显示部位。食品名称应使用法、英两种文字标注,以小写字母o为基础,最小字体不小于1.6mm(1/16英寸)。二、配料表1、配料及其成分,必须用其通用名称表示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中。有些食品或某类食品,在用作配料时,可用其种类名称列在配料表中。许多食品在用作其他食品的配料时不需在配料的成分中加以注明。但盐、谷氨酸或谷氨酸盐、水解植物蛋白、天冬甜味素、氯化钾,对食品起作用的配料或成分必须注明。香味剂。调味品和调味草本植物(盐除外),自然和人造香料、增香剂、食品添加剂、维生素和矿物营养素,可以不按其质量在食品中的大小顺序任意次序排列在配料表后。2、当食品中添加维生素、矿物营养素、食品添加剂或增香剂等配料时,它们必须作为有效配料以通用名称列于配料表中,如维生素A、棕榈盐或脂,酵母酸料可注明为酵母。三、净数量净数量应以公制单位表示。根据食品类型,如液体、固体等,可采用体积,如毫开(ml),升(L),质量如克(g),千克(kg),或食品的个数等来表示食品的净数量。可以附加非公制单位,如“液体盎司”、“磅”、“品脱”等,这种标注可以不必用法、英两种文字。四、产品责任者名称和地址1、应标注生产,包装或对预包装食品承担责任者的名称和地址,地址应详细到能够邮递通讯。2、应使用法文或英文标注在除包装底面之外的任何地方。3、如果预包装食品是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生产或制造,而标签上责任者的名字和地址却是加拿大经销商的,必须用英文或法文标上“由……进口”或“为……进口”字样或标明原产地。五、日期标示、贮藏指南若食品包装未达到零售水平其保质期小于或等于90天,则必须用法文或英文标出“最好在某日之前食用”字样。若不能在一般室内存贮,则应用法、英两种文字给出贮藏要求。零售包装的食品,除上述要求外,必须在标签上或标签附近用法、英两种文字给出食品的保质期。六、营养标签2002年12月12日,加拿大政府公布的《食品药品规则》的修改规定,要求大部分包装食品进行强制营养标识,。2003年1月,加拿大官方公报的第二部分公布规则的修定。新规定对生产商的过渡期为3年,享有5年过渡期的小企业除外。小企业指加拿大境内2002年12月12日之前12个月内货物销售总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营养标签的标注要求在营养标签中,必须要有营养成分的“核心清单”,它包括热能及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标签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营养标签准则”和“食品及药品条例”的要求。标签上所给出的营养量必须指出售的一份食品中可食用部分的营养含量,单位和净量说明中的单位一样。以公制为单位,家用量器单位可在括号内说明。不允许将美国的每日营养建议摄取量(RDA)标在加拿大的营养标签上。营养标签应使用法语和英语,哪种语言在先均可。营养成分的说明除不能置于包装容器底部之外,允许出现在标签的任何位置包装食品可豁免强制营养标识要求:。首先,豁免咖啡,茶,草本茶,包括标准产品(例如,普通的茶和脱因的咖啡)及不加糖的标准产品(例如:速溶咖啡和香味咖啡)。鉴于这类消费品满足B.01.401(2)(a)规定的豁免条件并且所有核心营养信息具体可以以“0”标记在营养分析表中说明,此类食品不必配有营养分析表。酒精含量0.5%以上的饮料;新鲜蔬菜或水果或无任何添加成分的蔬菜或水果混合物,含食品色素的橙子,或涂有石蜡,石蜡油,植物油,或其他保护性涂层的新鲜蔬菜或水果;未加工单一成分的肉,肉类副产品,家禽肉或家禽肉类副产品,肉浆和家禽肉浆除外;未加工单一成分的海水或淡水动物产品含维生素,矿物营养或两者混合物的半成品的提供者,当其他营养含量微少时,仅要求说明现有半成品中的维生素或矿物营养的营养信息。日本食品标签要使用日本国文字,要正确使用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购买该食品或添加剂的用语。一、食品名称要确切地标示出其内容,并且要按社会上通常的概念使用通俗化名称。食品名称中冠以主要配料名称时,必须与主要配料一致。食品名称中加注的主要配料为两种以上混合物时,不能只冠以一种配料的名称。食品名称未被广泛通用的食品,用公众可以准确判断其种类的食品名称。不能只用形容词做名称,但没有固定名称的“小吃”可以。冷冻食品,除其名称外,要标明“冷冻”。二、配料表对于听装罐头食品,应标明主要配料的名称。主要配料是指肉类(畜肉、牲畜肉、禽肉、鲸肉)、鱼贝类及水果。不包括已成液状或泥状原材料。当食品名称可以准确判断主要配料时,可以不必标示主要配料的名称。在说明等其他事项中已标示配料内容的均视为主要配料的标示。当主要配料为3种以上时,应按其配比量的多少为序标示至第3种,并冠以“主要配料”。配料名称应标明其种类名称。三、净含量用“克”或“公斤”为单位,单位必须明确标示,同时在内容量标示的文字后面,加括号标示(Ⅹ个放入)。四、生产日期,保质期1994年日本官报公布,食品及添加剂不再标示生产日期,而要标示保质期,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过渡到1997年3月31日。标示日期用顺位六位数,具体方法为:尝味期限:XXXXXX。五、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进口商品,可用进口商名称代替生产厂名称。对生产的肉食制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要标示出生产厂名称(进口商品为进口商名称)及加工厂名称(如为法人则为法人名称)。对于进口商品,可以用进口商经营部地址代替生产厂地址。对生产的肉制食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要标明生产厂(进口商品为进口商经营部)及加工厂厂址。六、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制订了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标准的食品及添加剂,应标明符合此标准的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七、其他1、在矿泉水类(只以水为原料的清凉饮料水)食品中,包装容器内二氧化碳压力为20℃1.0kgf/cm2以下,未进行杀菌或灭菌的(采用过滤等方法,指除去存在于以自然水为原料的食品中,并发育而成的微生物),应标示“未经杀菌或灭菌”。2、冷冻果汁饮料(指经冷冻的水果榨汁或浓缩水果榨汁,原料用果汁除外),应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