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救济MayerBrown提供国际化的网络帮助公司制定综合性的法律及商业策略使其全球贸易业务最优化。本行的全球贸易救济组在美国、欧洲及亚洲的数百个贸易救济诉讼中提供战略性的咨询服务。MayerBrown是一个由各家不同法律执业机构所组成的全球性法律服务组织(「MayerBrownPractices」)。MayerBrownPractices包括:MayerBrownLLP,一间于美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MayerBrownInternationalLLP,一间于英格兰及韦尔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及JSM,一间香港的合伙和其在亚洲的相联机构。在亚洲区域MayerBrownPractices统称为MayerBrownJSM。「MayerBrown」与「MayerBrown」标识是个别MayerBrownPractices在其各自的司法管辖区的商标。mayerbrown1本行帮助客户制定积极和防御性的全球贸易策略应对政府对进口竞争提起的诉讼。本行律师精通“贸易救济”程序,诸如:反倾销及反补贴诉讼、保护诉讼(如美国贸易法第201条)、美国贸易法第301条及欧盟《贸易壁垒条例调查》等。全球贸易救济资深的经验陷入贸易救济诉讼中的客户可寻求本行处理复杂及高度技术化的国内法律及问题,范围涉及详细的法律及成本计算到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本行的全球化视角尤其重要,因为一个管辖区的诉讼(尤其在美国或欧盟)经常预示着其他地方的诉讼。由于本行的多语种及跨学科团队(包括律师、经济学家及会计师),本行对贸易救济程序的各个方面有深入的理解。必要时,本行能与本地律师一起合作向客户提供最适宜的法律建议。MayerBrown能处理各个阶段的贸易救济诉讼,从准备到提起诉讼、避免诉讼或对诉讼进行抗辩,到行政及法庭应对。在行政层面,本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综合知识及公共政策经验,深入洞悉政府的决策过程。本行的资深诉讼人经常在欧洲及美国的法庭及国际机构(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中就贸易救济争议进行辩论,代表客户应对行政决议的挑战。由于本组成员经常参与制定贸易法律及政策及习惯法,因此能满足客户在贸易救济调查中的各种需求。丰富的经验能使我们与政府决策者友好沟通以有效地代理客户。例如,本团队包括前商务部部长,前商务部总法律顾问及前商务部“进口管理处”高级法律顾问等。“年度最佳贸易法律师行。”2008年比利时法律奖2全球贸易救济战略方法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必须共同决定贸易救济的调查结果,本行不仅在欧洲委员会,而且也在单个成员国的权力机关中代表客户。利用政府最高层制定政策的第一手知识,本行能帮助政府及企业改变贸易救济政策。此外,本行经常就贸易政策向美国及欧洲的高级官员及立法者提供建议,使其符合政府目标及客户的利益。WTO规则在贸易救济争议中日益重要。本组的所有成员深入了解WTO的贸易救济协议及实践,且本行的律师在WTO曾就多起贸易救济争议提起诉讼。国际贸易团体尊重MayerBrown的经验及对质量的专注。本组成员经常在世界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贸易救济法律方面的文章并受多国政府邀请对公共官员进行WTO贸易救济规则方面的培训,向当地企业就该些规则做出解释。本行采取前瞻性的措施帮助客户减少风险并寻求全球贸易救济下的最大化保护。与仅对贸易诉讼或不公平竞争作出反应相比,这是最节省成本且最成功的方法。本行具有前瞻性思维的全球贸易律师帮助客户评估并购、定价策略及营销计划中的贸易救济风险。本行对客户主要出口市场的贸易流动及贸易救济法律及法规中的重大变化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推荐合适的应对措施。本行的全球化视角指出不同管辖区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最好的解决方案。由于本行的全球贸易救济组并入到MayerBrown更广泛的政府及全球贸易组中,本行具备独一无二的优势解决复杂及具有政治敏感性的贸易争议。本组在政府中有广泛的关系,包括多位前任政府高级官员,如美国贸易代表及欧委会驻美国大使等。“本行正代理2007年新提起的欧盟反倾销案件,且2007年全部欧盟反倾销案件的3/4正在复核且本行正在参与WTO的主要案件。”《2008年欧洲、中东及非洲法律500强》mayerbrown3代表性事项本行丰富的经验使我们能采取创造性、跨学科的方法、以对客户最有利的方式解决贸易问题。本行帮助过许多国家的制造商及出口商应对反倾销及其它贸易救济诉讼,代表性事例如下:在• 中国针对三氯甲烷(达成对本行客户有利的和解)、硅(在所有出口商中获得最低税率)及纸制品(判决对出口产品适用排除令)展开的众多反倾销调查中,代表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芬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出口商。在针对金属硅的反倾销诉讼中,代表• 中国出口商和其美国进口商,将施行超过15年的关税降低139个百分点,达到不足8%。在墨西哥的众多反倾销调查中代表• 美国生产商,其中在新闻纸及管线的案件中获得零关税。在针对冷加工钢条及钢半成品进口• 的201法案(保障措施)诉讼中,成功地代表多家美国生产商。在欧共体对涉及电器钢板的反倾销• 调查中代表俄罗斯生产商,诉讼以不适用关税终止。在欧共体针对氯化氢、硝酸铵、尿酸• 氮溶液(均获得有利的价格具结)以及尿素、碳黑及金刚砂(调查终止)的反倾销调查中,代表俄罗斯化肥及化学品生产商。在欧共体的若干反倾销调查中代表• 日本电子品生产商,产品涉及电视及照相机的进口,调查以不征收关税终止。“本行的贸易救济组成员在下列产品及行业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农业、生物燃料、化学品、自然资源、钢铁及纺织品。”“鉴于本所在华盛顿特区设立并发展,本所现已在贸易世界的两个主要管辖区取得了理想的排名。布鲁塞尔和华盛顿的代表处处理过许多贸易救济事项…”《2008年环球钱伯斯》4全球贸易救济在• 巴西针对PET树脂的反倾销调查及后续的世贸组织争议解决质疑中,代表美国和阿根廷生产商,并获得取消关税的结果。在• 菲律宾第一起针对水泥展开的保障措施调查中,代表菲律宾水泥生产商应诉,该案判决对进口的硅酸盐水泥及矿渣征收高额关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在欧共体针对皮鞋的反倾销诉讼中,• 代表某大型运动品牌及其在中国和越南的七家供货商,该案判决将特制运动鞋完全排除在外。在欧共体对源自• 中国的纺织品保护调查中代表一知名运动品牌,最终将纺织品从保护措施范围中排除,对其余措施以适当的数量标准进行裁定。在针对造船产业补贴的欧共体《贸易• 壁垒条例》调查及随后的世贸组织争议解决诉讼中,代表韩国造船公司,该案裁定事实上不存在补贴。在一反倾销诉讼中成功代表• 美国刹车片生产商,结果免除中国生产的特定刹车片的反倾销税令。“MayerBrown同时拥有久经考验的贸易律师及能洞悉政府内部运作的前任高级官员,在国际贸易的舞台上阔步前进。”《2008年环球钱伯斯》©2009。MayerBrownLLP,MayerBrownInternationalLLP,和/或JSM。版权所有,不得翻印。MayerBrown是一个由各家不同法律执业机构所组成的全球性法律服务组织(「MayerBrownPractices」)。MayerBrownPractices包括:MayerBrownLLP,一间于美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MayerBrownInternationalLLP,一间于英格兰及韦尔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及JSM,一间香港的合伙和其在亚洲的相联机构。在亚洲区域MayerBrownPractices统称为MayerBrownJSM。「MayerBrown」与「MayerBrown」标识是个别MayerBrownPractices在其各自的司法管辖区的商标。有关孖士打律师行孖士打律师行与MayerBrownLLP及MayerBrownInternationalLLP联合经营。MayerBrown是一家领先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办事处遍及亚洲、美洲及欧洲多个主要城市。我们在亚洲区称为MayerBrownJSM,而中文名则继续为孖士打律师行。我们的亚洲办事处约有300位律师、美洲办事处约有1,000位律师,而欧洲办事处则约有500位律师。透过我们的全球网络,我行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当地法律知识及全球性的商业法律服务。我们致力提供最优质的客户机构服务,于世界各地为客户处理极为复杂的法律及商业事务。我们为多家全球最大的公司提供服务,包括多家财富杂志全球100大企业,富时100指数、DAX指数和恒生指数公司。本行就诉讼、公司及证券、财务、房地产、税务、知识产权、政府及环球贸易、重组、破产及无偿债能力、雇佣及劳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办事处JSM•曼谷•北京•广州•河内•胡志明市•香港•上海MAyerBrownLLP及MAyerBrownInternAtIonALLLP•柏林•布鲁塞尔•夏洛特•芝加哥•科伦•法兰克福•香港•休斯顿•伦敦•洛杉矶•纽约•帕罗奥多•巴黎•圣保罗•华盛顿请浏览获取更多有关各办事处的详细资料。0409美洲|亚洲|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