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介绍如皋市财政局财政企财工作职责企财工作职能重心的转变财政企业工作从以前管理国有企业具体事务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财政政策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促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更多地承担政府对经济而不是具体企业事务的管理职能。近期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思路最近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发展形势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内在联系越来越紧密,最近的几年,世界经济的变化和波动较大,尤其是2007年8月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并于2008年下半年全面爆发,引发全球金融风暴,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外部不利因素的诱导,使得我国原来“低成本、高增长,重出口,轻内需”的发展模式受到了挑战,过去经济高速增长发展光环下掩盖的很多问题也开始显现,企业外贸出口锐减,国内中小企业尤其是很多中小外贸企业资金紧张,濒临破产,并且这种趋势有进一步向国内实体经济蔓延的趋势。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见底,外贸出口下滑势头尚未完全扭转,部分行业的发展还不稳定,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经济仍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江苏经济外向型比重大,在这次危机中同样深受影响。危机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立即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建立应急反应机制,以非常的决策效率出台了一系列力度非常的政策措施,我们企财扶持企业政策作为政府政策调控的重要一环,当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精神,提出了下面一些思路:1.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率先复苏;2.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4.外贸出口,优化出口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近期省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思路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1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引导资金苏政办发【2009】87号支持对象: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项目实施后能迅速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企业和项目。支持方式:对符合江苏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企业项目贷款给予贴息企业申报条件:当年税收1200万以上,比上年增长12%以上。2009年使用情况:第一批专项资金共安排258个项目,按4.5%的年利率进行补贴,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最高2000万元计算,共计贴息11.69亿元,户均453万元。258个项目达产后2009年预计新增销售、税金和利润分别为2940亿元、190亿元和311亿元。09年我市只有南通神马和南通锻压获得109万元。2010年这块资金扶持仍然保留,大概10个亿左右,目前省里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具体申报时间待定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2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苏财企〔2008〕184号苏中小综〔2008〕72号支持对象: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研发、产业集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业投资与风险补偿等方面。支持方式: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资助和奖励为主。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位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产业集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单位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经贸活动除外)。对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项目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节能技改的技术设备投入额以及融资财务费用支出额的5%安排资助,当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补助和奖励按以下分类计算: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2(一)担保费及风险补助: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年末累计平均担保余额已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予不高于20%的补助。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0%的标准收取担保费的,按照担保额给予不高于2.5%的补助。对微小企业(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单项担保合同200万元以下)及涉农企业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不收保费的担保业务不予补贴。(二)增资奖励:在上年度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额基础上增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增资额补助5%,获得增资补助的信用担保机构五年内不得撤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助和奖励,一般其总额度控制在400万元以内。第十三条对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偿的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创业机构实际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项目金额的3%。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2009年下达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653项,资金16227万元。其中技术创新项目254个、资金7252万元,产业集聚项目279个、资金6025万元,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0个、资金2950万元。重点支持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清洁生产、集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服务体系建设和宣传、奖励等项目,为中小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2010年此项政策仍然保留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财企〔2010〕72号支持对象: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方式: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主要有三种。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资本金投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22009年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预算安排4个亿,并且全部补充到市、县一线的担保机构,真正发挥其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功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其中:2009年财政对全省113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安排担保补助(业务、保费)资金21700万元。截止2009年3月底,全省共申请增资补贴的担保机构164家,增资前注册资本59.13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124.67亿元,增资总额达65.54亿元,带动银行贷款384亿元。通过材料初审、中介机构实地审核等环节的认真查验,确定符合平均放大倍数3倍以上、担保业务面向中小企业60%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等条件的84户担保机构具备增资补贴的资格,共安排补贴资金18486万元。这些担保机构共增资35.06亿元,日平均担保余额210亿元,放大倍数平均为4.06倍,直接带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年末担保余额)254亿元,担保笔数共17014笔。我市担保公司获得295万元补助。2010年省级财政在09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再增加7000万,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3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苏财企〔2008〕179号苏经贸环资〔2008〕861号扶持范围:一、节能改造项目(一)工业节能,专项资金围绕重点领域节能,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实施节能改造工程。(二)绿色照明党政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大型工矿企业、医院、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及城市居民小区等推广紧凑型荧光灯、T5及T8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和半导体照明(LED)等高效照明产品的示范改造项目。(三)交通节能1.交通运输企业加快更新淘汰落后运输工具,推广应用环保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2.交通运输企业推广高效节油装置和产品。3.交通运输企业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等节能示范工程。(四)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1.节能监测(察)机构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2.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机构面向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技术服务。二、循环经济项目(一)节水示范:重点围绕电力、冶金、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单耗达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节水量须达到10万吨以上;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等。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3(二)资源综合开发:对矿产资源的采、选、冶工艺进行完善,提高综合回收率,回收率要达到国内同类型矿产的先进水平;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要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开发利用项目。(三)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水(液)、废气和废渣的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其中企业自身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其它废物利用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利用项目,其资源化方式的工艺先进性、产品高端化、规模化水平要在国内具有独创性;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及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加工利用、稀贵金属再生利用、装备再制造、废旧电池及秸秆资源化、产业化、规模化等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四)清洁生产示范:在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的化工、印染、酿造等重点行业,支持资源合理利用、节能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企业规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实施改造项目,达到国家公告的2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28号等相关公告)规定的先进指标。(五)重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区域生态产业链延伸和链接技术、可回收利用生态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再生水回用技术、“零”排放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以及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等。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3扶持方式:采用补助的形式对列入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照不超过实际到位的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淘汰落后的项目,根据淘汰规模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执法能力建设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交通节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的补助。2009预算安排2亿元,年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改造项目350个、淘汰落后用能设备项目97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个、能源审计项目244个、淘汰机立窑项目69个,以及执法能力建设项目18个,补助资金2亿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节约能耗284万吨标准煤,减少污水排放1600万吨,COD排放0.6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0.7万吨,综合利用废弃物330万吨,工业固废242万吨,废塑料、橡胶5.2万吨,淘汰机立窑69台、产能650万吨。有力的促进了我省能耗降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2010年预算维持不变,仍然为2亿元。09年我市争取上级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5626万元。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简介_4省级外经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苏财企【2008】182号09年为鼓励企业出口,加大了对外贸出口的扶持力度,我市共获得省级项目扶持资金607万元.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范围(一)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农产品出口、新兴市场出口、软件出口及高新技术类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二)进口信用保险,对全省企业进口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先进技术设备、资源类产品投保进口信用保险;(三)“走出去”投资保险,对全省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承接境外总承包、一包工程项目投保投资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合同和买方违约保险业务。扶持条件(一)在江苏省内注册,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二)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