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我国涉及到进出口陶瓷产品检验和企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4号关于印发《出口日用陶瓷质量许可证审核要求》的通知;3.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8号关于下发输美日用陶瓷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附件1输美日用陶瓷生产厂认证条件(2003版)、附件2输美认证程序文件];国质检通[2002]194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4.国家商检局国检检[1993]35号关于印发《出口陶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检验依据、方式、程序、出证、查验、管理等);5.质检检函[2006]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6.国检认函[1999]310号关于执行输美陶瓷谅解备忘录的通知(附件1“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附件2“执行《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工作要求”);7.国检检[1991]149号关于出口美国陶瓷禁止使用稻草包装的通知;8.国检检[1989]39号转发香港海关关于“中国瓷器上的标签”规定的通知(输港仿古瓷的标签问题)。9.《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0.《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涉及到日用陶瓷检验、检测、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美国:FDA/ORACPG7117.06-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镉污染;2.美国:FDA/ORACPG7117.07-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铅污染;3.美国CaliforniaProp.65-2002美国加州65规定(CaliforniaProp.65-2002);4.欧盟84/500/EEC指令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5.欧委会2005/31/EC号指令:对理事会84/500/EEC指令中关于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分析方法标准的采纳和执行声明的修订;6.新加坡食品销售法案283章;7.新西兰食品规则(1994年)第九表;8.加拿大SOR/98-175、SOR/98-176{加拿大产品法定1999(陶瓷\玻璃器皿)}。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及备忘录:1.中国与美国《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2.国检监联[1995]2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及会谈纪要的通知,国检务[1995]5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等有关证书问题的通知。适用标准国际标准:1)IS06486/1[1999(E)]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检验方法;2)ISO6486/2[1999(E)]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3)ISO8391-1-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铅和镉的释放第1部分:试验方法;4)ISO8391-2-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铅和镉的释放第2部分:容许范围;5)ISO/TC166/SC2N58与食物接触陶瓷烹调器释出有毒物质检验方法。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标准:1)ASTMC738-1994(1999)从上釉陶瓷表面萃取铅和镉的试验方法;2)AOAC973.32陶瓷器中铅和镉的溶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AOAC973.82陶瓷器中铅和镉的溶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补充方法;4)EN1388-1:1995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硅酸盐表面——第1部分:陶瓷铅镉溶出量的测定;5)DINEN1388-1:1995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硅酸盐表面—第1部分:陶瓷铅镉溶出量的测定;6)DIN51032日用器皿中对健康有害物质溶出极限值;7)SI1003-1999陶瓷器皿金属溶出量和标识(以色列);8)斯里兰卡进口管理条例DOPLNO.326(2000年2月29日);9)SLS1222:Part2:2001陶瓷餐具规范第2部分:检测方法;10)SLS1222:Part1:2001陶瓷餐具规范第1部分:要求;11)ГОСТ28930-89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瓷质制品技术条件;12)ГОСТ28931-89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陶质制品技术条件;13)ГОСТ50186-92(NCO6486/2)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同食品相接触的陶瓷器皿铅和镉的析出允许极限。14)ISO13006:1998?陶瓷砖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15)EN14411:2003陶瓷砖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16)JISA5209-1994陶瓷砖17)ANSIA137.1-80美国陶瓷砖国家标准规范18)AS4662-2003陶瓷砖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19)SSA1031/1995陶瓷砖20)SLS1181:2005陶瓷砖21)DPNS154:2005陶瓷墙地砖标准规范22)ΓOCT6787-2001陶瓷地砖技术条件23)ENISO—10545陶瓷砖24)HJ/T29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25)SLS1181陶瓷地砖和墙砖规范26)PNS?154:2007陶瓷墙面和地板砖规范27)ASMEA112.19.2M-1998《瓷质卫生洁具》28)ASMEA112.19.6-1995《坐便器和小便器冲洗功能》29)ASMEA112.19.9M-1991《非瓷质卫生洁具》30)CJ164-200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31)JC/T694-1998《卫生陶瓷包装》32)JC886-2001《卫生设备用软管》33)JC/T931-2003《机械式便器冲洗阀》34)JC987-2005《便器水箱配件》35)JG/T3040.1-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式水箱配件》36)JG/T3040.2-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缓闭式冲洗阀》中国标准:1)GB/T3302-82日用陶瓷器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储存规则2)GB/T11423-89日用陶瓷纸箱包装技术条件3)GB/T3532-1995日用瓷器4)SN/T0364-95出口日用陶瓷抽样方法5)GB/T10814-89建白高级日用细瓷器6)SN/T0954-2000进出口砂锅检验规程7)GB/T10816-89紫砂陶器8)GB/T10813.1-89青瓷器系列标准:日用青瓷器9)GB/T10813.4-89青瓷器系列标准:食用青瓷包装容器10)GB/T10811-2002釉下(中)彩日用瓷器11)GB/T10812-2002玲珑日用瓷器12)GB/T10815-2002日用精陶器13)GB/T14150-1993粤彩瓷器14)GB/T13522-1992骨灰瓷器15)QB/T2579-2002普通陶瓷烹调器16)QB/T2580-2002精细陶瓷烹调器17)QB/T3732.3-1999普通陶器包装坛类18)GB/T13523.-1992铜红釉瓷器19)GB/T14150—1993粤彩瓷器20)QB1464—1992薄胎瓷器21)GB12651-2003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22)GB/T3534-2002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测定方法23)GB14147-93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24)GB/T5009.62-2003陶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25)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26)QB/T1634—1992唐三彩27)GB/T3299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28)GB/T3298日用陶瓷器热稳定性测定方法29)GB/T3295日用陶瓷器光泽度测定方法30)QB/T1503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31)SN/T1570.1-2005出口建筑卫生陶瓷检验规程第1部分:陶瓷砖32)JC/T765-2006建筑琉璃制品33)JC/T465-92(96)陶瓷锦砖34)JC/T457-92(96)劈离砖35)JC/T709-88(96)烧结瓦36)JC/T456-2005陶瓷马赛克37)JC/T994-2006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38)WS178-1999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39)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40)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41)GB16353-1996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42)GB/T4100-2006陶瓷砖43)GB6952-2005《卫生陶瓷》44)GB/T3768-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45)GB/T9195-1999《陶瓷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46)QB/T3649-1999《大便器冲洗阀》47)GB/T13524.1-92《陈设艺术瓷器雕塑类》48)GB/T13524.2-92《陈设艺术瓷器器皿类》49)GB/T13524.1-92《陈设艺术瓷器文化用瓷》注:以上标准和法规可能被修订或增补,在使用中应以最新版本为准。二、办事指南报检程序报检资料的提供:出口陶瓷报检需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时除需按规定提供对外贸易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装箱单、发票、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有木质包装时)、报检委托书(代理报检时)、厂检结果单等单据外、还需提供铅、镉溶出量周期性检测报告,并提供质量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输美陶瓷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备查。检验:出口陶瓷实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实施查验,查验工作按照国家局《出境货物口岸查验规定》执行,并加强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标志核查:输往美国的日用陶瓷需要核查其外箱上是否加贴了“输美认证标志”。抽样:抽样按进口国技术法规及标准或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执行。实验室检测:日用陶瓷的实验室检测项目有:安全卫生项目:铅、镉溶出量;物理性能项目:吸水率、热稳定性、光泽度、白度、抗冲击性等。实验室项目的所需的检测时间(仅指实验室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检测的标准时间):铅、镉溶出量检测全过程至少需要30个小时;吸水率检测需要30小时;热稳定性检测需要30小时;光泽度检测需要4小时;白度检测需要5小时;抗冲击性检测需要6小时。建筑陶瓷的检验主要分为放射性核素、物理性能的检测和化学性能的检测三种。放射性核素的检测主要是检测镭、钍、钾的比活度、物理性能检测包括现场查验项目和实验室检测项目。现场查验项目一般指建筑陶瓷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包括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抗冲击性、无釉砖耐磨深度(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线性热膨胀、抗热震性、湿膨胀、有釉砖抗釉裂性、抗冻性、小色差、摩擦系数等。化学性能检测项目通常指耐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等。检验检疫系统内所有日用陶瓷产区均有综合性实验室能完成日用陶瓷主要项目的检测,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日用陶瓷重点实验室有四个,分别是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陶瓷检测中心、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检测中心、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检测中心和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均能完成日用陶瓷所有项目的检测。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陶瓷实验室是系统内唯一的建筑卫生陶瓷检测重点实验室,能完成建筑卫生陶瓷所有项目的检测。注册登记:根据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4号《关于印发〈出口日用陶瓷质量许可证审核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出口日用陶瓷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管理,需生产出口日用陶瓷的企业,在生产前,应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根据《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和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8号《关于下发输美日用陶瓷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输美日用陶瓷实行生产厂认证管理。此项认证是在出口质量许可证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进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1.进口陶瓷实行入境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2.进口陶瓷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