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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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凸现,已经成为国际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资料1:2012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除中国对外出口的化学增白剂、镀锌钢丝、钢质车轮、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等被征收双反税外,更有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凸显。中国涉外经商的企业中有约63%会因遭遇知识产权纠纷而被迫应诉并遭受损失,另一方面,中国知名企业的专利、商标在国外申请注册情况也相当不乐观。资料2继2012年10月遭遇美国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以“国家安全”、12月遭欧盟以“触底价格”名义的多番调查后,华为、中兴再次在美国市场受挫。2013年2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针对中兴、华为、三星、诺基亚4家公司的网络设备,可能侵犯到美国本土公司专利权,开始发起联合“337调查”。美国“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简称IP)是指一切与人类的智力活动相联系的无形财产权,是法律授予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演出、录音、录像、广播作品制图、技术绘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邻接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国名称厂商名称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工业产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特征:(1)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独占性或专有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是专利权的简称。即: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发明者专利权(专有权利)。一概念二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特征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公开性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发明:发明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所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一是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各种制品或产品;二是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某一物质改变为另一种对象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过程;三是用途发明,是指对已知物品、方法或物质新的利用。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的区别:第一,保护范围不同。第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专利低。第三,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便、快捷。第四,保护期限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案例一小王凭借多年的机车修理经验,在工作之余改善了机车化油器的出油效率,为此提供给客户更加便捷的服务。最近从朋友那里获知有专利这样的制度,可以保护他辛苦改进的化油器技术。小王的技术究竟可以申请到何种专利呢?发明专利如果小王改进的化油器若是牵涉到可以提升化油器功能的新方法,或是一种材料的组成成分,如以铝镍合金所制成的化油器,那么这些关于方法、材料成分或是组成配方等技术,都归在发明专利的受理范畴。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小王改进的技术内容是将原本化油器的雾化口形状改为喇叭状,再调整其角度。针对这种只将既有技术的其中一部分加以改良,使其较原来更实用,但其改进技术不涉及方法、制成、材料及配方者,可以在新型专利这个领域内提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小王当初创造的化油器,纯粹只是要改变传统化油器的外形,使其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该化油器的整个内部结构及所产生的功能都和传统化油器相同。类似这种只限于外观的改变或新的外型设计,而无任何新功能产生的专利申请,都被归在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不能获得专利权的情形①科学发现;如发现新星、牛顿万有引力定律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新棋种的玩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另外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者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创造,如永动机、吸毒工具等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四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1)新颖性没有、没公开的技术(包括书面、使用、口头)。(2)创造性与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工业实用性---能制造或使用,产生积极的效果;已经完成,按说明书即能制造或使用。(3)实用性案例二2009年11月10日,香山电话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批准。2011年8月,香山公司发现先锋有线电厂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话机的外观设计十分近似,于是,致函先锋有线电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先锋厂复信,承认其电话外型与香山公司相似,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为此,香山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锋厂承担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先锋厂被起诉后,聘请了律师,该律师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发现2009年7月9日的《神州电子》杂志上,香山公司发表的HA735-50型电话机的图片。于是,2011年10月13日,先锋厂携带2009年7月份的《神州电子》杂志赶到中国专利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请求宣告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问题]: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先锋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专利权?[解析]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依法宣告无效,先锋厂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本案中,香山公司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已在公开出版的《神州电子》杂志上以图片的形式发表过,则失去了其新颖性,虽然是自己发表的,但并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况。《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况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据以上规定可看出香山公司在《神州电子》杂志上公开其图片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可据此宣告读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五先发明原则与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发明人就同一内容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将授予能够证明其发明的完成先于他人的发明人。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采用这一原则。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发明人就同一内容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将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一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权(排他权)转让权(不再享有)许可权标记权放弃权维护专利权的权利署名权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发明创造——强制许可缴纳年费1)发明专利: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WIPO公布《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2009年至2011年,全世界专利申请增加了29.3900万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中占比第一,达72%。2011年全球累计提交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了7.8%,连续第二年高于7%。同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分别增长35%和16%,这些增长皆主要来源于中国。在2009至2011年的外观设计中,中国的受理量占增长总量的90%。2011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来自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这一位置在此前100年里一直为德、日、美三国占据。在2011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中,来自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较2010年同比增长33.4%,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2826件位居世界第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1831件排名第三位。中国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数据显示,2012年1-10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企业授权6.4万件,占53.3%。中国有效发明专利中,国内所占比例达到53.5%,较去年同期提升3.9个百分点,表明中国的创新能力与国外的差距逐步缩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同时显示,2011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增长率为31.2%,在全球增长总量中占比为61.8%。深圳唯冠和苹果的iPad商标战初步取得胜利而洋洋得意之时,苹果正在为自己的超微型SIM卡是否能成为下一代超轻薄手机中的“nano-SIM卡”行业标准,而与摩托罗拉移动、黑莓手机制造商RIM以及诺基亚陷入斗争。2012年6月,苹果与诺基亚关于nano-SIM争夺战最终以苹果获胜而告终,并且败下阵来的还有RIM以及摩托罗拉,最终苹果的nano-SIM卡设计方案被欧洲电信标准协会认可与采纳,并且苹果设计的nano-Sim卡设计方案将成为行业标准。华为在巴塞罗那移动世界大会上展出了自己最新研发的Ascend系列,声称是当今最快、最薄的手机,该手机中的四核处理器由华为旗下的海思半导体设计,而不是使用英伟达或高通的产品。与此同时,微软则宣布推出新的软件,把Windows智能手机的价格降到1000元人民币,进入中国低端智能手机市场。施乐Xerox佳能复印机竞争六企业专利战略施乐当时推出的最著名的复印机,因为使用的纸张尺寸为9×14英寸,所以命名为914复印机。施乐对研究机构内的科学家不布置任何任务,他们可以任意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施乐只是付账而已。当今计算机时代的众多核心技术都是由这个机构发明的,比如图形界面和下拉菜单。苹果的乔布斯就是从这里学到了这项技术,然后微软的比尔·盖茨又把这项技术变成更大的市场成功。施乐是怎样维持复印机市场的垄断地位呢?用大量的专利和越来越复杂的技术。为了让专利壁垒尽可能无法逾越,施乐先后为其研发的复印机申请了500多项专利,几乎囊括了复印机的全部部件和所有关键技术环节。在不断丰富复印机技术的同时,施乐也在不断提高产品的价格。并且,它采取了最大利润率定价原则,也就是说,施乐不断给复印机增加一个又一个功能,每一种功能都以实现最大利润为原则来定价,于是,每加一种功能便抬高一次复印机的价格。佳能面临着施乐的专利壁垒。但是,美国这类产品的专利有效期为10年。佳能首先遍读施乐公司拥有的所有专利,参考其专利资源,力求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进行创新和突破;同时,佳能对复印机市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研究中,佳能走访了施乐的用户,了解他们对现有产品不满意的地方;重要的是,佳能还走访了没有买过施乐复印机的企业,询问他们没有购买的原因。结果,佳能发现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市场分析:施乐的复印机可不是普通的办公设备,而是重要的固定资产投资,就好像今日的中央空调。这些复印机都是大型的,只能放在公司的某个固定地点,工作方式被称为“集中复印”。佳能去找其他的日本厂商:东芝、美能达、理光等等。佳能把自己造出来的产品拿给这些企业看,提出联合生产这种复印机。佳能设计了一个其他人难以拒绝的合作方案。如果其他企业从佳能这里购买生产许可,相比于他们自己从头研究开发,投产时间要快一年多,而开发费用只需十分之一。经过佳能的努力,十来家日本企业结成了一个联盟。这些企业都从佳能那里购买生产许可证,同时针对施乐的“集中复印”,推广“分散复印”概念,大举向小型化复印机市场发动集体进攻。于是,施乐的对手从佳能一家一下子变成了十几家。专利提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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