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客户处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加强客户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确保营业目标顺利达成,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公司客户(非终端消费者)管理中对不良客户之处理,均依本办法执行。1.3.权责单位1)业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不良客户处理规定2.1.不良客户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属不良客户之列:1)一年以上没有与本公司交易者。2)拖欠货款逾期一年且无意归还者。3)破产、倒闭、经营严重亏损者。4)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不正当经营者。5)其他有严重损坏本公司形象、业务之情形者。2.2.不良客户处理办法2.2.1.一般原则对不良客户采取之一般处理原则有:1)停止业务往来。2)追讨所欠款项。3)停止发送产品。4)从客户档案中清除。5)其他必要措施。2.2.2.特殊原则针对不同性质之不良客户,除上述一般原则适用外,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方式:1)声明断绝业务关系。2)法律诉讼索赔、追款。3)冻结往来账户。4)其他必要措施。2.3.不良客户处理职责1)业务部负责合同清理、货物及货款结算、档案清除等工作。2)财务部负责银行手续、金融凭证、账款核算等工作。3)行政部负责法律事务处理工作。2.4.善后工作1)业务部应将不良客户产生之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呈总经理审阅。2)业务部应就不良客户事件作内部检讨或训练,并将事件分析报告存档备查。3)对不良客户事件负有直接或间接重大责任的人员,应依公司规定予以惩处;反之,对处理事件有方,挽回公司损失之有功人员,应予以适当之奖励。不良客户报告NO、__________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地址联系方式不良情况原因分析处理方式后续对策备注主管:审核: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