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国际贸易政策第六章关税第七节非关税壁垒第六章关税一、定义关税(CustomsDutyor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二、关税的特点关税是一种间接税。税收主体是本国的进出口商人。税收客体是进出口的商品。征收机构是海关。三、关税的作用1、增加本国财政收入财政关税(RevenueTariff)2、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保护关税(ProtectiveTariff)3、调节产业结构。可以通过不同的关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4、调节贸易差额。当一国贸易顺差增大时,可以调低进口关税,减少顺差,相反,逆差过大时可以调高进口关税。按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按差别待遇和特定实施情况按征收方法或征收标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遍优惠税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报复关税复合税选择税关税四、关税的种类(重点)(一)以国际贸易商品的流向为标准分类进口税(ImportDuty)进口税是保护关税的主要手段。出口税(ExportDuty)过境税(TransitDuty)目前,大多数国家对过境货物只征收少量的签证费、印花费、登记费及统计费等。(二)按照征收关税的依据分类1.正税(正常关税):根据颁布的税率征收的关税。2.进口附加税(ImportSurtaxes):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关税后,再额外征收的关税。又称特别关税,是一种临时性的特定措施。(1)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Duty)这是一种抵制不公平竞争的措施。反补贴税又称反津贴税、抵消税或补偿税,是指进口国为了抵消某种进口商品在在其出口国国内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接受的直接或间接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税。(2)反倾销税(Anti-dumpingDuty)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倾销是指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的行为。确定正常价格有三种方法:①采用国内价格;②采用第三国价格,即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③采用构成价格,即该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征收反倾销税有三个必要条件:①倾销存在;②倾销对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③倾销进口商品与所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品倾销的三种形式:①偶然性倾销通常指因为本国市场销售旺季已过,或公司改营其他,于是将在国内市场上很难售出的积压库存,以较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由于此类倾销持续时间短、数量小,对进口国的同类产业没有特别大的不利影响,进口国消费者反而受益,获得廉价商品,因此,进口国对这种偶发性倾销一般不会采取反倾销措施。②间歇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的目的。待击败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之后,再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种倾销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故为各国反倾销法所限制。③持续性倾销是指无期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WTO对反倾销的规定:征税幅度:对倾销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倾销差额对于接受补贴的倾销商品,不得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3)惩罚关税(penaltytariff)是指出口国某商品违反了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未按进口国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海关向该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这种特别关税具有惩罚或罚款性质。(4)报复性关税(RetaliatoryDuty)一国的贸易政策如果损害了贸易伙伴国的利益,如对他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就有可能遭到报复,如果对方采用大幅度提高进口关税来打击这个国家的出口,这种作为报复工具的进口税就称为报复性关税。通常在对方取消不公正待遇时,报复关税也会相应取消。(5)差价税(variablelevy)差价税(VariableLevy)又称差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力,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实际上属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的典型表现是欧盟对进口农畜产品的做法。差价税的计算方法是:差价税=门槛价格-进口价格首先,在共同市场内部按生产效率最低而价格最高的内地中心市场的价格为准,制定统一的目标价格(targetprice);其次,从目标价格中扣除从进境地运到内地中心市场的运费、保险费、杂费和销售费用后,得到门槛价格(thresholdprice);最后,若外国农产品抵达欧盟进境地的CIF(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按其间差额确定差价税率。总之,就是要使进口产品的价格和欧盟内部价格一致。(三)按照关税优惠条件分类1、普通关税税率(GeneralRate)普通税率如果进口国未与该进口商品的来源国签订任何关税互惠贸易条约,则对该进口商品按普通税率征税。普通税率是最高税率,一般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更高。普通税率不是被普遍实施的税率。2、最惠国关税最惠国税率是对签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国家实行的税率,凡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的主要内容是关税待遇。最惠国税率是互惠的且比普通税率低。这种税率实际上是普遍实施的税率。但并非是最低税率。3、特惠税(PreferentialDuty)特惠税特惠税(PreferentialDuty)又称优惠税,是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特惠税最早开始于宗主国与其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贸易。目前仍在起作用且最有影响的是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4、普惠制税(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简称GSP)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GSP)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国的受惠商品给予减、免关税优惠待遇,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出口收益,促进其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普惠制方案普遍性是指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关税优惠待遇非歧视性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非互惠性即非对等性,是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对等待遇。给惠产品范围受惠国家和地区关税削减幅度保护措施原产地规则给惠方案有效期例外条款预定限额毕业条款(四)按关税的征收标准分类1、从量税(SpecificDuty):按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标准征收的税。从量税税额=商品数量*单位商品的从量税额2、从价税(AdValoremDuty):按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的税。从价税税额=进口商品总值*从价税率从量税的特点:①税负不合理。同一税目的货物,不管质量好坏、价格高低,同一税率。②不能随价格变化而调整,财政作用和关税的保护作用弱。③不能普遍采用。④手续简便。从价税的特点:①税负合理。②物价上涨时,税款相应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均不受影响。③各种商品均可使用。④完税价格不易掌握,征税手续复杂,大大增加了海关的工作负荷.3、混合税(MixedDuty)(1)复合税(Compoundduty)从价从量同时征收,以两种税额之和作为该种商品的关税税额。(2)选择税(AlternativeDuty):是指某种商品同时订有从量、从价两种税率,征税时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征税,作为该种商品的应征关税额。一般选择其中最高者征收。五、关税的征收依据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是海关税则。海关税则(customstariff)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税则是关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表现。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海关税则分为两类1.单式税则单式税则(singletariff)又称一栏税则,是指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即对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均以同一税率征税,没有差别待遇。目前,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冈比亚等仍实行单式税则。2.复式税则复式税则(complextariff)又称多栏税则,是指同一税目下设有两个获两个以上的税率,即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按不同的税率征税,实行差别待遇。六、关税征收程序征收关税的程序即通关手续,又称报关手续,通常包括申报(declaration)查验(inspection)、征税(tax)、放行(release)四个基本环节。七、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进口小国征收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PQOSDPwPtBRHabcd国际市场价格税后进口价格①税后价格提高Q1Q2Q3Q4税前进口量②税后进口量减少eFCJ税前生产者剩余△PWCF,税后为△PtJF。④生产者剩余增加a进口量为Q3Q4,单位关税为PWPt。⑤政府关税收入为c损失:a+b+c+d(消费者)获益:a(生产者)+c(政府)⑥净福利:-(b+d)(损失)1.消费效应(ConsumptionEffect):消费者消费的减少Q4Q22.生产效应(ProductionEffect):生产者生产的增加Q1Q33.贸易效应(TradeEffect):进口的减少(Q1Q3+Q4Q2)4.财政效应(RevenueEffect):政府关税收入c5.收入再分配效应(RedistributionofIncomeEffect):消费者剩余减少部分(a+b+c+d)转化为生产者剩余增加a、政府的关税收入c以及净损失(b+d)。征收关税的损失净损失=0.5×单位税额×进口减少量关税的行政费用关税阻碍技术进步引起产业转移费用经济损失的社会意义对汇率的影响关税对一些美国产品的福利影响(百万美元)橡胶鞋41.9-272.2188.444.139.7女鞋10.0-325.1253.454.617.1瓷砖19.1-90.077.610.02.4箱包16.3-186.3139.836.410.1皮手套15.3-28.115.010.82.2瓷器14.2-43.833.39.21.3陶器9.4-34.733.70.80.2坤包12.5-134.4103.425.75.3人造珠宝9.9-86.759.520.76.5玻璃器皿12.9-185.899.077.29.6自行车11.0-38.126.410.01.7产品关税(%)消费者成本关税收入生产者收益净成本橡胶鞋41.9-272.2188.444.139.7女鞋10.0-325.1253.454.617.1瓷砖19.1-90.077.610.02.4箱包16.3-186.3139.836.410.1皮手套15.3-28.115.010.82.2瓷器14.2-43.833.39.21.3陶器9.4-34.733.70.80.2坤包12.5-134.4103.425.75.3人造珠宝9.9-86.759.520.76.5玻璃器皿12.9-185.899.077.29.6自行车11.0-38.126.410.01.7产品关税(%)消费者成本关税收入生产者收益净成本进口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PYQYOSDPwPtPW1Pt1Q1Q3Q4Q2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