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惯例规则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惯例规则1•国际货物运输方式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2.国际铁路货物运输3.国际公路货物运输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5.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2提单定义: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货物收据和提货凭证。•法律性质:(1)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2)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相互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3)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adocumentoftitle)。(4)提单是有价证券。买卖提单等于买卖货物。3海运提单发展第一阶段:16世纪之前,货物由贸易商自行运输,或者贸易商跟随货物一起随船运输。第二阶段:17世纪时提单已经成为一种“必需”的文件。只有通过提示提单,托运人或船东才能宣称对船载货物拥有合法占有权,租船合同并不能必然证明船载货物的所有权。4第三阶段:18世纪时提单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形式将提单项下的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另一受让人。现代提单形式:随着贸易的发展,提单的使用也在继续发展,提单上的条款日趋完善,形成了现在所使用的提单形式。5提单时间提单的发展16世纪之前不需提单16世纪初期船舶账簿成为提单雏形16世纪中期提单是租船合同或运输合同的附件17世纪提单成为物权凭证18世纪提单可以背书转让6海运提单的种类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1.记名提单(StraightB/L)2.指示提单(OrderB/L)3.不记名提单(BearerB/L,orOpenB/L,orBlankB/L)7(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1.已装船提单(ShippedB/L,orOnBoardB/L)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1.清洁提单(CleanB/L)2.不清洁提单(UncleanB/LorFoulB/L)8(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1.直达提单(DirectB/L)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B/L)3.联运提单(ThroughB/L)(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1.全式提单(LongFormB/L)2.简式提单(ShortFormB/L,orSimpleB/L)9(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倒签提单(Anti-datedB/L)2.预借提单(AdvancedB/L)3.过期提单(StaleB/L)(七)按收费方式划分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PrepaidB/L)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toCollectB/L)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B/L)10国际货物运输惯例概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11《海牙规则》•全称是《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起生效,为统一世界各国关于提单的不同法律规定,并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国际协议。•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当今海上运输最重要的国际公约。12海牙规则的条款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2.承运人的责任期间3.托运人的责任与义务4.承运人的免责事项5.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6.赔偿责任限制7.适用范围13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1.船舶的适航义务2.管理货物的义务14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货物装船至货物卸离船止•也就是吊钩至吊钩或船舷至船舷原则15海牙规则——托运人的责任与义务1.保证货物说明正确2.对于装运易燃、爆炸或危险货物有如实申报的义务3.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过错给承运人或传播造成的损害,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16海牙规则——承运人的免责事项•只要承运人已可尽职责,船舶不适航导致的损失不由承运人负责。•其他免责事项。1.不可抗力或承运人无法控制的免责事项2.货方的行为或过失免责事项3.特殊免责条款17海牙规则——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对货物灭失或损害,应在货物交付日期三日之内对承运人提交。•收货人对承运人提交货损赔偿的诉讼时效是货物交付日期一年之内。18海牙规则——赔偿责任限制•不论承运人或船舶,在任何情况下,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每件或每单位超过100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的部分,都不负责;但托运人于装货前已就该项货物的性质和价值提出声明,并已在提单中注明的,不在此限。19海牙规则的特点:1.较多地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2.在风险分担上不均衡3.未考虑集装箱运输这种形式4.赔偿责任限额过低5.诉讼时效太短,只有一年20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修订和补充,所以常被与《海牙规则》一起,称为《海牙-维斯比规则》•全称是《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也被称为1968年《布鲁塞尔议定书》21《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1.明确了提单的证据效力,保护善意提单受让人2.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3.增加了集装箱条款4.明确了承运人的受雇人及代理人的法律地位5.延长了诉讼时效6.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2223《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1.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及举证责任2.取消了承运人的免责规定3.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4.增加了承运人延迟交货的责任5.加大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6.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7.扩大了货物的范围8.承认了保函的效力9.延长了索赔通知时间和诉讼时效10.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24《鹿特丹规则》•全称《联合国全程或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2009年在荷兰鹿特丹签署•尚未生效25《鹿特丹规则》1.定义众多且增加了很多新定义2.确立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效力3.扩展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4.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5.对承运人的免责进行了一定修改6.进一步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7.进一步明确了托运人的义务8.增加了无单放货的规定9.延长了诉讼时效10.适用范围条款26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提单正面内容•必要记载事项•一般记载事项2.提单背面内容27提单主要条款分析一、提单正面内容1.必要记载事项(1)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2)国际公约规定的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2.一般记载事项28提单主要条款分析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提单正面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3)船舶的名称;(4)托运人的名称29提单主要条款分析(5)收货人的名称;(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7)卸货港;(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10)运费的支付;(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30提单主要条款分析国际公约规定的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1.《海牙规则》2.《维斯比规则》3.《汉堡规则》31提单主要条款分析2.一般记载事项(1)属于承运人因业务需要而记载的事项:如航次顺号、船长姓名、运费的支付时间和地点、汇率、提单编号及通知人等。(2)区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而记载的事项:如数量争议的批注;为了减轻或免除承运人的责任而加注的内容;为了扩大或强调提单上已印妥的免责条款;对于一些易于受损的特种货物,承运人在提单上加盖的以对此种损害免除责任为内容的印章等。(3)承运人免责和托运人作承诺的条款。32提单主要条款分析二、提单背面主要条款1.定义(Definition):各船公司的提单中,一般都订有定义条款,对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货方”(merchant)的含义和范围作出规定,比如,将“货方”定义为“包括托运人、受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33提单主要条款分析2.首要条款(Paramountclause):说明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如果发生纠纷时,应按哪一国家的法律和法庭裁决。这一条款一般印刷在提单条款的上方,通常列为第一条。3.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Clause):是指印在提单背面,明确规定某国法院对提单争议案具有排他性管辖权的条款。34提单主要条款分析4.承运人责任条款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responsibilityclause):说明签发本提单的承运人对货物运输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5.承运人责任期间(DurationofLiability)条款:说明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35提单主要条款分析6.承运人免责条款(Immunities):指承运人完善的谨慎的完成了运输以及保管货物的义务后,对依然无法改变的不利情况,可以免除责任(需要举证)。7.托运人责任(ResponsibilityofShipper):指对托运人责任的规定。一般而言托运人责任有:(1)如实申报货物情况;(2)按规定时间支付运费与各种费用。36提单主要条款分析8.特定货物条款(SpecialCargosClauses):明确承运人对运输某些特定货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或为了减轻或免除某些责任而规定的提单条款。9.包装与唛头(标志)条款(Packingandmarkclause):要求在起运之前,托运人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唛头必须确定明显,并将目的港清楚地标明在货物外表,在交货时仍要保持清楚。37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0.运费和其他费用(FrightandOtherCharges):指对运费与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币种、计算方式以及运费收取后是否退还等情况进行规定的条款。11.自由转船条款(Transshipmentclause):如果需要,承运人有权将货物转船或改用其他运输方式间接运至目的地。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货方负担。承运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本身经营船舶所完成的运输。38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2.装卸货和交货条款(Loading,DischargingandDeliveryClause):对装卸货的时间的规定以及对装卸过程中承运人与货方的责任义务进行规定的条款。13.留置权条款(Lienclause):如果货方未交付运费、空仓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的费用及其他一切与货物有关的费用,承运人有权扣押或出售货物以抵付欠款,如仍不足以抵付全部欠款,承运人仍有权向货方收回差额。39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4.光租船条款(DemiseClause)及承运人身份条款(IdentifyofCarrierClause):租船情况下,关于承运人身份的认定以及责任承担情况的规定条款。15.并入条款(IncorporationClause):表示将租船合同中相关内容并入提单中的条款。40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5.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Both-to-BlameCollisionClause):规定由于船舶碰撞所致货物损失由碰撞双方由各自过失责任大小承担赔偿义务。16.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及杰森和新杰森条款(Jason&NewJasonClause):共同海损条款规定在何地,按照何种规则理算共同海损,杰森与新杰森条款则对共同海损的分摊问题进行了规定。41提单主要条款分析18.喜马拉雅条款(Himalayaclause):赋予装卸工人、港站经营人、船员等承运人的履行辅助人享受提单中的责任限制和诉讼时效限制的权利。19.甲板货(舱面货)条款(DeckCargoClause):规定船舶有甲板运输的自由,承运人对因此而造成的毁损、灭失或赔偿请求不负责任的条款。42提单主要条款分析20.灭失或损坏通知条款(NoticeofLossorDamage):该条款是收货人等向承运人提出的表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情况,并提出保留索赔权利的书面声明。即对收货人如在收货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坏时如何对承运人进行通知的规定。21.诉讼时效条款(LimitationofAction):规定在交货时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收货人等起诉承运人的诉讼时间期限。43提单主要条款分析22.单位责任限制条款(LimitofLiability):规定承运人对每计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