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时间:2004年8月13日23:3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夏友富俞雄飞李丽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市场准入的重要手段。从最近几年的各国实施情况看,TBT呈现出下列特点及趋势:(一)WTO成员通报的TBT和SPS不断增加根据WTO的《TBT协议》和《SPS协议》的规定,成员制定对贸易可能有较大影响的技术性措施前应通报给TBT委员会或SPS委员会,并给予其他成员评议时间。2002年共有45个WTO成员向WTO的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通报的TBT和SPS总量1429件,比上年增长6.4%。其中TBT615件,增长7.7%;SPS814件,增长5.4%。1995~2002年WTO成员TBT和SPS通报总量累计达8507件(见表1)。199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通报的TBT数量超过发达国家,SPS通报数量少于发达国家,但近年来增长较快(见表2)。TBT和SPS通报主要集中于20个成员,从1995-2002年累计通报情况看,荷兰TBT通报量最多,美国高居SPS通报量榜首。机电产品、石化产品、建材和农产品及食品是WTO成员TBT通报的重点(见表3)。SPS通报一般涉及农产品和食品行业。因此,2002年农产品和食品行业的TBT和SPS通报量是最多的,合计达965件,占TBT和SPS通报总量的67.5%。(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波及和仿效影响明显一旦一个产品被实施了TBT,很容易波及其他相关产品甚至产业。欧盟2002年5月通过的生态纺织品服装新指令(2002/371/EC),将原只有几种纺织品和服装的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到腈纶、棉和天然纤维素纤维(包括木棉)、弹性纤维、亚麻和其他韧性纤维包括大麻、黄麻和苎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人造纤维素纤维、尼龙纤维/涤纶纤维、聚丙烯纤维、纤维和纱线的整理剂等几乎囊括所有纺织品和服装。欧盟2002年通过的废旧电器回收指令也将原几种家电产品(大、小型家电)扩展到信息技术和电讯设备、用户音响和声乐设备、照明系统产品、电子电动工具、玩具、医疗设备系统、监视器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等,几乎包括所有家电、电器及信息技术和电讯产品。一国实施的TBT较易引起他国效仿。2002年1月30日,欧盟理事会以中国浙江舟山地区的冻虾仁氯霉素含量超标为由,通过《关于对产自中国的进口动物产品实行某些保护性措施的决议》(2002/69/EC),决定暂停进口产自中国的供人或动物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禁令由虾仁扩大到所有动物及含有动物成分的产品达100多个品种。欧盟发布这一禁令后,匈牙利、俄罗斯等国也紧随其后效仿。以欧盟实施禁令为由,2002年2月初,沙特宣布禁止进口中国蜂蜜,至今未开关;日本也于同期开始对进口中国蜂蜜10%抽样检验氯霉素等抗生素残留;2月20日,加拿大开始对中国蜂蜜加强抗生素检验,并要求对进口蜂蜜中苯酚和19种磺胺等残留进行检测;5月,美国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ppb,并有可能提高到0.1ppb。我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约7614吨,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下降43.56%;墨西哥农业部6月2日下令把扣留的356吨受污染的中国蜂蜜销毁或退回中国,主要是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这些蜂蜜中含有链霉素等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物和一些对人体健康和国家养蜂业造成危险的污染物。实行这一严厉措施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墨西哥的养蜂业;6月和9月,阿联酋迪拜酋长国政府仅以欧盟检测出中国出口的禽类产品氯霉素残留超标为由,即两次颁布禁令,禁止进口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禽肉及其制品。因含有致癌物质芳香胺,德国政府1994年以来针对20种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类偶氮染料实施禁用。在此影响下,荷兰1996年8月也就关于禁用某些偶氮染料的进行了立法。欧盟其他成员国如瑞典、法国、丹麦等也纷纷采取措施。2002年9月11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通过了第2002/61号指令,决定限制在有机会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偶氮类染料。指令列出了22种对人体有害的芳香胺,如果使用了偶氮类染料的某种纺织品被检测出所含有害芳族胺的量超过30ppm,那么这种纺织品在欧盟市场上将被禁止销售,同时也将被禁止从第三国进口。该指令涉及服装、纱线、织物、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等卫生用品、睡袋、手套、手提袋、椅套、各种钱包、手提箱、表带、鞋类、纺织或皮革玩具以及带纺织或皮革衣着的玩具等多类产品。日本、美国等国也有采取类似措施的倾向。(三)TBT已从规定个别限量指标发展成为名目繁多的限制或禁止指标体系2000年欧盟先后发布了2000/24/EC、2000/42/EC指令,增加茶叶农残限量10项,改变茶叶农残限量6项。2001年7月1日欧盟实行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量检验标准达108项,凡超过农残标准的茶叶实行就地封存、销毁或退回到原产地国家。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1日决定,实施新设约200种农药残留标准。在国内外约700种农药中,厚生省已对其中的229种设定了农残标准。2002年11月8日提出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强化对进口农产品的检查制度,对含有未设定残留标准农药的进口农产品将一律停止流通。按现有的标准,对茶叶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药达108种。欧盟生态纺织品和服装指令是个典型体现指标体系限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其内容广泛,有40多个分指标体系构成,如:·农药残留:如棉和天然纤维素纤维(包括木棉)中的艾氏剂等约19种杀虫剂小于0.05ppm;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中的林丹、艾氏剂等杀虫剂总量不超过0.5ppm,有机毒虫畏等总量不超过2ppm,毒虫畏等总量不超过0.5ppm;毒杀芬、PCB及其有机物在产品的运输、贮存和半成品加工中不使用。·重金属残留:涤纶纤维锑总量不超过260ppm;聚丙烯纤维中含铅的颜料不使用;颜料中规定了8种金属离子的含量;染料中规定了16种金属离子的含量;对人造纤维素纤维中的锌、铜等含量进行了限定;·生物降解:纤维和纱线的整理剂浆料中至少90%可生物降解,纺丝溶剂和助剂至少90%可生物降解;助剂、织物柔软剂和络合剂95%重量比的助剂可生物降解;·污水排放及处理: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洗毛的水中COD不超过60g/kg;漂白剂中AOX在排放液中小于40mgCI/kg;废水COD25g/kg,PH6-9;亚麻和其他韧性纤维包括大麻、黄麻和苎麻降低COD或TOC;·织物增重:铈的化合物不使用;·染料:可分解芳香氨的偶氮染料禁用;络媒染剂染料不允许;对过敏染料、金属络合染料、致癌和基因诱变及有毒染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甲醛:游离甲醛直接接触皮肤不超过30ppm,其他300ppm;·阻燃剂:13种助剂中不超过0.1含量;·涤纶的有机氯载体:不用;·色牢度:对耐洗、耐汗渍(酸、碱)、耐光、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色牢度等进行具体规定;·其他指标涉及弹性纤维中不含有机化合物;防缩整理、后整理;填充物;涂料、粘合和膜;能源和水的应用;生态标签的内容;水洗和干洗尺寸变化率;印刷;剥色或褪色。(四)出现自愿性措施与强制性技术法规结合并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在技术性贸易壁垒领域,有许多自愿性的措施,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以生产者自愿为原则决定是否申请认证。2002年以来,有些自愿性措施正在与强制性措施结合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欧盟2002年5月12日通过的生态纺织品标签指令(2002/371/EC)就是典型例子。2002年德国政府决定,启用生态食品标志,以区别于普通食品。2002年10月21日,美国农业部制订了全新的有机食品标签。凡是有机程度达到或超过95%的食品,都可贴上一个专门的新标记。有机程度在70%至95%之间的食品,虽不能享受贴专门标记的待遇,但可在标签上注明本产品包含有机成分。食品是否具备贴上有机食品标签的资格,需经美农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认证。(五)TBT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涵盖范围越来越广可以采取的TBT措施名目繁多。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从过程来看,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涉及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另外,除WTO允许采取的TBT外,其他国际公约如环保公约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属于TBT的范围。在许多双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中,TBT问题也日益得到关注,成员们都希望消除与规范各自的TBT,鼓励互认,以促进成员间的贸易。TBT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既涉及国际或区域性协议、国家法律、法令、规定、要求、指南、准则、程序等强制性的措施,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等制定的自愿性措施等方方面面。我们认为,TBT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TBT主要是指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TBT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SPS)、包装和标签及标志要求、绿色壁垒(如国际或区域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标准;ISO14000、有机食品认证、环境标志、绿点等自愿性措施;加工和生产方法;环境成本内在化与生态倾销等)、信息技术壁垒(如条形码、电子商务、EDI)等。(六)关税、一般非关税壁垒、TBT与其他手段交替或同时使用如日本对大米进口进行全方位的限制:首先实施近400%的高税率,使进口大米完全丧失价格优势;其次实施进口配额招标,在招标中存在国别歧视。占大米进口总量绝大多数的一般进口招标远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准入。在SBS(SimultaneousBuyandSell)招标方式中,日本粮食厅根据需要对进口大米进行任意加价,从而严重影响进口大米的竞争力。再就是进一步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90年代初期对大米进口只实行几个农残检测指标,90年代中期增至数十个,现达123个,2002年又提出中国大米的包装袋含铅量超标。欧美对纺织品服装进口征收较高关税(如美国达30%),同时实行严格的进口配额管理,经常运用反倾销对进口进行限制,有时甚至实施保障措施,现在又开始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并有以此取代配额的趋势。美国在1999年和2000年对中国苹果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当此措施难以有效限制进口时,目前又提出了108种农药残留含量限制要求。特别是国内生产者、产业协会、媒体与官方有机结合,以各种形式限制进口。日本媒体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等各种渠道也不断对中国蔬菜进行攻击,煽动日本民众抵制中国蔬菜。2001年,由文艺春秋发行的《文春周刊》刊登了名为《中国蔬菜含有DDT、砒霜(砷)等致癌性农药》的文章。2002年5月,《现代周刊》发表的题为《菠菜炒肉中发现有毒致癌物》称,根据日本农民运动全国联合会食品分析中心发表的农残分析结果,中国产菠菜药残超标,其中毒死蜱检出量为0.06PPM,超过标准值(0.01PPM)6倍。结果,日本主要超市已经宣布暂停对中国蔬菜乃至所有中国农产品的采购。(七)贸易保护主义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扭曲比较利益,抵消多边贸易谈判成果根据WTO有关协定要求,在运用TBT时,不得任意采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也不能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但实际上,由于很难界定合法性和歧视性,加上TBT涉及面广,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常常引起争议,TBT较易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根据表现形式的变化,贸易保护主义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70年代以前的传统高关税壁垒阶段;第二阶段是70年代以来-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