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单证,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的单据与证书,买卖双方凭借这些单证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就出口而言,出口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算的工具。://://://托运单是出口单位在报关前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运输(主要是海运)手续的一种单据,是日后制作提单的主要背景材料,如果缮制错漏、延误等,就会影响结汇单证的正确制作、快速流转,从而影响安全结汇。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⒈托运人也称发货人,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如果真实发货人为出口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只要信用证无特别声明,如实填写也是可以接受的。•⒉收货人⑴记名收货人记名收货人是直接将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完整地表示出来的方法。一般来说,收货人是合同的买方。⑵指示收货人指示收货人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常用空白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⒊被通知人这一栏中应填写接受船方发货到通知的人的名称与地址。被通知人的选择与确定的权利是合同的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有时买方确定本人为被通知人,有时将自己的代理人或其他与其联系较密切的人确定为被通知人。托运单样单托运单样单托运单样单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⒋托运单编号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⒌目的地按信用证的目的港填写•⒍运输标志买卖合同或是信用证都规定了唛头。填写这一栏目时,要求填写内容和形式与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可填写“N/M”(无唛头),也可以自行选择一个合适的唛头。•⒎数量托运单中的件数指最大包装的件数。如果为集装箱托运,应填写集装箱个数。•⒏货物说明这一栏可以只填写货物的大类名称或统称。但是,如果同时出口不同种类的商品,应分别填写。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⒐重量重量栏应分别填写毛重和净重。•⒑尺码该栏目填写一批货的尺码总数,一般单位为立方米。•⒒装运期装运期严格按照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填写。•⒓有效期该栏目填写一般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对此未作规定,依据《UCP600》规定信用证至运输单据签发日后21天内有效。•⒔存货地点也就是实际货物存放的场站或仓库名称,内容用中文填写。•⒕可否转船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允许”或“不允许”。•⒖可否分批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允许”或“不允许”。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⒗运费该栏目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填写运费由哪一方支付,如:“运费待付”或“运费预付/已付”。•⒘托运单日期该日期必须早于最迟装运期和有效期,可以是开立发票的日期,也可以早于发票日期。•⒙提单正本份数按实际提单正本份数填写。有时填写全套提单,按照惯例解释为两份正本提单。•⒚提单副本份数按实际所需提单副本份数填写,通常留作出口单位留底或按客户要求寄单。•⒛特别条款填写信用证或合同中有关运输方面的特殊要求。•21.签字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单证,是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的,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表以及处理其他业务的主要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⒈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放行的货物的报关单。•⒉海关编号此栏由海关在接受申报时编制。•⒊出口口岸注明货物实际出境口岸的海关名称和代码,按《海关名称及代码表》规定填制。•⒋备案号一般贸易下,此栏留空。•⒌出口日期填入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出境的日期。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⒍申报日期发货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的日期。•⒎经营单位应填报出口单位名称及编码。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⒏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口关境时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该栏目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⒐运输工具名称将载运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标号填入此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项运输工具名称。•⒑提运单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江海运输填报出口提单号;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汽车运输免于填报;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⒒发货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和海关注册编码。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⒓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⒔征免性质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或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其代码。•⒕结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货物方式代码表”填制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及其代码。•⒖许可证号属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⒗运抵国(地区)根据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写。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⒘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货或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此栏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⒙境内货源地注明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⒚批准文号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⒛成交方式根据合同成交条件,并按海关规定《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无实际出境的,填报FOB。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21.运费按成交价格中含有的国际运输费用的金额和货币代码填写。•22.保费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23.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个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填报有外包装的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26.包装种类根据出口货物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27.毛重(千克)填报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28.净重(千克)填报出口货物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29.集装箱号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装箱货物填报为0。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30.随附单据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并填报每种证件的编号(编号打印在备注栏下半部分)。合同、发票、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之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32.标记唛头及备注本栏目上部分用于打印标记唛头中除图形以外的数字、文字,下部分供打印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33.项号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34.商品编号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本栏目第一行打印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36.数量及单位填报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凡海关列名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名该商品第二计量大为及数量。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37.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38.单价填报同一项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39.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40.币制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41.征免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42.税费征收情况供海关批注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43.录入员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44.录入单位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45.申报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46.填制日期制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47.海关审单批注栏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第三节装货单与收货单装货单是托运人凭以要求理货公司装船的依据。收货单也称大副收据,是理货公司装完货,经大副签字表示收妥货物的凭据,也是外轮公司签发提单的最重要的凭证。装货单样单装货单样单装货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⒈装货单号码通常这一栏填写的是提单号码。为所有与装运有关的单据的查询、对照带来了方便。•⒉日期应填写装、收货单制作日期。•⒊海关编号通常把发票编号打入此栏。•⒋船名根据代理签发的托运单中的船名填写,并填写第一程船船名和第二程船名。•⒌航次根据代理签发的托运单中的船名填写。•⒍装往地点填写目的港名称。•⒎托运人与托运单和提单一致,通常为出口商名称。装货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⒏受货人即收货人,与托运单和提单一致。•⒐通知人即被通知方,与托运单和提单一致。•⒑唛头•⒒数量或件数填写大包装数量。•⒓货名与托运单相同栏目填写一致的内容。•⒔重量填写毛重和净重。•⒕尺码填写与提单相同的总尺码数。•⒖合计指两个以上不同货名的数量之和。•⒗共重即不同货名的重量和尺码的总和。商检证书是出口商品经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对商品品质、重量、数量、包装、产地及卫生检疫等情况给予鉴定的证明文件。商检证书样单商检证书样单商检证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⒈检验证明书的名称名称应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完全相符。•⒉签证日期应在提单日之前。最好掌握在提单日前一两天之内,因为检验时间太早,货物到装船时容易发生变质。•⒊证书编号和页数注意每页上的编号应该一致。另外要注意页数的连续性。•⒋发货人名称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通常应信用证的受益人或合同出口人的相一致。如第三方作为发货人,应与提单上的发货人一致。•⒌收货人收货人通常是信用证的开证人或合同的买方。如果是中间交易,可打实际买方,或者留空不填写。•⒍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应与发票完全一致。如果发票货名过多,可打总称。商检证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⒎数量有包装的应的包装件数,裸装货应打货物本身件数,散装货打净重。•⒏唛头唛头应与发票及提单相符。•⒐证明内容不同的检验证,或同种检验而不同的检验目的,应出具不同的证明内容。这些内容应与信用证和合同相符。•⒑检验地点与检验时间如有需要,应明检验时间和检验地址。•⒒签章应有检验机构盖章和检验人员签字。海运提单是海运时使用的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表示货物已经收到并确认承担运输责任的凭证。海运提单代表货权,是最重要的结算单证之一。海运提单样单海运提单样单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法•⒈提单号码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无编号的提单是无效的。•⒉托运人是委托运输的人,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可以第三方为托运人。•⒊收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制收货人。信用证中对收货人的规定有记名式、指示式、不记名式三种方式。•⒋被通知人该栏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