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经营权申请程序(zt)小弟和朋友合办一外贸公司,历经磨难,终成正果,现将过程简述如下,希望能对想创业的朋友有所帮助:一、公司成立1、租好办公室。2、想好公司的名字,到工商局名称核准(市级到市工商局,省级到省工商局),到工商局领表,填表,并按规定准备材料,主要是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简历等,很简单。3、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到银行开立临时账户,将注册资金打进去。4、找一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5、拿到验资报告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6、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及IC卡。7、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证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公司成立二、办理进出口经营权。1、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外经委,转市外经委,转省外经委批准,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2、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3、到税务局作经营范围变更。4、到当地海关备案。5、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6、盗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6、你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到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到海关备案,到电信局买17999上网卡。7、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8、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买核销单。9、到海关买报关单。可以开展业务了。其间需准备的材料种类繁多,公章无数,最好将各种证件原件、公章带在身边,并复印无数证件。看到大家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我就把需准备的材料简述一下:一、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6、企业法人、经办人、办税人员和主要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年检合格的主要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非本市人口需提供《暂住人口居住证明》7、《专用发票保管措施情况说明〉8、《财务核算办法》和《专用发票使用、保管制度》9、保险柜的发票复印件10、固定电话的安装及交纳话费的发票复印件11、所需其他材料二、海关注册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海关申领)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6、《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7、董事会成员名单、委任书、身份证及个人简历8、财务制度、帐薄设置情况、财务人员名单9、《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10、报关专用章、法人章11、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法人代表、主管会计师各一份)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1、企业申请书2、《进出口经营资格盛情表》(网上申报并打印)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验资报告复印件四、退税登记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6、《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8、《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申请书》9、《公司章程》10、法定代表人急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11、授权书12、其他材料外资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具体流程: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去电子口岸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进出口企业的前期准备工作: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3.海关注册登记4.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登记5.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企业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6.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登记7.商检登记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注意: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1个月内,需按上述程序到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一、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核到东莞市外经贸局提交相关材料,最后领取《备案登记表》。二.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从领取有关表格到提交全套资料,最后领取新证。三.海关①申办企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②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新增用户入网手续'。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开具银行证明、雕刻'报关专用章'、财务会计制度、合同章程的修订等等报送资料的审核,因此材料要准备充分,以免耽误时间。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五.外汇管理局①办理企业进口备案;②办理企业进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③办理企业出口备案;④办理企业出口核销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六.国税部门办理企业国税登记证变更。七.地税部门办理企业地税登记证变更。八.入境检验检疫局①办理企业注册备案;②办理报验员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九.电子口岸企业办理上述内容后,最后必须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企业申请入网手续,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其程序是再次到以下七个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设备并安装妥当:①带有关材料到技监局办理审核手续;②带有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审核手续,最后办理电子执照审核;③带有关材料到国税局办理审核手续;④带有关材料再到制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⑤带有关材料到外经贸局办理审核手续;⑥带有关材料到海关企管科办理审核手续;⑦带有关材料到外管局办理审核手续;⑧带相关证明材料回制卡中心领取法人卡和操作员卡。1.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湖州外经贸局—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办理备案登记。一、登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登入网址进入,或者网上搜索“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进入。二、填写《登记表》。1、新备案企业:进入备案登记系统左边“备案登记”,按照提示步骤,按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出《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2、变更信息企业:系统右下方有“空白表格下载”,填写变更的正确信息后打印(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四、备案登记表遗失企业1、登报遗失声明:刊登旧备案表遗失声明,需刊登在浙江省省级报纸上(如浙江日报等),登报声明遗失一个星期后,携带所刊登报纸原件及复印件,登报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按本条第二款第2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3、按本条第三款要求提交的材料。2.工商局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3.海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所需要材料1、自海关申请领取的表格有《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报关单位保管专用章备案表》、《自立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以及《企业基本情况表》;2、新企业须带的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2)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同意可行性报告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4)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6)公司章程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企业在本关(指浦东海关)受理申报材料三个工作日(申报当日不计算在内)后,如无电话通知“不合格”,则凭“业务受理单”来我关办理领证手续(取得流水号、输入数据、打印证书、盖章),取得有效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次日即可开展业务。办理电子口岸需要的资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4.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5.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6.核销员证(没也没关系)7.报关员证(没也没关系)8.办事员本人身份证及公司委托书以上全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8.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须知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7号);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0年第16号令);二、自理报检单位范围自理报检单位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等。主要包括: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3.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4.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及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5.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6.国外(境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7.进出境动物隔离饲养和植物繁殖生产单位;8.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单位;9.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进行药剂熏蒸和消毒服务的单位;10.从事集装箱的储存场地和中转场(库)、清洗、卫生除害处理、报检的单位;11.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单位;12.其他报检单位。转贴于265考试网三、规定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必须由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向上海检验检疫局疫局申请;2.检验检疫局只受理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企业的申请;3.备案登记申请实行先企业网上予申请,后柜台申请的方式;4.检验检疫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颁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四、办理程序1.网上预申请⑴登陆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⑵选择“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⑶选择“新注册单位”,输入“报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不输符号“-”);⑷选择“备案登记申请”;⑸填写单位备案登记信息,“*”的为必输项;完成后点击“申请”完成提交信息;⑹点击右上角“打印”按纽,打印《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转贴于265考试网申请申请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并携以下申请材料到上海检验检疫局指定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