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对策组员:边洁琼肖文静汪惠吕真程莉莉徐鸿燕2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西方国家纷纷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和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相对而言,我国对外贸易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知识产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成为国外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对我国外贸中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分析,并寻求应对策略,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外贸中知识产权现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列举了近几年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典型案例,说明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中外贸易摩擦的热点;第三部分分析了国外企业在中外摩擦中所运用的知识产权竞争策略;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应对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策略。关键词:知识产权贸易摩擦专利纠纷应对策略3目录一、我国外贸知识产权现状分析……………………………………4(一)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出口产品少…………4(二)贸易摩擦多,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日益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重要领域………………………………4(三)一些发达国家频频利用知识产权占据中国市场………4二、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中外贸易摩擦的热点…………………4(一)中外知识产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重要事实回顾……4(二)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新热点………………………………………………………6三、国外企业在中外摩擦中运用知识产权竞争策略分析…………6(一)从外国企业提起专利诉讼的策略来看…………………6(二)从外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战略层面来看……………7四、我国应对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策略探讨………………………7(一)企业要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的挑战………………………8(二)政府要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良好的知识产权、宏观政策和法律环境……………………………………9参考文献………………………………………………………………114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对策一、我国外贸知识产权现状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贸发展呈现加速之势,由于贸易规模的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序由1990年的第15位,跃升为2004年的第3位。我国贸易依存度已经从1990年的30%提高到2004年的69.3%。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贸易大国。但是,我国还远不能称为贸易强国。这是因为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地位,外贸出口还处于典型的粗放性经营阶段。随着外贸的高速增长,我国外贸出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出口产品少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中国外贸出口的半壁江山,但是许多产品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因而中国外贸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大到彩电业,小到打火机都受到国外厂商的专利围剿。我国出口产品加工贸易比重超过了50%,就连我们发展较快的高科技IT行业,要么是贴牌生产,要么交专利费,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2003年公布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只有海尔一个品牌入选。(二)贸易摩擦多,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日益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重要领域2004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的18起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中国的出口产品就有7起。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几乎都是我国成长性最好的新兴产业。因此,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摩擦成为中外特别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三)一些发达国家频频利用知识产权占据中国市场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业领域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他们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外汇、劳动力、投资环境等贸易壁垒正在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更加凸显,越来越多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意识到,能否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将最终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如日本为了排斥中国制造业的竞争,确保其经济领先地位,正在极力向美国学习,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战胜中国制造。二、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中外贸易摩擦的热点自2002年以来,中外知识产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事件既给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也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回顾这些重大的知识产权争端事件,是我们认识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形势必不可少的任务之一。(一)中外知识产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重要事实回顾1.DVD知识产权纠纷。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Felixtowe港口的3864台DVD,被飞利浦通过当地海关扣押。紧接着,惠州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出口到德国的5850台DVD播放机,也被当地海关扣关3900台。自此我国DVD生产企业开始受到专利权纠葛的困扰。拥有DVD技术专利的3C联盟(由飞利浦、索尼和先锋组成,简称3C)和6C联盟(由东芝、松下、5日本胜利、三菱、日立和时代华纳组成的集团)开始向中国DVD生产商索要专利费。6C联盟向中国DVD企业生产的每台DVD索要13.8美元、3C联盟索要5美元的专利费。与此同时,汤姆逊、杜比、DTS、MPEG-LA等跨国公司也就解码技术、音频压缩技术、图像压缩技术等专利费问题与我国展开谈判。受此影响,我国DVD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中国企业几乎已经赚不到利润,以致2004年我国100多家DVD企业现在只剩下20多家。2.彩电业遭遇专利费通牒。2002年11月,欧洲主要彩电供应商法国汤姆逊公司又向中国彩电企业提出索要专利费的通牒。汤姆逊公司按照彩电的大小规格向中国彩电企业提出了不同等级的专利费要求,平均每台在1美元左右,使中国彩电企业再次受阻于欧洲市场。而早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拥有多项彩电专利技术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就要求中国企业为其47项专利技术支付专利费用。中国企业为了不失去北美市场不得不付出昂贵的“入门费”。3.思科诉华为知识产权侵权案。2003年1月,全球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美国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向我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难。思科公司在美国德州马歇尔的联邦地区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指控华为及其美国分公司抄袭思科IOS源代码、技术文档以及“命令行接口”,侵犯思科公司在路由协议方面至少5项专利。这场知识产权诉讼纠纷历时一年半、被喻为“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大案”,最终以和局告终。华为公司为了避免争端的再发生,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并停止销售诉讼中所提及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只销售经过修改后的新产品。4.MP3专利纠纷。2005年1月20日,英特尔美国总部正式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指控深圳东进公司研发的DN系列语音卡侵犯了其产品SR5.1.1软件中的“Intel头文件”的知识产权,并诉其帮助和教唆用户非法取得或违反该文件的许可协议,要求东进赔偿796万美元。由于索赔涉及金额巨大,该案被称为“2005中外知识产权第一案”。2005年4月,东进通讯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反诉英特尔垄断诉状,双方之间的专利纠纷宣告升级。直至2007年5月,纠纷双方基于各自企业战略及业务经营等方面的考虑,都认识到继续诉讼无益于各自的最佳商业利益,因此在法院推动下,签署一份联合声明,宣告双方的专利纠纷以和解告终。历时两年多的专利纠纷让双方消耗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5.温州打火机遭遇欧盟CR法案。早在1994年,美国就实施了有关打火机安全的CR法案(ChildResistanceLaw儿童安全法案),在实施这个法案之前,所有的CR锁都被申请了专利,这让当时的中国打火机企业措手不及,只能无奈地退出美国市场。而到2006年,欧盟历时4年的有关打火机安全的“CR法案”经过各成员国的审议后正式通过。新法规与旧法规相比更加严厉,而其中“打火机的使用寿命必须在5年以上,否则必须安装安全锁”这一规定,使占世界产量七成的温州打火机厂家必须购买安全装置的技术专利,生产成本必然上升,价格优势因此会丧失殆尽。这意味着绝大多数浙江的打火机生产企业将从欧盟市场“出局”,损失巨大以致根本无法估算。除以上这些典型、重大的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外,我国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案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年初,日本摩托车企业联合代表团包括本田、川崎重工等来华打假,向中方递交了大量指控中国同行侵权的材料。最后由主管国内摩托车企业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协商签署《中日摩托车产业界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备忘录,确定了解决中日两国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的6方案;2004年8月底,德国科尼兹瓷器公司向德国侵权产品受理机构举报:中国进口到德国的茶杯假冒其商标和图案设计,侵犯其商标权。汉堡海关因此将一万只中国产茶杯销毁,严重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声誉。(二)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新热点早在加入WTO前,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就明确提出“中国加入WTO以后的最主要挑战可能是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时任科技部部长的朱丽兰明确指出:“加入WTO以后,市场竞争的关键不是关税壁垒,而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后面就是专利,不是一般的知识,是创新的知识,而且是法律化的创新知识。”毫无疑问,上述一系列知识产权贸易摩擦事件的发生与发展验证了专家学者在入世前的预测,更加深了国内对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认识。在加入WTO以后,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年年发生,且在具体内容上,除涉及专利技术外还扩展到商标侵权等更为广阔的知识产权领域。2007年4月9日,美国就中国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申诉;4月18日,欧盟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PeterMandelson)表示,欧盟可能支持美国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所采取的行动,甚至可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自己对中国的诉讼;4月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戴维·爱默森(DavidEmerson)在政府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宣布,加拿大将寻求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美国对中国的知识产权诉讼。这一事件进一步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知识产权摩擦高峰时期,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新热点、新焦点。基于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带来的严重后果,我国政府、理论界和产业界分别从不同角度,关注知识产权贸易纠纷,研究具体的应对措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企业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与保护、自主品牌建设与推广等一系列知识产权贸易摩擦解决措施正被日益重视。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长期受到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影响,其在制度合理性、有效性方面还有待实践检验;加之知识产权贸易摩擦自身具有很强的复杂性,我国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应对与解决还需要更多的研究与努力。三、国外企业在中外摩擦中运用知识产权竞争策略分析从跨国公司与外国政府利用知识产权对中国企业发难的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受涉外知识产权案冲击的几乎都是我国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尤其是那些正在进军国际市场的企业。这些企业之所以成为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大战的首选目标,是因为他们现在具备了三个条件:市场份额高;跟随主流技术;没有专利累积,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企业最有可能遭致跨国公司的围堵。(一)从外国企业提起专利诉讼的策略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打包”诉讼。针对产品或技术因版权、专利等因素高度交叉和边缘化(譬如集成电路就是多种技术的融合体,涉及专利、版权、商标、专有技术诸多要素),单独拿出一项来告对方侵权很难界定,跨国公司把它们打包成“商业秘密”,用扩大概念外延的办法来“圈住对方”,官司打起来之后再条分缕析,开掘出专利或版权方面的侵权要件。2.各个击破。中国企业缺乏在国际竞争中联合征战的协作机制,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中基本上是各自为战的散兵游勇,跨国集团利用这一点对国内厂商分别诉讼,根据市场份额提出不同的要求,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据报道,外商在这类诉讼中通常“并不指明哪家厂商的什么产品侵犯了它们的哪项专利,而是把生产某项产品可能用到的数百、数千项专利列出来,说被告肯定侵犯了其中的某些专7利,否则不可能生产出相关产品”。国内企业由于势单力薄且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多数情况下只能败诉。3.择时发难、谋取高利。中国企业以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没有受到专利权人的起诉,完全是因为对方觉得时机未到。因为在我国国内市场尚未培育起来,对国外形不成竞争时,被我国企业侵权的国外企业如果那时起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