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符合《办法》中第十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二、认定工作安排(一)申请认定企业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要求于3月31日前向当地经贸主管部门上报《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二)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按《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于4月20日前将申请认定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经贸委。其中经济强县(市、区)申请认定企业材料须经各市经贸委(经委)备案确认后上报。(三)省经贸委委托专家按评价标准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评价和实地抽查后,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杭州海关公布认定结果。三、具体要求及事项(一)各申请认定企业按《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对申请认定企业认真进行初审,推选出示范作用好、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侯选单位。(三)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对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名额实行限额管理,各市推荐名额原则不超过5家,经济强县(市、区)不超过2家。(四)为做好行业(区域)技术中心的确认和认定工作,请各地将要求确认和认定的行业(区域)技术中心在行文中予以标注。(五)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并附本地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委技装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电子邮箱jszx6@yahoo.com.cn或jszx@zjjmw.gov.cn。(六)《办法》及申请认定的相关表格可从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下载。(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省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87058261。E-mail:daibx@zjjmw.gov.cn。二○○七年二月十三日附件一:《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附件三:《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四:浙江省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五: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数据表附件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的体系说明附件七: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的核算统计方法附件1:《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内部及企业间技术合作、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等。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附件2:《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在重点产品与工艺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环境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三、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运用情况、数据共享度等。四、企业在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情况及成效,以及在技术创新人才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五、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情况。六、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检测分析设备、中间试验条件方面的情况。七、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国际化以及推动行业与地区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附件3: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日期: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二○○五年八月一、企业及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所在地区主营业务法人代表所属行业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传真电话联系电话技术中心名称中心负责人中心联系人中心联系电话中心传真电话技术中心网址中心电子信箱二、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序号数据名称单位数据1当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万元2当年企业利润总额万元3当年企业产品销售的利润总额万元4当年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5当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万元(T-1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万元6当年企业全部技术开发项目经费总支出万元其中:周期大于等于3年的项目经费支出额万元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支出额万元7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8当年新产品利润额万元9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0当年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贸易收入万元11企业从业人员数人12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元13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人14技术中心职工数人15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元16技术中心职工最高收入者的年收入元★17技术中心中高级职称人数人★18技术中心专家和博士人数人★19当年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用万元★20当年中心科技人员参加海外技术交流人次人次★21当年中心科技人员参加国内技术交流人次人次★22当年搜集的竞争情报分析报告数项★23技术中心与其它企业合作开发的项目数个★24技术中心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的项目数个★25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个其中:国际组织认证数个★26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项其中: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项★27当年完成重大改进产品数(包括工艺创新数)项★28当年申请专利数项★29当年授权专利数项其中: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项★30当年企业发表的科技论文数篇★31当年企业登记在册的员工技术创新提案数项★32当年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数项★33其中:特等奖、一等奖项目数项★34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项其中:主持制定的标准数项★35当年来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海外专家数人月注:1.“当年”指指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2.★号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请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合并装订。企业负责人(签字):评价(审查、备案)意见:县级经贸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县级经贸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综合评审意见附件4浙江省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原则1、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3、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4、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5、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二、评价程序1、各企业对照《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并填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查表》,有关要求和表格请从下载。请各市、经济强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省级有关单位督促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并在5月31日前将所属企业《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自查表》及相关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电子版请发送到jszx1@zjjmw.gov.cn,请在电子版主题栏及文件名上注明企业名称。2、聘请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部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抽查,专家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发文公布。三、评价结果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2、评价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为合格;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企业弄虚作假、慌报数据并经查实的;3)不上报或逾期一个月以上上报评价材料的。四、指标解释1、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2、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3、职工收入:指职工的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4、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5、专家:指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6、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技术特性或用途具有显著差异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知识的应用。二是指其性能具有重大改进或提高的现有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7、技术贸易收入:指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收入不计算在内。8、主导产品:指企业销售收入中销售额最高的一类产品。9、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指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份额。五、行业系数行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品利润总额的比重航空0.80.60.6电子0.60.40.4轻工Ⅰ0.60.40.4轻工Ⅱ1.01.01.0船舶0.80.40.8化工1.21.00.8机械1.00.60.6医药0.80.80.6冶金1.21.41.4纺织1.01.01.0建材1.00.80.6有色1.01.41.4铁道1.20.60.4石化3.01.21.2其他3.0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利税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Ⅰ为家电、轻工机械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附件5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数据表为科学地评价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建设情况,“浙江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信息数据表”包括三大部分:●定量数据●定性材料●证明材料一、定量数据(略)定量数据部分见企业技术建设情况表(定量部分)。统计年度为2003年,T-1指统计年度的前一年(2002年)。二、定性材料定性材料主要是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要求在技术中心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对下面的七个问题进行总结,提供必要的信息。序号定性问题名称1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在重点产品与工艺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组织结构图)、制度建设及创新环境与文化氛围的形成,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3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利用情况、数据共享度、信息孤岛情况4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特别是青年技术带头人)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