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从汽车平行进口说起虽然数量极少,但大家偶尔也可以在马路上看到类似福特F150之类的美国肌肉皮卡,或是其他小众的法拉利、迈凯伦超跑等进口车型,这些车被称为非中规车、小贸车、美规车、欧版车等等。这些车的来源都是“海淘”,专业的说法叫“平行进口”。汽车的海淘与一般人去国外或网购海外尿布奶粉没有实质区别,都是一种进口方式。之所以叫平行进口,主要是区别于官方进口。近期有报道称,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方案已经上报,进口车价格有望下跌15%。实际上平行进口车一直都存在。从报道来看,该方案只是希望进一步将车辆改装、上牌、售后等流程进行规范。目前我国汽车进口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官方渠道,二是平行渠道。从二者名字的差异就可以看出,前者是目前的主流,后者是前者的补充。官方渠道汽车数量多,售后保障好;平行渠道汽车品类多,价格低10%~30%,但过关、上牌、三包等面临一定不确定性。目前我国汽车销售是根据2005年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该办法规定,境外车企销售必须指定汽车总经销商,再由总经销商授权汽车品牌经销商卖车,这些品牌经销商只能卖授权品牌的汽车,并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而平行进口汽车则是一般企业独立进口汽车,不通过这些总经销商渠道。因为存在需求,最早的平行进口从90年代初就开始兴起,其中还混杂着走私车、拼装车。随后市场逐渐规范,形成装船、过关、上牌等一系列服务。前段提到的政策对2005年后的汽车平行进口打击较大,但2008年后政策开始松动,关于汽车进口细则的修订也不时见诸报端。平行进口得以小规模进行,尤其以天津港最为集中。据不完全统计,平行进口汽车量每年约占到官方渠道的10%。近期还有另一则放松汽车销售管制的消息。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汽车经销商不再只能销售单一品牌,而可以销售多品牌汽车。为何石油难以平行进口无论是进一步放开汽车平行进口,还是允许经销商销售多品牌汽车,都是放松汽车销售管制的一种方式。这也不禁让人联想起和汽车使用联系紧密的油品,包括之前有媒体透露民企石油进口试点或放开,以及现在呼声甚高的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汽车领域进一步放开进口不同,我国目前的石油领域进口还是严格管制。油品,无论是用于冶炼的原油,还是汽油、柴油等成品油,都是由三桶油生产、进口,并指定给自己的加油站销售,民企基本无法“海淘”和平行进口石油。我国目前的石油进口和销售体制的形成,还要从1978年前后说起。1978年以前,我国石油产业完全国家拨款,企业按计划生产,1978年后,石油产量不断下降,企业亏损严重,石油产业的改革也从那时开始。1981年,国务院规定当时的石油工业部若产量超过1亿吨,多余的部分可以自己出口赚钱国内外价格差,石油产业进入了计划和市场双轨制时代。1998年之前,石油分业经营,中石油和中海油分别负责陆上和海上的勘探生产,中石化负责原油炼制和化工,中国化工进出口则独家负责石油进出口贸易。下游的批发零售环节,则主要由非国有企业经营。1998年,石油产业重组,全国石油业务按照南方、北方、海上的不同地域,划给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家集团公司。三家公司分别负责自己地域内的炼油、批发,零售等上中下游业务和进出口经营权。因此,原来集中在下游批发零售环节的民企基本全部退出。1998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关键性的一年。当年,国家经贸委等几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38号文),规定原油和成品油只能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家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各炼油厂不得自销,不符合要求的炼油厂要关停。其他有条件的批发企业,可由两大集团依法重组。2001年,国家经贸等5部门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72号文)。意见认为成品油市场秩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加油站盲目建设恶性竞争等扰乱了市场秩序,并规定,“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同时对未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采取停止建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至此,民营企业基本退出了原油和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领域。也就是说,普通民众无法从民营的加油站加到油。而即便有民营加油站,这些加油站也不可能采取平行进口的方式,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油。2002年,对外经贸部发布《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原油、成品油、化肥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国营贸易即国家特许贸易,国营贸易企业名录由外经贸部确定、调整并公布。同时,国家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的进口。不过,即便这“部分数量”的进口也是名大于实。首先是资质要求较高,相关申请企业需要有5万吨原油水运码头使用权、1万吨成品油进口码头或铁路专用线等使用权,20万立方米或5万立方米的储罐,近两年还需要有原油进口业绩等。目前22家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中,三分之二都有“中字头”背景。除此以外,国营资质企业进口数量没有上限限制,但非国营进口资质实行的是配额管理限制。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累计原油进口量为2.82亿吨,但非国营进口配额一共只有2910万吨,仅为总进口量的一成左右。还有更加被诟病的,民营企业进口原油只能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炼厂加工,并且要持两个公司的“排产证明”才能过海关,这意味着两桶油实质控制着原油进口。并且上述38号文也规定,进口原油由国家统一配置,不得自行销售。民企进口的原油要返销给两大公司,销售由其统一安排,不得共赢给地方炼油厂或流通。混改2.0:放开加油站建设和石油进口权正是由于我国石油产业的种种严格管制和弊病,社会对于石油行业放开管制的呼声四起。国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方向,和近期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民企重新参与下游加油站的油品销售放开了口子。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出售销售业务30%股权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出售销售业务30%股权6月30日,中石化发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告称,拟以全资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台对中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进行重组,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引资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引资流程则分两阶段多轮竞价,对投资者的选择则体现了“三个优先”,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在近期,中石化称出售下游业务股权30%计划正按进度进行,在引资方案公布后已经过了两轮的竞争性报价。其中,第一轮是无约束报价,共有37家公司进入最后大名单,其将进入第二轮的约束性报价。此外,中石化有3万座加油站、2.4万个便利店和8000万客户,平台效应和客户粘性也吸引了一些电商和物流企业与中石化合作。因为汽油需求的刚性和销售平台的唯一性,中石化卖加油站让民企趋之若鹜,这也许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1.0版本。若更进一步,则是开放民企建设加油站市场,开放民企成品油进口市场的2.0版本。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看做是民营企业作为财务投资者参股,获取股权升值和红利回报的模式。但现实中民企则有诸多顾虑,如同股不同权,国有股份一股独大,民企参股后对企业没有控制权等等。这种担忧由于涉及到市场经济的基石——产权,因此无法消除。而放开加油站建设,在整个社会看来,更是一种扩大和深入的混合所有制——允许存在国营和私营两种所有制模式的加油站,私营加油站完全独立运行。这样,民营企业家对于加油站有独立的产权,安全感更高,同时不同加油站的竞争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服务。此外,还应该赋予民营企业完全的原油和成品油进口权,这样既给加油站带来稳定的油源,也解决了地方炼油厂的开工率不足问题。最关键的,是可以形成国内的原油和成品油市场,形成原油和成品油的市场价格。按照目前的石油体制,我国目前并不存在原油市场,故也没有原油市场价格,只有少部分国有企业交换石油的内部价格。成品油价格则实行政府定价,采用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的办法,定价极为主观,也不是市场价格。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我国成品油价格长期偏高。从2006年到2011年,我国成品油税前价格持续高于主要国家同品质成品油税前价格约31%,消费者潜在损失为1.2万亿。并认为,如果放开成品油进口,成品油价格将下降。数据来源:天则经济研究所,单位:元/升数据来源:天则经济研究所,单位:元/升近期有媒体报道,原油进口权有向民资开放的趋势。报道称,山东晨曦集团、山东万达集团、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将有望成为获得原油进口权的试点单位。相关的试点申报材料正在整理,随后将上报国务院高层。不过,随后又有媒体称,相关企业并未上报原油进口配额的试点申报材料,原油进口配额核实下放没有消息,更不会放开。但不管怎样,关于民营企业原油进口试点的消息层面不时有乐观信号,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的盼望。但是,当我们回望我国石油产业政策历程时发现,实际上在1998年以前,民企加油站就已经很多,不少人在其中淘到了人生第一桶金。但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得民营加油站几乎全部退出。在未来,不管是混合所有制1.0,还是2.0,政策的可确定和连续定,定是民营企业更加盼望的。rtrr8cdee8北石油返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