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REACH壁垒稳抓贸易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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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REACH壁垒稳抓贸易契机——物品企业REACH应对之符合性评估林隆海高级讲师中国REACH解决中心企业应对欧盟环保壁垒服务平台对物品究竟有哪些要求?2.如何识别与物品相关的要求?3.产品和销售会受到哪些影响?存在哪些风险?4.物品需要预注册/注册吗?不需要注册是不是就意味着与REACH无关了?物品中高关注度化学物质和限制物质是什么?如何排查?仅仅是检测吗?6.如何在供应链内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信息的传递?MSDS究竟应该如何做?应该包含什么内容?7.究竟应该如何与客户、供应链配合,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符合REACH的相关要求?内容纲要一、法规基本情况介绍二、物品的责任和义务三、企业如何应对法规四、应对成本控制及案例五、关于我们是“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2006年12月立法通过,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法规最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迄今为止最庞大的法规体系,法规对产品的分类REACH法规下产品被分类为1)物质(substance)2)配制品(preparation)3)物品(article)法规责任和义务之注册预注册仅对分阶段物质适用。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止。对制造商或进口商来说,预注册的好处是可以有个过渡期。非欧盟企业必须通过唯一代表(OR)完成预注册Pre-registration注册Registration对产量或进口量大于或等于1吨的化学物质有义务进行常规注册。未注册不得生产或进口。什么是唯一代表什么是唯一代表(OR)在欧共体境外定居的、制造物质自身、配制品中或物品中的物质、配制配制品或生产进口到欧共体境内的物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可通过双边协议委托居于欧共体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其唯一代表,履行REACH法规中所规定的进口商义务唯一代表OnlyRepresentative法规责任和义务之评估档案评估由管理局进行,审核注册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并决定是否要求进一步的测试和评估,在这一阶段,还将仔细审阅所有关于动物试验的提案,以将它们限制在绝对最低限度。评估Evaluation物质评估对选定的物质,如怀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存在风险时,则要求进行物质评估,这项工作由各成员国政府分担,评估也会为授权或限制程序下该采取何种行动提出建议。法规责任和义务之授权企业申请、化学品管理局审核评估、欧盟委员会对物质的特定用途给予授权;只有那些高关注度的物质才可能需要授权;授权责任应由进口商承担。授权Authorization在REACH法规生效之后,该指令被纳入REACH法规,成为了REACH法规的附件XVII。76/769/EEC指令将在2009年6月1日,REACH法规下的限制开始实施之后废除。但是,在废除之前,出口到欧盟的物品还是需要符合该指令的限制条件。限制清单为法规附件XVII限制Restriction法规责任和义务之限制限制类型A对用途的限制B对用量的限制法规责任和义务之通报物品中含有高关注度物质(SVHC);SVHC含量0.1%;SVHC总量1t/N。非欧盟企业必须通过唯一代表(OR)完成备注:1只有当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需要通报;2含量与总量均指单种SVHC通报Notification什么是高关注度物质通报的时间2011年6月1日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2010年12月1日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最晚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物质;b.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c.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d.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b、c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根据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产品符合性说明、产品使用建议等方式向下游用户传递产品详细信息,下游用户必须掌握产品中物质组成清单和使用安全等信息传递informationcommunication责任义务的明确注册评估授权限制通报供应链信息传递物质≥1吨/年√√√X上下游传递SDS配制品某单一成分≥1吨/年√√√X上下游传递SDS物品含有意释放物质且该物质≥1吨/年√X√a含SVHC含量≥0.1%b总量≥1吨/年a上下游传递SDSb符合性信息传递(包括SVHC含有情况等)不同类型的产品所需要履行的责任义务不同,针对非欧盟企业来说,责任义务分类如下表所示:责任一:注册什么情况下物品需要做注册?当物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应为释放的物质进行注册。(a)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或等于1t/a每制造商或进口商;(b)打算在正常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释放的物质;备注:以上第二条提及的释放情况我们也把它叫做有意释放或者功能性释放。有意释放的定义通过产品功能判定:物质的释放是否是产品发生功能所必须的?消毒用湿纸巾为达到消毒作用,纸巾中酒精必须释放到环境中,就是有意释放,轮胎磨损并不是轮胎的功能,用户其实希望永不磨损,因此不是有意释放;以下物质释放不被认为是有意释放:分子扩散、产品质量问题(衣服褪色)、意外情况(例如包装容器破裂)、自然老化脱落、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磨损等;限制清单(附件XVII)中罗列了56类限制物质,对这些物质的用量、用途、生产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直到2013年6月1日,各成员国可以自行维护一个已存在的更严格的限制目录。责任二:限制生效之初,共列出52类需限制的物质,列明了受限的用途、生产、使用及最高限量,并且此列表会不断的更新。这些物质共包括:致癌1类物质187种致癌2类物质888种致基因突变类物质(目前尚无)致基因突变2类物质176种生殖毒性1类物质17种生殖毒性2类物质66种偶氮染色剂芳香胺类物质22种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REACH法规附件XVII的修订版本Regulation(EC)No552/2009,在该修订中,对法规做了如下更新:☆“配制品”“混合物”;☆在原来52类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6类限制:责任三:通报物质名称CASNO.常见应用4,4”-二氨基二苯甲烷101-77-9偶氮染料,橡胶的环氧树脂固化剂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85-68-7乙烯基泡沫,耐火砖和合成皮革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17-81-7PVC增塑剂,液压液体和电容器里的绝缘体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84-74-2增塑剂,粘合剂和印刷油墨的添加剂蒽120-12-7染料中间体,杀虫剂,木材防腐剂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所有主要的非对映异构体(α-HBCDD,β-HBCDD,γ-HBCDD)25637-99-43194-55-6(134237-51-7,134237-50-6,134237-52-8)阻燃剂重铬酸钠7789-12-010588-01-9金属表面精整,皮革制作,纺织品染色,木材防腐剂二甲苯麝香(MX)81-15-2香水,化妆品短链氯化石蜡(C10-C13)(SCCP)85535-84-8塑料、橡胶、纤维等增塑剂,织物和包装材料的表面处理剂,粘接材料和涂料的改良剂,高压润滑和金属切削加工的抗磨剂,防霉剂、防水剂,油墨添加剂氧化双三丁基锡56-35-9木材防腐剂三乙基砷酸酯15606-95-8木材防腐剂五氧化二砷1303-28-2杀菌剂,除草剂三氧化二砷1327-53-3除草剂,杀虫剂砷酸铅7784-40-9杀虫剂二氯化钴7646-79-9干燥剂,例如硅胶15种高关注度化学物质清单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蒽油,蒽糊,轻油91995-17-4295-278-5蒽油,蒽糊,蒽馏分91995-15-2295-275-9蒽油,含蒽量少90640-82-7292-604-8蒽油,蒽糊90640-81-6292-603-2煤焦油沥青,高温659969-93-2266-028-2用于涂料、塑料、橡胶丙烯酰胺1979-6-1201-173-7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650-017-00-88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650-017-00-882,4-二硝基甲苯121-14-2204-450-0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84-69-5201-553-2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铬酸铅7758-97-6231-846-0致癌二类;生殖毒一类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钼铬红(C.I.颜料红104)12656-85-8235-759-9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铅铬黄(C.I.颜料黄34)1344-37-2215-693-7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磷酸三2-氯乙酯115-96-8204-118-5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非金属(如塑料等)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邻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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