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世界贸易组织一、WTO的产生背景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贸组织的协议”,1995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世界贸易组织举行成立大会,取代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它规定了成员方的义务,以决定各成员方政府如何制订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同时,它还是各成员方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一〉WTO的起源--1947年关贸总协定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订立(1)第一次世界大战打破了各国实行的金本位制和自由贸易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奖出限入的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美国国会1930年通过《1930年霍利—斯穆特关税法》,把关税提高到历史最高水平,为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其它国家纷纷效仿,借以报复,由此造成的恶性循环,不仅危害了别国的经济利益,恶化了世界经济与贸易,而且也使美国付出了沉重代价。第九章世界贸易组织•(2)二次大战期间美国看到,国际经济矛盾是导致二次大战爆发的重要原因。•所以二战结束之前,美国就着手策划并多次呼吁建立战后的自由贸易体制。美国的国务卿韦尔斯认为:各国实行经济歧视并提高贸易壁垒,而完全不考虑这些歧视与贸易壁垒对贸易及其它国家人民产生的伤害=》最终产生的苦难、迷惑、怨恨=》引发战争。1934年在罗斯福总统的倡议下,美国国会通过《互惠贸易协定》,贸易政策由保护转变为自由贸易;1941年8月美国制定《大西洋宪章》,致力国际合作。•(3)二战后西方许多国家实行高关税的政策。(4)针对战后国际经济关系中急待解决问题,美国凭借其军事、政治、经济的绝对优势,试图从金融、投资、贸易三个方面重建国际经济秩序。而此事基于以下三大支柱:在金融方面,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5年)重建国际货币制度,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在投资方面,建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通称世界银行,1946年),以鼓励对外投资,筹措资金来促进战后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在贸易方面,打算组建国际贸易组织,以扭转日益盛行的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和歧视性贸易政策,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A、在实施过程中,美国采取了双轨行动,即在筹建国际贸易组织的同时,积极提议签订关贸协定。1945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成立,并在1946年2月通过决议,决定召开“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目的在于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B、1947年美国、英国等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的基础上,签署了100多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第九章世界贸易组织•C、在制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同时,23个国家中的8个国家(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澳大利亚、加拿大)于己于1947年10月30日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宣布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起临时生效。•D、由于宪章中的一些规定与美国国内立法有矛盾,不符合美国利益,加之美国国会当时正在就总统是否有权签署宪章进行辩论,尽管杜鲁门政府先后三次将宪章提交国会,但由于国会不打算批准,三次均无结果,于是美国政府放弃了这一努力;美国是经济强国,其它国家持观望态度,宪章没有得到必要数量国家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建立面临困境,化为泡影。总协定实际上替代了国际贸易组织而临时生效。•关贸总协定的作用:•1、促进了战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2、形成了一套有关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的规章•3、缓解了各缔约方的矛盾•4、推动了世界经贸信息的交流与人才培养•5、使发展中国家获得了某些优惠〈二〉WTO产生的背景1、WTO产生的原因(1)乌拉圭回合的发动:1986年9月15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缔约方部长级会议,决定发动第八轮谈判。(2)乌拉圭回合的目标与议题目标:一是为了所有缔约方的利益特别是欠发达缔约方的利益,通过减少和取消关税、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措施与壁垒,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进一步扩大世界贸易;二是加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作用,改善建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原则和规则基础上的多边贸易体制,将更大范围的世界贸易置于统一的、有效的多边规则之下。三是增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特别是促进必要的结构调整,加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四是促进国内和国际合作以加强贸易政策与其他影响增长和发展的经济政策之间的内部联系议题:货物贸易(14),服务贸易(1)•(3)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点:•A、谈判成员的广泛性;[128个国家或地区]•B、谈判议题内容的多样性;[市场准入6个,强化多边贸易体制及其作用6个,新议题3个:服务贸易、投资措施、知识产权]•C、谈判各方矛盾的错综复杂性;[发达国家之间农产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纺织品;不同国家反倾销]•D、谈判议题进展的不平衡性;[发达国家的新议题进展快;发展中国家关注的农产品贸易、热带产品贸易进展慢]•E、谈判成果的显著性。[28个协议]2、WTO产生的过程(1)在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发动时,15项议题中并没有关于建立WTO的问题,只是设立了一个关于修改和完善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小组。(2)1990年意大利(时任欧盟轮值主席国)首先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倡议,同年7月欧共体把这一倡议以12个成员国的名义向乌拉圭回合体制职能小组提出,随后得到加拿大、美国支持。(3)1990年12月乌拉圭回合布鲁塞尔部长会议正式作出决定,责成体制职能小组负责“多边贸易组织协议”的谈判、起草,经过一年紧张谈判,于1991年12月份形成一份“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协议”,后经两年修订、完善、充实,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结束前(93年12月15日)形成,并根据美国的动议,把“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世界贸易组织”。(4)世贸组织协议于己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被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三〉WTO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1、组织机构的正式性•2、法律权威性(法律程序、法律性质、法律依据)•3、管辖内容的广泛性•4、权利义务的统一性•5、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6、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决策的一致性二、WTO的职能〈一〉WTO的基本准则1、非歧视贸易(1)最惠国待遇(2)国民待遇2、可预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市场准入程度(1)多边贸易体制是各成员方政府想要给投资者、雇主、雇员、消费者提供某种商业环境的一种尝试--这个环境需要稳定性和可预见性。(2)可靠和可预见的市场准入机会的存在主要取决于关税的运用。(3)对农产品的所有非关税进口限制的“关税化”。(4)对服务贸易并不存在边境上的关税。(5)WTO许多协议使得各成员方政府任意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6)可预见的贸易环境的关键往往在于国内法律、规章与措施的透明度。•3、促进公平竞争•(1)WTO不是一个“自由贸易”机构,它有一套致力于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规则•(2)非歧视规则是谋求公平的贸易环境(倾销和补贴)•4、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1)超过3/4的成员是发展中国家以其正对市场经济体系进行改革的国家。•(2)这些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起到了更积极、更有影响力的作用。•(3)这些国家承担义务的同时,享受更大灵活性和技术支持〈二〉WTO的地位与职能1、地位(1)法人资格(2)特权和豁免权: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人员在:A、履行职能时;B、独立执行与WTO有关职能时;C、等同于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1日通过的特殊机构的特权2、职能(1)促进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并为其提供一个组织(2)为成员提供谈判的讲坛和谈判成果执行的机构(3)管理争端解决的规定和程序的谅解(4)管理贸易政策的评审机构(5)以适当的方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合作。•3、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的增加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按照持续发展的目的,最有运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持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需要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4、目标: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的多边贸易体系来巩固原来关贸总协定以往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5、机构(1)部长会议:成员方代表参加,两年举行一次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具有广泛的权利。职责:履行WTO职能,采取必要行动。(2)总理事会:成员方代表组成部分,定期召开会议。部长休会期间执行其职能。下设: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其它附属机制。(3)理事会:总理事会的附属机构,每年至少举行八次会议,设有: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职能:处理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的紧急事务;监督协议的运行及附属机构,有权批准他们的程序规则,为部长会议做准备。(4)委员会:由部长会议设立的附属机构。设有:常设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农产品委员会)、贸易发展委员会(市场准入、保护措施)、为解决争端问题设立的委员会(反倾销措施、海关估价委员会)。职能:执行WTO赋予的职能和总理事会赋予的额外职能。•(5)秘书处:WTO的日常办事机构。总干事负责(由部长会议任命,并规定其权利、职责、服务条件、任期)•职能:主持协商和谈判;力避争议,消除分歧。•四、WTO的基本原则•〈一〉贸易自由化--就是各成员放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它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准入度。•自由贸易具有以下特点:•1、不是绝对的贸易自由化•2、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3、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方贸易自由化进程低于发达国家成员方•4、鼓励计划经济朝市场经济的转变•5、WTO不是一个自由贸易机构,致力于逐步贸易自由化,使成员方进行开放、公平、无扭曲的竞争。〈二〉非歧视体现:1、最惠国待遇(1)含义。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缔约方对方。(2)种类: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缔约方一方给予第三方的一切优惠应该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方的另一方。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缔约方一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必须由缔约方另一方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些待遇。C、互惠的最惠国待遇--缔约方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是相互而同样的。D、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缔约方一方有义务给予缔约方另一方的最惠国待遇,它却无权从另一方享受最惠国待遇。E、无限制的最惠国待遇--对最惠国适用的范围不作任何限制。一般扩及到经贸关系的各方面。F、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适用的范围限制在经济关系的某些方面。•2、互惠待遇:从形式上看,互惠待遇是一种差别待遇。•从内容上看,成员方之间给予的互惠待遇,需要规定具体内容。•3、国民待遇:缔约方保证另一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船舶所享受的同等待遇。•〈三〉以关税作为主要的保护措施,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1、以关税保护国内市场是合适的。关税透明度高,谈判比较容易。•2、一般取消数量限制•(1)采取“逐步回退”办法逐步减少配额和许可证;•(2)从取消数量限制向取消其他非关税壁垒延伸;•(3)把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扩大到其他有关协定。•因为:在非关税壁垒中,数量限制最为普遍,对国际贸易危害最大。(1)数量限制缺乏透明度,保护效果难以估量。•(2)数量限制隐蔽,代价难以估量,易使贸易发生扭曲。•(3)使企业缺乏正确的国际市场导向。•(4)数量限制滞缓贸易自由化进程,使谈判复杂化。〈四〉促进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提供由市场供求而形成的价格进行的国际商务活动;反之,以低于此价格出口,使别国同类产品生产商受到伤害的竞争或人为地限制进口,不保护知识产权等活动称为不公平竞争。1、倾销(1)含义(2)要件(基本内容)A、价格;B、数量C、反倾销税额2、补贴3、纺织品和农产品贸易的“回归”二者一直游历于己于1947GATT之外,进行着不公平竞争。乌拉圭回合达成纺织品和农产品协议,逐步实现公平竞争。A、农产品协议:(1)各方成员要在6年的时间内把直接出口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