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1Contents2019年10月15日2章首引导案例1[第一节]结算工具23[第二节]汇付和托收[第三节]信用证4[第四节]支付方式的选择5章首引导案例2019年10月15日3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证寄由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后来得知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证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案例章首引导案例2019年10月15日4托收银行不负任何责任,理由如下: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为实现委托人的指示,托收银行可选择委托人指定的银行或自行选择或由别的银行选择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别的银行寄给代收行。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任何文电、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讯系统在传递中的延误、残缺和其它错误,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动、内乱、战争或其它不能控制的任何其它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或责任。所以,在本案例中,托收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的义务,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因代收行倒闭致使委托人货款无法收回且单据也无法收回,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分析§1结算工具2019年10月15日5汇票(BillofExchange,Draft)1本票(PromissoryNote)2支票(CheckorCheque)32019年10月15日6票据概念(Bill)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他人(付款人)在见票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且可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和支票。作用结算作用:结清债权债务作用信用作用: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流通作用:多次转让关于票据的法规《日内瓦票据公约》法规《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英国票据法》一、汇票(一).汇票的定义•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1982英国票据法:汇票是由一个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数量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所指定的人或持票人。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命令(二)、汇票当事人2019年10月15日9出票人(DRAWER):签发命令或委托付款的人。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为出口商或信用证中的受益人。付款人(PAYER),又称受票人(DRAWEE):接受出票人命令或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通常是进口商或其指定银行。收款人(PAYEE),又称受款人:凭汇票享有受领票据金额的人。通常为出口商或信用证中的受益人或议付银行。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出票提示承兑、付款命令(三)汇票的基本内容BILLOFEXCHANGE凭信用证DrawnunderBANKOFNEWYORKL/CNO.L-02-I-03437日期DatedSept.30th,2001支取Payablewithinterest@4.8.%perannum…..按…..息….付款号码汇票金额上海NO.STP015088ExchangeforUSD879,000.00ShanghaiJun.26th,2002见票…………………日后(本汇票之正本未付)付交At***sightofthisSECONDofExchange(FirstofExchangebeingunpaid)PaytotheorderofBANKOFCHINA,Shanghai金额thesumofSAYUSDOLLARSEIGHTHUNDREDANDSEVENTYNINETHOUSANDONLY此致:To:BANKOFNEWYORK48WALLSTREETP.O.BOX11000NEWYORK,N.Y.10249,U.S.ASHANGHAITEXTILEP.&EXPCORPORATION×××(SIGNATURE)2019年10月15日10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汇票号码汇票利息汇票金额(小写)汇票出票日期汇票金额(大写)付款期限受款人受票人(付款人)出票人SchoolofInternationalLaw,NWUPL汇票的内容我国票据法日内瓦统一法表明“汇票”字样写明其为“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和付款人地点付款人名称付款期限收款人名称出票地点和日期出票日期出票人名称和签字出票人签章一定金额的货币收款人名称其它内容:利息和利率、付一不付二、禁止转让、免除作成拒绝证书、汇票编号、出票条款等•1、绝对必要记载项目•(1)、写明“汇票”字样(exchange,draft)2019年10月15日13汇票内容详解《中国票据法和日内瓦公约》:必须写,否则无效《英国票据法》:无明文规定怎样写•(2)、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unconditionalordertopay)票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印刷、手写和打字等,但不能以铅笔或类似书写工具做成。支付命令用英语的祈使、命令的语气,不能使用商量或请求语气书写票据支付的文义不能附加某项条件及支付方式不能受限制,否则票据无效。书面形式支付命令无条件性“PAYTOCO.ORORDERTHESUMOFU.S.DOLLARSTENTHOUSAND”,。WEWOULDBEGLADIFYOUWILLPAY...”,“WOULDYOUPLEASEPAY…”)。•(3)、确定的金额(certaininmoney)•(4)、出票日期(dateofissue)•出票日期即为汇票签发日期。金额必须确定,不能模棱两可如“大约付1000美元”、“付2000马克左右”、“付10万或15万日元”,“付1000美元加利息”等。这些表示方法都错误。注意:中国规定中文大写加数字小写,二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错误,或者金额被更改,则票据无效。日内瓦公约规定,如有差错,以文字大写为准。三大作用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按照《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见票即付的汇票,必须自出票日起1年内提示汇票,否则汇票失效,受票人可以拒付,中国为1个月确定汇票到期日•英国6年,中国2年,日内瓦1年,日期从出票日起算•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清理,丧失行为能力,汇票不能成立16确定出票人行为能力•为避免混淆,出票日期建议使用月份的名称(如JAN.,FEB.,MAR.等或JANUARY,FEBRUARY,MARCH等)而不要使用数字。•(5)、付款人名称(drawee,addressee)•也称为受票人名称,是出票人出票指向的汇票付款人或承兑人。付款人名称和地址必须书写清楚,以便持票人向其提示要求付款或承兑。•实务上一般都注明详细地址。托收项下汇票的受票人为进口人或其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受票人按信用证办理。•《英国票据法》允许汇票开给两个付款人,但不允许两个付款人任择其一(ABILLDRAWNONAORBISNOTPERMISSIBLE),因为这样的付款人是不确定的。•(6)、收款人名称(payee)•汇票上的“收款人”通常称为“抬头”•汇票的抬头有三种写法:•1)限制性抬头2)指示性抬头3)来人抬头•1)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ORDER)。这种汇票不能背书转让。•常见的表示方法有:。“限付给***”(Payto…only),“限付给***,不许转让”(Payto…onlynottransferable)。•2)指示性抬头(DEMONSTRATIVEORDER)。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常见的表示方法有:付给**公司或其指定人”(Payto…Co.ororder),“付给**人的指定人”(Paytotheorderof…)。•如汇票抬头记载为“PAYTOCCOMPANY”,但没有加注限制转让字样,这种汇票应视为“指示性抬头”的汇票,可以背书转让。•(3)来人抬头(BEARERORDER)。•这种汇票不记载收款人名称,而只写“付给持票人”,这种汇票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是仅凭交付就可转让。《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不允许以来人作为收款人,英国则允许,但都不允许留空。•常见的记载方法有:付给来人”(Paytobearer)或“付给持票人”(Payholder)•我国票据法不允许做成“来人抬头”的汇票。•例:(05年试题)•1、一张商业汇票上的收款人是:“仅付给ABC有限公司”(PaytoABCCo.,Ltd.only),这种汇票不能转让。•7.出票人签章(DRAWER’SSIGNATURE)。•出票人在开出汇票时,首先他要签字,承认自己的债务责任,汇票方可有效。出票人如为公司,应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最好是手签)加盖公司公章;如出票人是个人,如果代理他的委托人签字,而委托人是公司、单位、银行或团体时,应在公司名称前加上“FOR”或“ONBEHALFOF”或“FORANDONBEHALFOF”或“PERPRO.”字样,并在个人签字后面写上职务名称,如:••FORABCCO.,LTD.,NEWYORKJOHNSMITH,MANAGER•2、相对必要记载项目•(1)、出票地点(placeofissue)•(2)、付款地点(placeofpayment)•(3)、付款期限(tenor)•1)即期付款汇票(Atsightorondemand)•表示方法有以下三种:•①“ATSIGHTPAYTOTHEORDEROF…”;•②“ONDEMANDPAYTOTHEORDEROF…”;•③“ONPRESENTATIONPAYTOTHEORDEROF…”。•(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2)远期付款汇票:•①定期付款(PAYABLEONAFIXEDFUTUREDATE)•②出票后定期付款(PAYABLEATAFIXEDTIMEAFTERDATE)•③见票后定期付款(PAYABLEATAFIXEDTIMEAFTERSIGHT)•④某一特定事件发生后定期付款(PAYABLEATAFIXEDTIMEAFTERTHEHAPPENINGOFASPECIFIEDEVENT)•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1)按日计算应遵循的准则:算尾不算头。即起算日不包括在内,而最后一天则是付款到期日。远期付款到期日计算例:出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于3月31日出票,则起算日即出票日不计入,应从4月1日计算,到期日为4月30日。(2)节假日顺延。通过上述计算确定之到期日,若恰逢节假日等银行正常的非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4)先算整月,后算半月,半月以15天计。(3)月为日历月。以月计算的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一律以相应月份中的同一日期为到期日,若无同一日期,则为该月最后一天。例:l月31日承兑的见票后一个月付款,应于2月28日(若闰年则为29日)到期。例:8月31日交单的汇票规定交单后一个半月付款,则先算整月至9月30日,再算半月15天于10月15日到期。3、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1).担当付款行•担当付款行(ABANKERDESIGNATEDASPAYER)是指出票人根据与付款人的约定在出票时注明或者付款人在承兑时指定执行付款的银行,其目的是为了付款方便。担当付款行并不是票据的债务人,只是推定的受委托付款人。持票人应该先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于到期日向担当付款行提示要求付款。•(2).预备付款人•预备付款人(REFEREEINCASEOFNEED)就是在汇票未获承兑或者未付款时,持票人可以请求承兑或者付款的对象,相当于第二付款人。•预备付款人被提示汇票后,可以参加承兑的称为票据债务人,于到期日参加付款,其一般表示在汇票正面受票人所在的位置。预备付款人要表明详细的地址,以方便持票人向其提示。•(3).免做退票通知或者放弃拒绝证书•出票人或者背书人可以在其签名旁记载放弃对持票人的某种要求,如免做退票通知或者放弃拒绝证书(NOTICEOFDISHONOREXCUSEDORPROTESTWAIVED)。•(4).无追索权•《英国票据法》认为,出票人或者背书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