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国际贸易分类与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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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国际贸易的分类和统计主要内容国际贸易分类国际贸易统计一、国际贸易分类按所站的角度划分按商品流向划分按国境和关境分按商品形态划分按是否有第三者参加划分清偿(结算)工具划分按贸易收支平衡范围划分按运输方式划分1、按所站角度不同划分对外贸易(ForeignTrade或ExternalTrade)是站在一国的角度看国际贸易。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别的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的总称。有些国家如英国、日本又称之为海外贸易(OverseaTrade)。传统的对外贸易由商品的进口和出口两部分构成,所以亦叫进出口贸易(ImportandExportTrade)。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是站在全球的角度看国际贸易。泛指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的总称。2、按商品流向划分出口贸易(ExportTrade):将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一国出口收入的全部金额为出口总额。进口贸易(ImportTrade):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一国进口所支出的全部金额为进口总额。过境贸易(TransitTrade):凡A国经过C国向B国运送商品,对C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一般来说,货物通过C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比如内陆国与不相邻的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易,就必须通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海关来说,就会把这类贸易归入过境贸易。包括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直接过境贸易,即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在海关直接监管下,通过国内运输线从其它口岸离境,有时直接过境甚至不需卸货和转换运输工具,承办过境的国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间接过境贸易,即指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先存人海关保税仓库,未经加工改制,又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出,运出国境的活动。过境地的特点通常是地理位置重要、资本市场发达、商业氛围浓。如香港、新加坡、澳门、台湾等。3、按是否有第三者参加划分直接贸易(DirectTrade):生产国把商品直接出口给消费国,或消费国直接从生产国进口。出口国就是生产国,进口国就是消费国,这种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不经第三国,直接所进行的贸易叫直接贸易。间接贸易(IndirectTrade):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转口贸易(EntrepotTrade):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与过境贸易的区别:转口贸易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在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绝大多数是以直接贸易方式进行。但仍有部分商品是以间接贸易方式进行的。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贸易关系,或国际贸易的垄断组织的垄断,或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或政治上的原因。——某些国家或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结算方便、贸易限制较少等,适合做商品集散、销售中心。——战争等因素。例如,战后的伊拉克有一些商机,但是风险也很大。我国的有些企业在向伊拉克出口商品时,大多是先把商品卖给伊拉克的周边国家,再由伊拉克的周边国家转口到伊拉克。——政治因素。如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贸易过去几乎全部都是间接贸易。间接贸易存在的原因中国商务部统计,2008年中国大陆和台湾贸易额达1,292.2亿美元,同比上升3.8%。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258.8亿美元,自台湾进口为1033.4亿美元,,大陆逆差为774.6亿美元。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贸易顺差来源地。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062.3亿美元,同比下降17.8%。2010年上半年双边贸易回升,贸易额达693.7亿美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61.2%,增幅列大陆前7大贸易伙伴首位。大陆与台湾之间的贸易主要是经第三地转口的间接贸易。转口地区主要包括香港、澳门、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地。其中,早期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占两岸间接贸易的90%以上,但后来随着两岸贸易方式的多元化,经香港转口的比重有所下降。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间接贸易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至今已基本实现直接贸易。转口:早期,货物运输须在第三地港口重新换船,再装运对岸转运:90年代以后,进出口货物的船只经第三地港口停靠,不须重新装卸与换船转单:后来,部分货物船只在第三地港口办理过境手续,而不经湾靠直接航行对岸,成为一种变相的“准直接贸易”。至今:随着“三通的基本完成”,已基本实现直接贸易4、按国境和关境划分总贸易(Generaltrade):即一般贸易,以国境为准划分进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出口。专门贸易(Specialtrade):即特殊贸易,以关境为准划分进出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在保税仓库,不进入关境,一律不列为进口。目前采用总贸易体系的有9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采用专门贸易体系的有8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德国、意大利等。我国采用的是专门贸易体系。资料:关于国境与关境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关境是指一个国家执行统一海关法律、征收关税的领域。在通常情况下,关境的领域同国境的范围是一致的,货物进出国境也就是进出关境,要征收关税。从一般情况看,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境内设立经济特区,而这经济特区不属于关境范围之内,这时,关境就比国境小。有些国家相互间缔结关税同盟,把参加关税同盟国家的领土连成一片,在整个关税同盟的国境范围设立关境,这时的关境就比国境大。如欧盟27国对内取消关税,对外统一关税,显然关境大于国境。而我们中国由于台湾还未统一,香港、澳门回归后也实行的是独立的关税政策,加之大量经济特区的存在,所以我国的关境实际上小于国境。5、按商品形态划分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Trade):又称货物贸易,指那些有形的、可以看得见的物质性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无形商品贸易(IntangibleTrade):“有形贸易”的对称,指劳务或其他非实物商品的进出口而发生的收入与支出,是那些不具备自然属性的、无实体形态的国际贸易活动。主要包括:——和商品进出口有关的一切从属费用的收支,如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加工费、装卸费等;——和商品进出口无关的其他收支,如国际旅游费用、外交人员费用、侨民汇款、使用专利特许权的费用、国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和红利、公司或个人在国外服务的收支、知识产权的交易等。以上各项中的收入,称为“无形出口”;以上各项中的支出,称为“无形进口”。有形贸易因要结关,故其金额显示在一国的海关统计上。无形贸易不经过海关办理手续,其金额不反映在海关统计上,但显示在一国国际收支表上。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无形贸易是指国家之间进行的包括一般劳务贸易、海外投资的收支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在内的一切无形商品贸易。狭义的国际无形贸易则指发生于国家之间的符合于严格劳务定义的交易活动,即服务贸易。(1)按商品形态划分-有形商品贸易根据1974年联合国制定的国际贸易分类标准(StandardInternationalTradeClassification,简称SITC),把有形贸易的商品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1942个基本项目。10大类商品为:(0)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1)饮料及烟类;(2)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3)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4)动植物油脂及油脂;(5)化学品及有关产品;(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7)机械及运输设备(8)杂项制品;(9)待分类的其他商品。初级产品制成品服务贸易于20世纪70年代作为独立概念提出。服务贸易是无形贸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不完全等同于无形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模式的界定: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如国际电话通信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出国旅游、留学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一成员的服务提供实体通过在其他任何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所提供的服务。如外资银行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作为自然人的跨国流动服务.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无形贸易大致可以等同,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国际无形贸易比服务贸易范围广,除了包括服务贸易中的所有项目外,国际直接投资收支、捐赠侨汇等都包括在无形贸易中。(2)按商品形态划分-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按“移动与否”划分:服务提供者不移动移动不移动服务消费者移动跨境服务电讯、邮电、金融等商业存在:境外开酒店、商店、银行等自然人流动:外国教授、工程师、医生在别国提供的服务等境外消费旅游、留学等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世贸组织把服务贸易的四大方面又根据行业部门把服务贸易分成12个部门,分别如下:1.商业性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l)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包括涉及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等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等。(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3)研究与开发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4)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5)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和非交通运输设备的租赁服务。(6)其他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等。2.通讯服务。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其中包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3.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4.销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7.金融服务。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8.健康及社会服务。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9.旅游及相关服务。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11.交通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仍在逆差中的服务贸易将是中国外贸的增长点,精确统计才能为政策制定提供风向标。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归口管理部门,中国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地区)。“十一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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