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LOGO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法LOGO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法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一、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技术贸易包括技术的买卖(所有权的转让),但主要不是技术的买卖,而是技术的使用许可。§国际技术贸易,亦称国际技术转让,是指转让方以一定的方式对其所有的技术进行跨越国界地有偿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国际技术贸易有如下特点: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一)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国际性”或跨国性1、判断技术贸易是否具有国际性的理论标准有的学者根据当事人的住所、居所或国籍判断;还有的将国际技术贸易分为三种①跨越一国国境的技术转移②受方和供方不居于同一国之中的技术转移③受方和供方虽居于同一国之中,但其中有一方系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受到外国公司以其他方式控制的公司。2、判断技术贸易是否具有国际性普遍接受的标准国际技术贸易是跨越国界的技术转让。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二)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技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77年出版的《供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许可证贸易手册》:技术是制造一种产品的系统知识,所采用的一种工艺或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论这种知识是否反映在一项发明、一项外形设计、一项实用新型或者一种植物新品种,或者反映在技术情报或技能中,或者反映在专家为设计、安装、开办或维修一个工厂或为管理一个工商企业或其活动而提供的服务或协助等方面。※作为技术贸易标的的技术不仅包括上述定义中所包含的专利或知识,还包括商标、版权等。具体地说,技术包括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版权及邻接权、集成电路等。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三)国际技术贸易是有偿的技术转让行为国际技术转让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商业性的技术转让技术贸易技术投资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四)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1、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使用权。而国际货物贸易的标的则是买卖的货物,一般具有一定体积,占有一定空间,人们可以直接用感官感受它们的存在。2、国际技术贸易的技术受让方所取得的只是技术知识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对于国际货物贸易而言,货物一旦被转让,原所有人便失去了所有权,而受让方则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他可以自由处理该产品,包括使用,转售,赠送或出租该产品。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3、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长期的交易,而且交易的过程很复杂。国际技术贸易的交易过程复杂,一般而言,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在3-5年左右,甚至更长。而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只要按照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货物和收取货款,而买方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收取货物和交付货款,合同即告履行完毕,这个过程较短。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4、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不同。国际技术贸易适用民法、合同法的规定之外,还应该遵守工业产权法,技术转让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该国参加或缔结的有关国际技术贸易的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的有关规定。而国家货物贸易则主要适用民法、合同法、买卖法(或外贸法),该国参加或缔结的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大量的惯例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二、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概念及渊源(一)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概念调整跨国技术买卖关系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渊源1、国际法规范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其中,国际条约主要是多边条约,诸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LOGO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以上国际条约都只涉及到国际技术贸易的有关内容,不是专门用来规范国际技术贸易的。由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负责起草的《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是第一部专门规制国际技术贸易的全球性公约,但该守则尚未最后通过,尽管如此,它仍然对各国有关国际技术贸易的立法和实践具有积极的作用。2、国内法规范各国技术贸易法、知识产权法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一、概念和种类(一)概念国际许可协议(InternationalLicensingAgreement)也称国际许可合同(internationalLicensingContract),是指其中规定技术供方亦即许可方(licenser)向技术受方亦即被许可方(licensee)转让技术的使用权,而被许可方则须为此向许可方支付技术使用费,以及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国际性的协议。国际许可协议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法律形式。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二)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种类1、独占许可合同(exclusivelicensecontract)2、排他性许可合同(solelicensecontract)3、普通许可合同(simplelicensecontract,亦称non-exclusivelicensecontract)4、分许可合同(sub-licensablecontract)5、交叉许可合同(crosslicensecontract)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二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主要条款(1)序言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合同签字的地点和日期、鉴于条款等;2)关键性词语定义条款;3)项目条款;4)技术使用费条款;5)保证和索赔条款;6)保密条款;7)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8)合同的生效、有效期、终止及其他。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三、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特征1、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但实践中主要是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们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2、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客体是无形的技术知识,其核心内容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并且做跨国境的移动,即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3、国际技术许可协议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地域性。时间性指的是合同的有效性,地域性指技术许可方享有技术使用权的地域范围主要是由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地域性决定的。4、国际技术许可协议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不仅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往往需要经过有关政府或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三、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限制性商业条款(一)涵义1980年,联合国制定的《关于控制限制性贸易做法的多边协议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简称“原则和规则”),对限制性商业惯例所下的定义为:“限制性商业惯例指企业的下述行动和行为:通过滥用或谋取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其他安排造成了同样的影响的一切行动或行为都叫限制性贸易做法。”这些限制性贸易做法若订入国际许合同中,则构成了国际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二)内容依据1978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拟定的《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下列20种限制性商业条款被禁止列入国际技术许可协议:1、单方面的回授条款这种条款的内容是在合同中规定,被许可方在对许可技术作出改进后,有义务通知许可方,并将改进部分及其所有权转让或回授给许可方或许可方指定的任何企业专享,许可方无需给予补偿和承担互惠义务。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2、对权利效力的异议这种条款称为不争执条款,要求被许可方不得对许可技术的专利有效性提出异议,且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对该专利的有效性提起诉讼,也不得协助他人进行诉讼。有时该条款也要求被许可方对许可方所要求或取得的其他权利不得提出异议。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3、独家经营该条款限制被许可方就类似或具有竞争性的技术或产品签订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或制造协议,或者取得这种竞争性技术。这完全是为了单方面保障许可方的利益。4、对研究和发展的限制指许可方限制被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从事研究和发展,或禁止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吸收消化和更改许可技术,或限制从事新产品、新工艺及新设备方面的研究和发展工作。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5、对技术使用人员的限制许可方要求被许可方在一些关键性生产部门必须使用许可方指定的技术人员而不得任用自己的技术人员。6、限制产品的价格此种条款要求被许可方要对取得技术后所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7、对技术更改的限制许可方要求被许可方不得从其它渠道获得与许可技术相类似的技术,或从许可方竞争者处获得与许可方相同的技术。8、包销和独家代理权该条款要求被许可方将产品包销权或独家代理权授予许可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9、搭售规定被许可方要从许可方或其指定处购买实际上不需要的技术、设备、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作为被许可方取得许可技术的条件。10、出口限制许可方通过对产品出口地区或数量上的控制,或规定被许可方在出口产品时价格需要征得其同意的方式,来控制产品的出口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11、共同专利限制许可方通过这种条款要求被许可方认可许可专利技术属于共同专利的事实,这无疑会对产品出口的地区、数量、价格产生实质上的限制。12、广告宣传限制限制被许可方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或规定进行此种宣传需要征得许可方同意。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13、工业产权期满后的限制规定被许可方在引进技术的工业产权期满或失效后还要继续支付费用,或者干脆禁止被许可方继续使用这种技术。14、技术转让期满后的限制要求被许可方技术转让期满后或该项技术秘密因被许可方行为以外的原因而丧失后停止使用该技术,但该技术仍受法律保护的除外。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15、限制生产能力要求被许可方对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和数量进行限制16、限制质量控制方式的运用要求被许可方对质量控制方式进行管制,或强迫被许可方接受不需要的某些质量控制方式或标准。17、限制商标的使用被许可方必须使用许可方指定的商标、服务标记或厂商名称,或者要求在产品上标明许可方名称。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18、要求合股经营或参与管理本条款的目的在于迫使被许可方提供合股资本与许可方共同经营,同时还要求许可方有权参与管理工作,并将这种条款作为技术转让的先决条件。19、合同期限的限制主要是规定过长的技术许可协议有效期限20、限制使用范围的扩大要求被许可方不得扩散和传播被许可的技术,同时也不得扩大该技术的使用范围。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三)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管制1、限制性商业行为的国际法律管制《联合国技术转让行为守则》(草案)第四章详细地列举了应予禁止的20种限制性商业条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制定的《技术转让合同管理示范法》也列出了17种限制性商业行为条款。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对合同当事人采取限制性商业行为的问题进行了规定。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2、中国对限制性商业条款的法律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对限制性商业条款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依照中国法律,供方不得强使受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的特殊批准,合同不得含有下列条款:①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②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③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④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⑤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⑥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LOGO第二节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习题、答案与提示一、不定项选择题1、在国际技术贸易

1 / 3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