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外贸融资【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在进出口过程中经常采用的外贸融资方式和做法,重点掌握保理业务的主要特点和功能。。【教学重点与难点】保理业务出口信贷【教学学时】3学时第一节概述•对外贸易融资的概念和方式•对外贸易融资中对出口商的信贷•对外贸易融资中对进口商的信贷•保理业务一、对外贸易融资的含义是指在进出口商品的采购、生产、整理、代表、装运、结算等各个环节,进出口商从不同的渠道获得的资金融通。二、对外贸易融资的形式1.根据授信人的不同: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2.根据受信人的不同进口商对出口商的信贷经纪人银行对进口商的信贷银行出口商三、对出口商的信贷1.进口商提供2.经纪人提供3.银行提供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无押品贷款◆国内出口货物抵押贷款◆打包放款◆出口押汇打包放款(packingcredit)装船前信贷。出口商将尚在打包而没有达到可以装运程度的货物作为抵押向银行恰借的贷款称为打包放款,也就是银行对出口商在接受国外订货到货物装运前这段时间所需流动资金的一种贷款。出口押汇billpurchased出口商在货物发运之后,将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并出具以全套单据作为抵押品的抵押书,银行审核单证相符之后进行议付,即对汇票或单据扣除押汇日至预计收回款项之日期间的利息后付给对方,然后银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回货款冲回原垫付资金。四、对进口商的信贷1.出口商提供(预付)2.银行提供第三节保理业务(factoring)一.保理业务的概念和内容保理(factoring)也叫保付代理或承购应收帐款,主要是为信用销售特别是赊售方式而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二、保理业务的内容(1)贸易融资(2)债款回收(3)信用销售控制(4)坏账担保(5)销售分户账管理三.保理业务的类型(1)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2)到期保理和融资保理(3)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4)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5)单保理和双保理第三节出口信贷一、概念:为促进本国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项目的出口,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办法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期限在1-5年或5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二、出口信贷的特点•出口信贷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贷放的市场利率,利差由国家贴补•出口信贷的发放与信贷保险相结合•国家成立专门发放出口信贷的机构•支持本国大型成套设备或技术出口•约束性贷款三、卖方信贷1.概念和做法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项目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商品,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就是卖方信贷。四、卖方信贷业务流程贷款还款出口商所在地银行进口商出口商延期付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出口卖方信贷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的信贷,主要解决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产品或提供相关劳务的资金需求。•贷款性质——有官方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1.贷款人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提供;2.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体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在大型设备或成套项目贸易中,由出口商所在地银行贷给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以给予融资便利的信贷就是买方信贷。可以贷给进口方,也可以贷给进口方银行。买方信贷中国进出口银行买方信贷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期长,利率优惠。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或银行、进口国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授权机构。借款人须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贷款费用的能力。出口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出口买方信贷支持的商务合同必须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审查认可,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合同金额在200万美元以上;2.出口货物中的中国成份不低于50%;3.进口商以现汇支付的定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项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信贷条件贷款货币为美元或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其他货币。对出口船舶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对出口其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5%。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至贷款协议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止,贷款期最长不超过15年。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流程图五、混合信贷出口国为扩大本国设备的出口,在出口国银行发放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的同时还由出口国政府从预算中提出一笔资金,作为政府贷款与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一并发放,以满足出口商(如为卖方信贷)或进口商(如为买方信贷)支付当地费用的需要。第四节福费廷(包买票据)一.“福费廷”的概念和特点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远期的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即包买商),提前取得现款,这种融资形式称为“福费廷”,它是出口信贷的一种类型。二.福费廷业务的特点•金额大、付款期限长的大型设备出口•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而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必须经过进口商往来银行担保三.福费廷业务的优点对出口商来说,通过叙作此项业务将远期应收账款变成现金销售收入,有效地解决了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问题。对进口商而言,叙作此项业务可获得中期固定利率的贸易融资,所需要的交易单据简单易行,办理迅速。案例分析•福费廷业务在中国的操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