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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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五五章章TTRRIIPPss————WWTTOO对对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法法律律保保护护„„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国国际际保保护护„TRIPs协定与与其其他他知知识识产产权权公公约约的的关关系系„TRIPs协定的原原则则与与具具体体保保护护规规则则„TRIPs协定规定的执执法法规规则则„对TRIPs协定的评评价价及及其其发发展展1思考„„在WTO体制下,GATT、GATS、TRIPs的相互关系是什么?„„TRIPs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与之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是什么关系?„„TRIPs协定的宗旨、目的是什么?„„TRIPs是如何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原则、实体内容、执行程序)?„„加入WTO后,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是什么?2第第一一节节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国国际际保保护护————TTRRIIPPss概概述述一一、、有有关关知知识识产产权权保保护护的的国国际际公公约约二二、、知知识识产产权权进进入入世世界界贸贸易易组组织织调调整整领领域域的的原原因因三三、、TTRRIIPPss与与其其他他知知识识产产权权国国际际公公约约的的基基本本关关系系34什么是TRIPs„„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简称TRIPs。„„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是与GATT、GATS并列的世贸组织三大协议之一。„„与其它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共同组成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际注册里斯本协定》;1970《专利合作条约》5有有关关知知识识产产权权保保护护的的国国际际公公约约„188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巴黎公约》1967-1967.7.14.斯德哥尔摩文本。„188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1971-1971.3.24.巴黎文本。„《罗马公约》-1961.10.26.在罗马通过《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IPIC条约》)-1983.5.26.在华盛顿通过。„1891《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25《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1957《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58《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建立:“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国、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缔约建立。„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16个专门机构之一。„宗旨:„为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67TTRRIIPPss的的谈谈判判背背景景和和原原因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中心的体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导作用关贸总协定主管世界货物贸易8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科技发展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知识在国际经贸中地位迅速上升→知识产权及其保护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品以及高科技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投资发展;„发达国家在其对外贸易中密切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与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惠贸易待遇挂钩;„美国1988年贸易法“特殊301”条款;„欧共体1984年264/84指令;9缺陷:WIPO的保护体制的不足„大多多边知识产权公约签字国少,约束力有限;„大多未制定行之有效的或统一的争端解决规则与机制,从而使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对于高科技之类的知识产权缺乏规定,对于差异颇大的各国知识产权立法与政策缺乏有效的协调与监督机制。——国际立法软弱,各国立法不一,导致了一系列国际贸易冲突。„乌拉圭回合之前的世界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体系已经不适应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10为什么要在GATT乌拉圭回合讨论知识产权公约?发展中国家最初持坚决反对态度„„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密切联系;„„GATT体制经长期发展,比较广泛全面: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定突破传统货物贸易范围,扩展到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协调一致)„„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亟须一个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日益增多的纠纷;(乌拉圭回合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方众多,前后共124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进入谈判。(更大框架,更有效发挥作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矛盾与利益的调和发展中国家最初反对的理由:„已有WIPO及其所辖条约体系;„本国科技发展水平低下,不具备竞争优势;„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在条约中将更多的承担各种义务;„保护本国公共利益,尤其公共健康问题„发展中国家最后接受TRIPs协定的主要原因:„谈判利益交换的结果:TRIPs协定-《农业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建立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可以遏制美国、欧洲采取的单边贸易措施(“特殊301条款”);„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鼓励国内技术革新等,从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1112产生原因„„(一)TRIPs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二)TRIPs是对乌拉圭回合之前的WIPO的保护体制的发展;„„(三)TRIPs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密切结合的后果;„„(四)TRIPs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的产物;13TTRRIIPPss协协定定的的主主要要特特点点(一)TRIPs与其他的WTO协议相比的特点1.条款数目最多,达73条;2.在很多地方直接或间接引用或涉及到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WTO的其他协定;3.既有实体法内容,又有程序法内容;4.TRIPs的规定大量涉及程序问题,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灵活回旋的余地则较小;5.欧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交叉、融合、冲突在TRIPs中体现得很明显;6.TRIPs中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学兼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双重属性。14(二)TRIPs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的特点1.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知识产权各领域;2.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3.把GATT和WTO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4.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5.强化协议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6.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为常设机构,监督本协议实施。15TTRRIIPPss与与其其他他知知识识产产权权国国际际公公约约的的基基本本关关系系1、TTRRIIPPss基本完全肯定、要求WTO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TRIPs对这4个国际公约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和保留。162、TTRRIIPPss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按对等原则执行的国际公约:„共十余个,主要是巴黎公约的子公约。3、TTRRIIPPss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凡TRIPs没有提到的、也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国际公约,均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as.《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等。第第二二节节TTRRIIPPss的的主主要要内内容容基基本本法法律律原原则则具具体体制制度度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效效力力、、范范围围和和使使用用标标准准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取取得得与与维维护护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执执法法过过渡渡期期17TRIPs的主要一.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二.确立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二规定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四.规定和强化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执五.有条件地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基基本本法法律律原原则则重点内容最低保护标准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19TRIPs的基本原则(一)重申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保障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公众健康原则„对权利的合理限制原则„权利的地域性独立原则„专利、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版权自动保护原则(二)新提出的基本原则„最惠待遇原则(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透明度原则„争端解决原则„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原则”20最低保护标准TTRRIIPPss11:各成员有权在其各自的法律制度和实践中确定实施本协定规定的适当方法。„„各成员方应实施TRIPs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实际是以适当方式、以内国法实施保护。„„TRIPs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最低标准”,各成员的国内立法不不得得低低于于协定的保护水平。„„各成员可以通过其国内立法提供高于协定的保护水平,但没有义务一定要高于这个水平。2122国民待遇原则„„TTRRIIPPss33:国民待遇1,除巴黎公约1967、伯尔尼公约1971,罗马公约及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已规定的例外,各成员在在知知识识产产权权保保护护上上,对其他成员之国国民民提供的待遇,不不得得低低于于其其本本国国国国民民。就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及广播组织而言,该义务仅适用于本协议所提供的权利。任何成员如果可能适用伯尔尼公约第6条或罗马公约第16条第1款(b)项者,应依照规定通通知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互互惠惠//透透明明度度要要求求)2,司司法法与与行行政政程程序序方方面面,包括在某成员司法管辖范围内,服务地址的确定或代理人的指定,成员均可自行适用本条第1款允许之例外,只要其为确保不违背本协议之法律及条例的实施所必必需需,只要其未未以以构构成成潜潜在在性性贸贸易易限限制制的的方方式式去去应应用用。。((防防滥滥用用//非非歧歧视视要要求求)23TRIPs项下国民待遇的特点1.国民待遇适用的客体是“国民”;2.TRIPs协定规定了国民待遇的最低标准,由形式互惠转变为实质互惠;3.TRIPs国民待遇的保护标准较之原有知识产权公约提高了整体保护水平;4.“国民待遇”与“本协定规定的待遇”相结合,择优适用;5.WTO成员国在国民待遇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由被动地参照标准,变为主动地制订标准;6.国民待遇也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和司法救济;7.TRIPs国民待遇条款沿用了原有知识产权公约分别规定的例外;24最惠国待遇原则„„TTRRIIPPss44: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某一成员提供其他国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立即无条件的适用于全体其他成员之国民。„但一成员提供其他国国民的任何下述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不在其列:a由一般性司法协助及法律实施的国际协定引申出且并非专为保护知识产权的,b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或罗马公约所允许的不按国民待遇,而按互惠原则提供的;c本协议中未加规定的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及广播组织权;d“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前业已生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议中产生的,且已将该协议通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并对其他成员之国民不构成随意的或不公平的歧视。25具具体体制制度度TRIPs规定成员保保护护各各类类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最最低低要要求求11、、版版权权及及其其邻邻接接权权22、、商商标标权权33、、地地理理标标志志44、、工工业业品品外外观观设设计计55、、专专利利((指指发发明明专专利利))66、、集集成成电电路路布布图图设设计计77、、未未经经披披露露的的信信息息((即即商商业业秘秘密密))26知知识识产产权权的的执执法法TRIPs规定和强化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民事救济程序行政救济程序刑事救济程序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的一般义务1、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必要性„各成员方应保证其国内法中含有TRIPs规定的实施程序,以便对任何侵犯TRIPs所涵盖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有效行动(防止侵权和遏制进一步侵权的救济措施)。„保证其对这些程序的实施不会对合法贸易造成障碍,并应为防止这些程序被滥用提供保障。2、实施程序应公平、公正„有关程序不应过于烦琐复杂或收费过高,„不应限定不合理的时限或造成无端的延迟。27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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