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中国与东盟就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达成共识,这是东亚经济合作的历史性突破,是中国与东盟经济关系的里程碑,未来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关系将呈现新格局。本文结合东亚的现状,从新地区主义理论视角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原因、意义,并提出几点政策性建议。一、地区主义与新地区主义地区主义或区域主义(regionalism)的全球发展是20世纪后半期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它的发展是50年代从欧洲开始的,到90年代,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转换体制的国家选择了地区主义,地区主义从而成为世界性的现象,不但旧的地区组织焕发新的活力,新的地区组织也在不断形成。国外有关地区主义的定义很多,而且常常有争议,英国学者安德鲁·赫里尔(AndrewHurrell)把地区主义分解成五个不同的范畴(categories)分别予以解释,这五个范畴是:地区化(regionalization)、地区意识或认同(regionalawarenessandidentity)、地区国家间合作(regionalinterstatecooperation)、国家推动的地区一体化(state-promotedregionalintegration)、地区聚合一体或地区内聚力(regionalcohesion)。i北京大学耿协峰博士借鉴赫里尔的理解,将地区主义定义为:地区主义是指同一地区内的各种行为体(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或个人等)基于共同利益而开展地区性合作的全部思想和实际活动的总称。ii、山东大学王学玉博士认为:地区主义是地理位置相邻、有着较高程度的政治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和许多共同特性的三个以上的民族—国家,基于增强各自的利益而寻求地区事务上的共识和共同安排的一种合作意愿与政策,并在此架构与秩序下处理相互关系的一种多边主义观念、制度与价值。iii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由于两极体系对峙的缓和,欧洲单一法案的出台与实行,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洲以“以一个声音说话”导致的对欧洲“堡垒”的担心,以及美国的地区主义政策转向等因素,使70年代以来一度停滞的地区主义,重新掀起了发展的新浪潮,人们惊呼地区主义又回来了。90年代的地区主义更是向深层次、多维度发展。为了将80年代以来发展的地区主义与以前的地区主义相区别,学术界将之冠称为“新地区主义(newregionalism)”新地区主义,与过去时代的地区主义存在明显的不同。从东亚新地区主义的产生与发展现状来看,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东亚新地区主义产生于世界经济的多极化与全球化背景之下。第二,它以经济一体化力量为主导,由功能性一体化的“软地区主义”向制度性一体化的“硬地区主义”过渡,并表现为地区内部国家和地区自愿和自主的进程。第三,具有“开放主义”特点。“10+3”既是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也是亚欧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它积极参与、支持并扩展多边规则,它并不致力于构建一个封闭的、歧视性的市场,而是强调彼此相互开放加强协调。第四,东亚新地区主义呈现出过去主要由经济领域的合作逐步向地区政治安全领域的拓展,表明它是一个多层次的综合的一体化过程。然而,由于东亚新地区主义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其全部特点还不可能完全展示出来,尤其是体现东亚地区复杂性与多样性的循序渐进特点,将在今后的地区主义建构中逐步表现出来。目前,一方面“10+3”层次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地区内部多种形式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十分活跃,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合作等。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立的背景及原因作为一种多边主义的形式,地区主义信奉的是地区或次地区整体观念与合作观念,能够推动地区新秩序的形成,不断培育出超越国家范畴的地区认同和组织认同,能够提供消除地区间固有的各种分裂、隔阂现象的动力,并对区域内国家起到重要的规范作用。从本国利益出发,达成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国家利益与安全基本保障的重要途径。这种建立经济相互依存的国家关系为我国东盟加快合作提供了一条思路。2000年11月,在东盟—中国领导人第四次会晤上,朱熔基总理和东盟领导人同意探讨在东盟与中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会后,由双方专家组成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开始工作计划,不久完成了联合研究报告,明确提议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1年11月6日,在斯里巴加湾举行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批准了这项建议。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在金边举行第六次会晤,审议并批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方案,宣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iv这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设想到建立,前后只用短短的两年。充分显示了它的旺盛活力。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国与东盟经济的相互依赖度日益提高。2001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高达395亿美元,是1991年的7倍,东盟已成为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第二,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不但会有更多的外企进入中国市场,而且会有许多中国的企业加入外部市场,从比较优势而言,5亿人口市场广阔的近邻东盟无疑是中国企业的首选目标之一。第三,亚洲金融危机和“9.11”事件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衰退使得东盟经济困难重重,东盟对美、日市场依赖严重,对东盟来说,把握中国入世的机遇,进入庞大、一枝独秀的中国市场,对其未来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中国政府也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将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地缘相近的东盟国家,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和更多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包括到东盟等周边国家投资兴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v所以说,加入WTO之后的中国将为东盟国家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三、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机制成为中国按照地区主义方式处理与亚洲国家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今后按照地区主义的战略处理与亚洲国家的关系是大势所趋。从经济层面看,中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实现与伙伴成员间的经济一体化,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利于培育中国成为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核心力量,有利于推动中日韩经济合作。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经验看,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需要一支能发挥主导作用的核心力量。欧盟(EU)的核心力量是法国和德国,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核心力量是美国。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缓慢与缺乏这样的核心力量有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在经济方面将使中国对东盟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显著增加,投资与金融活动更加便利,由此可带动中国国内经济增长.在政治方面将使中国更有条件解决同周边国家的政治争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的不断增强,中国成为亚洲经济最主要推动力量的条件将趋于成熟,并进而使中国实现由东亚一体化潜在核心力量向现实核心力量的转变。综上所述,中国参与地区性国际机制的动机并非只是单一方面的因素,而是出于对多种利益的综合考量。推动经济合作与一体化不仅有助于扩大影响力、推进多极化和满足国内经济发展所需,更重要的是,它也反过来促进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从这个意义看,参与东盟主导的地区机制对中国的外交政策具有一石数鸟之效。vi四、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进程的政策建议第一,中国与东盟间存在着产业内贸易的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带来的市场容量的扩大和经济增长会极大的促进区内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中国拥有数量众多的科技人员,基础研究能力较强;90年代以来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与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已初具规模。因此,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应当大力提升中国产业结构档次,力争在亚洲的雁形结构中向前推进一个层次。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扩大从东盟各国进口诸如资源、原材料等初级产品,利用国内现有的技术和资金深加工后再出口国外。对国内没有竞争力,出口创汇能力小的企业关停并转,促进中国企业与东盟企业的合作。第二,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利用经济联系为媒介促进政治关系发展,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之间建立“大中华经济圈”加快祖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固的经济基础,从而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创造有利条件。第三,东盟和日韩在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问题上争论不休,我们一方面要沟通中日韩三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三国之间利益上的冲突,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国内广阔的市场和迅速发展的经济,发挥亚洲地区经济中心、生产中心、销售中心、政治中心的作用,最终形成在亚洲地区的领导地位,促进亚洲经济联盟的建立。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东盟课题组在《中国对东盟政策研究报告》中指出:未来十年是中国和东盟深化合作、建立新型伙伴关系的重要历史机遇期,该报告主张中国对东盟的总体战略规划应“以经贸合作为先导,以政治合作为保障,以安全合作为辅助,以科技、文化教育合作为动力,从而全面推动和加强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vii综上所述,东亚新地区主义就其实质来讲,是以一体化经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以共同经济利益推动政治安全领域合作,通过构建地区安全框架,一揽子解决地区争端,并反过来推动经济合作向更高一级形式发展,地区主义发展由此进入良性循环。作者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参考文献:[1]耿协峰.新地区主义与亚太地区结构变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2]王学玉.国际关系研究的地区主义视角[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2004,3:12-14.[3]肖欢容.新地区主义的特点与成因[J],东南亚研究,2003,1:25-27.[4]王学玉.新地区主义--在国家与全球化之间架起桥梁[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1:36-38.[5]马来西亚,郭清水.中国参与东盟主导的地区机制的利益分析[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9:69-71.[6]刀书林,尚前宏,翟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东盟课题组:中国对东盟政策研究报告[J].现代国际关系,2002,10: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