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管制南昌海关法规室严国强对外贸易管制常识禁止进出口•对货物技术的管制(许可证件)限制进出口自由进出口•其他外贸管制备案登记、三检、收付汇核销、救济措施•主要管制货物纺织品、废物、濒危物种、药品、黄金及其制品、两用物项和技术、音像制品、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农药、兽药等一、含义“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国内外政策需要出发,在遵循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上,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种贸易政策、制度或措施的总称。简称“贸易管制”。二、我贸易管制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其所涉及的法律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第一节、贸易管制概述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1、海关监管•海关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海关在进出境环节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过程实际监控。这就使海关监管成为我国贸易管制目标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和我国贸易管制的一个重要环节。•2、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的通力合作•对外贸易的国家管制具有综合性特点,根据我国有关外贸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各主管行政管理部门都相应地承担有管制贸易的职责。第二节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一、货物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出口1.具体范围《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旧机电、废物、废旧金属、来自疫区或不合标准的动物,动物产品、其他。《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发菜、麻黄草、木炭、未命名或新发现的野生动物、劳改产品等。2.管理原则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经营进出口,一旦发现,海关有权采取相应行政措施,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二)限制进出口•1、具体范围黄金白银、农牧渔、国家金融地位、国际收支等相关的实施进口限制。保护环境、国内短缺、输往国家市场容量有限、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等情况实施出口限制。•2、管制原则有数量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性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方式示意图许可证件管理进口关税配额—配额税率管理(相对数量限制)限制进出口货物配额许可证管理(直接分配)配额限制出口配额招标—许可证管理非配额限制—许可证件管理*许可证与许可证件管理*•许可证是指国家批准外贸经营者进出口某些货物或技术的证明文件。发放主体是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局。•许可证件管理不仅包括进出口许可证,而且包括《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许可性质的证明、文件。如国家各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种类货物进出口的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音像制品进口批准单、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等。发放主体是国家有关经济职能管理部门,有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又有国家环保总局、林业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的联系区别*•联系: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是结合在一起的。•区别:1.范围大小和多少之分我国实行配额管理主要针对部分限制出口产品;许可证管理覆盖面大,适用进出口两方面。2.管制作用的发挥有直接与间接之分许可证管理所起作用更直接。3.申领、签发等具体要求不同对于配额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对于无需配额限制的限制性货物,经营者应到外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出口许可证。(三)自由进出口•1.具体范围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外的其他货物。•2、管制原则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指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是一种在进口前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制度,便于国家统计和监督。思考:所有自由进口货物都要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吗?出于统计等实际需要对部分自由进口的货物自由进口的货物。二、技术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出口1.具体范围《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钢铁冶金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电工技术、印刷技术等。《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技术、测绘技术、地质技术等。•2、管制原则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海关法相关规定处罚。(二)限制进出口•1、具体范围《中国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包括生物技术、石油炼制技术、造币技术等。实行目录管理,关于核出口、生物两用品、导弹及相关物项等。•2、管制原则实行许可证管理,进出口申报时需主动递交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三)自由进出口•1.具体范围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以外的其他技术。•2、管制原则实行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外贸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第三节、其他贸易管制•一、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2、进出口经营权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称对外贸易经营权。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1、进出口商品检验涉及面广,最为重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为保障国家安全、国民健康保护动植物和环境。•2、动植物检疫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等过程实施检疫;为防止传染病及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国境。•3、国境卫生监督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及口岸管辖区的公共场所、生活设施进行的检查;为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三、进出口收付汇制度•1.出口收汇:防止出口企业将外汇留在境外,提高收汇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部门凭海关签注的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收汇核销。•2.进口付汇:防止汇出外汇而实际不进口商品的逃汇行为。进口单位或代理人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四、贸易救济措施•1、反倾销措施实施条件是存在低价倾销并已达到相当幅度、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2、反补贴实施条件是因为政府经济性补贴或财政支持使进口国受到损害。•3、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激增挤占进口国家同类产品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与报关规范•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适用范围: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发布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报关规范: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原则实行“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制度。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进口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其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一年,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出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适用范围:部分自动进口货物,涉及管理目录是商务部公布的《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06年实行的自动进口许可是按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的形式进行管理。注意:进口列入目录的商品,但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情形•报关规范: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对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适用范围:《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出口纺织品。•报关规范: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需盖有向海关备案的出口自动许可专用章。公历年度有效,有效期6个月。“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四、进口废物管理•适用范围:列入《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或《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规范:1、列入《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应提交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并盖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审批专用章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2、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应提交标注“自动进口许可”字样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进口的废物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适用范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所指对象•报关规范:1、列入目录,属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向海关交验《非公约证明书》“一批一证”2、列入目录,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成员国应履行义务的,提供《公约证明书》“一批一证”3、未列入目录,以及列入目录的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附录植物物种,提供《非物种证明》按时效分“当年使用”和“一次性使用”。六、进出口药品管理•适用范围: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报关规范:进出口精神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一批一证)进出口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一批一证)一般药品的进口→进口药品通关单(一批一证),证面内容不得更改,仅在该单注明的指定口岸使用才有效。一般药品出口暂无特殊要求。七、黄金制品•适用范围:实施进出口管理的黄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管理机关•报关规范:1、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2、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批件,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作废。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适用范围: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目录》的商品。•报关规范:出口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跨年度使用时,到次年3月31日。“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进口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一证一关”制和“非一批一证”制。跨年使用可到3月31日。九、出入境检验检疫•适用范围:列入《法定检验目录》属于进境出境管理的商品,以及其他有关国家的特定商品、非法检目录的商品。•报关规范:进境提供“入境通关单”出境提供“出境通关单”实行“一批一证”,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十、其他进出口管理•(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适用范围:由文化部指定的经营单位经营进口的音像制品成品、可供研究、教学参考的音像制品成品。•报关规范:海关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验放。(二)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适用范围:《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或有毒化学品。•报关规范:有毒化学品→《有毒化工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化学品首次进口→《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化学品首次进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进口其未曾在中国登记过的化学品,即使同种化学品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进行了登记,仍被视为化学品首次进口。•适用范围:《农药名录》中的农药•报关规范:《进口农药登记证明》和《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对既可用作农药,也可用作工业原料的商品,如果企业以工业原料用途进出口,则企业不需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凭农业部向进出口企业出具的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的“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验放。(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四)兽药进口管理•适用范围: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的物质。•报关规范:凭农业部指定的口岸兽药监察所已在进口货物申报单上加盖的“已接受报验”的印章向海关办理验放手续。难点•1、货物、技术进出口的管制方法禁止进出口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件、货物配额出口许可证件限制进出口进口许可证技术出口许可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自由进出口技术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2、非一批一证的许可证件: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废物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按下面表格顺序,分别进行填写。禁止进出口商品或技术、限制进出口商品或技术、自由进出口商品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纺织品出口、进口废物、濒危物种、进(出)口药品、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音像制品、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进出口农药、兽药进口管制范围管制机关管制凭证报关规范管制范围管制机关管制凭证报关规范凭证使用及有效期禁止进出口商品或技术外经贸主管部门、国务院、海关限制进口商品外经贸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