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学习目标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掌握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熟悉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理体制、机构的设置。第一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产生和发展一、概念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是由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是国家以行政手段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设立的官方商检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包含商品检验、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四个专业范畴。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含义1、检验狭义:对出入境商品的品质检验(看是否符合规格)广义:对出入境商品进行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公证鉴定。2、检疫原来是指为防止人类疾病的传播所采取的检验管理措施。现在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有关生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物品实施科学检验鉴定与处理,以防止有害生物在国内蔓延和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源自拉丁文quarantum,本意是40天,源于14世纪的欧洲。14世纪中叶,由于欧洲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传染病相继通过海上客轮或货轮运输传入欧洲。1377年,为防止传染病传入,威尼斯港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卫生检疫站,每当有外来船只抵达口岸时,为了防止货物或人员携带病原,口岸当局把船员和货物滞留船上,必须经过40天的观察和检查后,如果没有发现传染病才允许登陆。这种措施当时仅是为了防止人类疾病的传播,但起到了很大作用。后来这种措施扩展到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就产生了专门的动植物检验检疫,专门针对动物的检疫就称为动物检疫。各国并相应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检疫欧洲疯牛病中国的出口商品木制品包装曾被检出光肩星天牛危害针叶树木的松材线虫欧洲疯牛病1986年,英国发现和确诊世界上首例疯牛病。2000年10月份以来,疯牛病蔓延欧洲和其他大洲。所谓疯牛病是一种致死性很高的神经系统疾病,受病毒侵害的牛大脑呈海绵状,因而发病,痛苦死去。人吃了带有疯牛病毒的牛肉及制品,也可能患类似的病症,即“新克雅病”。一是严禁在配合饲料中混入肉骨粉;六是严格海关检疫,禁止进口有嫌引起疯牛病的物品;光肩星天牛1998年,美国发现了国内首次出现的光肩星天牛,对树木尤其是枫树的危害特别大,一段时间内,美国景区的枫树全部遭到严重破坏。美国方面怀疑这种天牛是从中国进口的木材里携带入境的,为防止生物入侵,要求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货物进行紧急处理,必须要经过热处理,确保杀死天牛后才能入境。各国都对木质包装中可能隐藏的天牛以及虫卵引起了重视,国际植保组织制定了国际标准,要求出口的木质包装必须张贴标识,证明已经经过处理。松材线虫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首次发现,以后相继在江苏、安徽、广东和浙江等地成灾,几乎毁灭了在香港广泛分布的马尾松林。近距离传播主要靠媒介天牛,携带传播;远距离主要靠人为调运带疫(带松材线虫的天牛)的苗木、松材、松木包装箱及松木制品等进行传播。被松材线虫感染后的松树,针叶黄褐色或红褐色、萎蔫下垂,树脂分泌停止,在树干上可观察到天牛侵入孔或产卵痕迹,病树整株干枯死亡,木材蓝变。严重威胁用材林。由于扩展迅速,现已对黄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的天然针叶林构成了巨大威胁。禽肉出口企业注意:韩国进口家禽肉检疫新标准韩国家禽肉市场的对外依存度很高。跟着平安健康消费意识的增强,韩国政府对进口家禽肉的卫生尺度越来越严。今朝,韩国针对在中国(以下称出口国)孵化、饲喂、用于出产加工向韩国出口的新奇、冷藏或冷冻肉的鸡、鸭、鹅、火鸡、鹌鹑、野鸡等家禽拟定了15项卫生尺度。1.出口国在过去的3年间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HPAl),但如经韩国农林官员认定,出口国国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PAl)的节制法子正得以有用实施,则可将该刻日定为6个月。7.禽肉须出自出口国政府兽医官员经实施活体或剖解检疫,功效为健康的家禽。同时在包装物和包装上,须印有经无害于公家健康的体例措置过的及格标识表记标帜。这一及格标识表记标帜须事先向韩国政府传递。9.用于包装出口家禽的包装纸须由出口国政府认可的、于人体无害的、不造成情形污染的材料制成。12.出口家禽肉在运抵韩国的过程中,不得经由韩国不许可进口家禽肉地域,不得被传染性家禽病的病原体污染,须没有腐臭、变质等有关于公家健康的问题,并需平安运输。基本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简称“检验检疫”,是由“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过境卫生检疫”组合演变出的新名词。因此,检验检疫实际包含了进出口商品检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和卫生检疫四个专业的范畴,其实质性内容就是“检验”和“检疫”。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从其业务内容划分)1、出口商品检验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商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本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3、国境卫生检疫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关境与国境的区别和联系“出入境”(也称进出境)的“境”包括两个含义,即“国境”和“关境”。国境是一个国家主权行使的区域。关境是各国海关通用的概念,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关境与国境的关系一般分为三种:1.一般情况下,关境的范围等同于国境,货物进出国境也就是进出关境。2.关境大于国境,如:欧洲共同体各国有各自的国境,但是同属于一个关境。3.关境小于国境,若在某国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特定区域,因进出这些特定区域是免税的,因而该国的关境小于国境。如那些进入中国各口岸经济保税区的其他国家货物,虽然海关视为未通过关境不征税,但是实际上货物已经跨入国境,因而仍在应检验检疫之列。中国关境小于过境。出境与出口的含义一致;进境、入境和进口的含义一致。进出口多用于商品;出入境、进出境多用于动植物、运输工具等。“检验”(Inspection)是通过观察和判断,辅以测量、测试、度量,进行符合型评价(ISO/IEC指南214.2)。它在“商检学”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来看,就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检验。其具体的含义是指在国家的授权下,以法律为依据,按照合同、标准或者来样的要求,运用各种手段,包括感官、物理测试、化学检验、仪器分析、微生物学的分辨分析方法,对进出口商品所含的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外贸合同的、成交样品、标准等规定的过程。从广义来看,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层包括检查管理的水平、效果,以衡量管理是否得力有效;第二层包括检验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健康、环保、卫生要求。其具体的含义是指根据国家的授权,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公证鉴定。2)检验的含义3)检疫的含义“检疫”(Quarantine)是以法律为依据,包括WTO通行规则、法律与法规和国家法律与法规,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对有关生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商品实施科学检验鉴定与处理,以防止有害生物在国内蔓延和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或者说是为了防止人类疾病的传播所采取的防范管理措施。1.1.2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1)进出口商品检验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3)卫生检疫国际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的产生和发展(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1660年,法国禁止小麦秆锈病传入1664年,法国对150种商品制定了品质标准和工艺规程1850年意大利的生丝检验所1874年德国的农产品病虫害检验所1890年美国对火腿等肉品检验合格方准出口(二)出入境卫生检疫14世纪初欧洲鼠疫1851年,英、法、俄等为防止鼠疫、霍乱、黄热病1965年《国际卫生公约》(1)1864年,由英商劳合社的保险代理人上海仁记洋行代办水险和船舶检验、鉴定业务,这是中国第一个办理商检的机构。(2)1928年,国民政府工商部颁布了《商品出口检验暂行规则》,这是中国有关商品检验的第一个法规。(3)1929年,工商部上海商品检验局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由国家设立的官方商品检验机构。(4)1932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了《商品检验法》,这是中国商品检验最早的法律。(5)抗战时期仅存的两个商品检验局是重庆商检局和昆明商检局。(6)1940年,汪伪政府也照搬了原国民政府的商检法,并设立上海、天津和青岛等商检局。(7)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贸易部国外贸易司设立了商品检验处,统一领导全国商检工作,并在各地设立商检局。(8)1952年,中央贸易部分为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9)1959年,周恩来总理针对进出口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强调对外贸易必须“重合同、守信用,重质先于重量”。(10)1972年,针对出口商品质量下降等问题,对外贸易部发出“关于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的通知”。(11)1980年,将外贸部商品检验总局改为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中央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领导为主。(12)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更名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由外经贸部管理。(13)1989年2月2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4)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商检局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5)1903年,在中东铁路管理局建立了铁路兽医检疫处,这是中国最早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构。(16)1927年,天津成立的“农工部毛革肉类检查所”,是中国官方最早的动植物检疫机构。(17)1991年10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5年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更名为国家动植物检疫局。(18)1873年,在上海、厦门海关设立卫生检疫机构,这是中国国境卫生检疫的雏形。(19)1986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92年各地卫生检疫所更名为卫生检疫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1.1.3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1、1998年3月,国务院实施机构改革,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三检合一”。2、2001年4月10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时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分别管理全国质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第二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地位与作用一、国际贸易和交往活动需要检验检疫工作1.防止传染病传播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入境产品实行卫生检疫制度。对规定的、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法定检验对危险货物的安全性能,食品的卫生性能,装运食品的船舱、集装箱实行强制性检验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检疫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些商品实施的强制性检验。国家商检局根据外贸发展需要,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进出口商品,制定调整并公布《商检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凡列入该表的商品,必须实施法定检验。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1.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2.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3.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6.对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