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鼓励出口与出口管制措施•鼓励出口措施•促进外贸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出口管制措施主要内容一、鼓励出口措施和限制进口一样,鼓励出口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挖掘被鼓励的产业潜在的更大的比较优势;可能是为了增加出口,改善国际收支;也可能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满足相关利益集团的需要。因此,从16世纪的重商主义者,到当今世界的许多普通民众,人人常常认为,一国能够出口就是好事。为此,许多政府不惜通过各种政策来刺激出口。一、鼓励出口措施鼓励出口的政策分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两大类。那么与自由贸易相比,这些政策对贸易的作用如何?对生产者、消费者和国民总福利的影响怎样?本节将对一些主要的出口鼓励政策进行经济分析。(一)鼓励出口的贸易政策•1.出口信贷•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3.出口补贴1.出口信贷(ExportCredit)一国银行为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向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或进口国银行提供的优惠利率贷款。•主要用于金额大、期限长的商品(如船舶、成套设备)出口出口信贷的类别:*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中国进出口银行•所谓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出口信贷、担保等通行做法,来促进国产机电产品,特别是大型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西安代表处成立于1996年11月,是该行在西北地区唯一的业务发展窗口。•成立8年来,西安代表处共累计向西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红原航空锻铸公司等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22.44亿元,扶持转包出口项目30个,带动转包生产企业实现创汇3.4亿美元。•由于资金有了保障,陕西航空加工企业开始大踏步走向国际市场,全行业规模经济效益迅速显现。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担保对象:本国出口商或商业银行•担保项目与金额*政治风险:合同金额的85--95%*经济风险:合同金额的70--80%•担保期限*短期担保:6个月左右*中长期担保:2--15年•担保费用*费率较低•美国2005年农产品出口信贷担保3.出口补贴(ExportSubsidies)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3.1出口补贴的种类(1)直接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收入补贴间接补贴:包括低息贷款、外销退税、免费或低费为本国出口产品提供服务等(2)从量补贴:每单位补贴一固定数额从价补贴:出口总值的一定比例3.2出口补贴的经济效应出口补贴对各利益集团以及国民福利的净影响与一国被鼓励出口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份额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实行出口补贴的国家是贸易“小国”,其所面临国际价格是不变的,因此,实行出口补贴的政策不具有国际意义;若实行出口补贴的国家是一个贸易“大国”,其所面临的世界其余国家的需求曲线为一条斜率为负的、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其出口补贴将会引起国际价格下跌,因而会影响世界其余国家的生产和消费。贸易“小国”出口补贴的经济影响图中,PW为国际市场价格,在没有补贴时,国内生产为S1,需求量为D1,出口量为D1S1(D1S1=X1)。ES为出口供给曲线,ED(R)为世界其余国家的进口需求曲线,因为出口小国是国际市场价格的接受者,故ED(R)为一条水平线。现在假设政府对每单位商品出口给予s的补贴,由于补贴后商品出口的实际所得变为PW+s,故其出口供给曲线ES将垂直下移s至ES*。【只要PW(封闭经济的均衡价格-S),就出口。】由于生产者出口的实际所得从PW上升为PW+s,国内消费者必须付出相当于PW+s的价格才能保证部分商品留在国内市场而不是全部出口。由于补贴只是给出口的商品,要想在国内市场获得同样的收入,除了提价别无它法。国内价格上涨,生产者将扩大生产并增加出口,新的产量上升为S2。国内需求量则因为价格的上升而下降至D2。国内产量的增加和需求的减少,使得出口量从D1S1上升为D2S2(D2S2=X2)。由于出口补贴导致国内价格上涨,因此出口补贴的结果必然是消费者受损,生产者得益。图中,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b+c,政府补贴使政府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了b+c+d。政府支出的增加加上消费者的损失再减去生产者的所得,国民福利净损失为b+d。其中b为消费效率的损失,d为扭曲资源配置所引起的生产效率损失。贸易“大国”出口补贴的经济影响如果出口国是大国。出口补贴对国内生产、消费、价格及社会福利的影响方向与小国情形是相同的,但程度不同。图中,出口补贴前国内产量S1,消费量D1,出口量D1S1(D1S1=M1)。ES为出口供给曲线,ED(R)为世界其余国家对接受补贴产品的进口需求曲线。由于ED(R)是由世界其余国家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的,所以其形状与位置与出口国出口补贴无关。假设政府对每单位出口产品给予s的补贴,则出口供给曲线ES将垂直下移s至ES*。ES*与ED(R)相交,决定了国际市场价格从补贴前的P1下降至P3,出口量为M2。M2的出口量相当于无补贴的情况下国内价格水平为P2时的出口量。实际上P2正是出口补贴引起国内供给减少后的国内价格。在该价格水平下,产量上升为S2,需求量下降为D2,D2S2为出口量(D2S2=M2)。大国出口补贴的结果造成国际价格下跌,生产者虽然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每单位商品s的出口补贴,但由于出口商品价格从补贴前的P1下降为P3,所以实际所得P2(=P3+s)P1+s。由于国内价格的涨幅低于小国的情况,所以国内商品的消费量下降也不会很大。出口补贴后国内价格从补贴前的P1上升为P2,所以消费者蒙受了a+b的损失,生产者的利润增加了a+b+c,而政府则因补贴增加了支出b+c+d+e+f+g。政府支出加上消费者蒙受的损失扣除生产者的得益后,国民福利净损失b+d+e+f+g。由此可见,大国出口补贴所造成的国民福利损失要大于小国的情形(小国损失为b+d),大国比小国多损失e+f+g,e+f+g正是出口补贴所引起的贸易条件恶化使大国所蒙受的损失。因此,在出口已占世界市场很大份额时再使用补贴来刺激出口不是明智之举。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在货物出口时向出口货物的生产或经营企业退还该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中已缴纳的税金(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中间产品支付的关税)。•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在于避免对出口货物实行双重征税,保证出口货物以零税率出口。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在国际贸易领域,出口退税也是鼓励出口的一项重要措施。•零税率不仅免除最后出口阶段的增值税,而且通过退税使出口货物不含有任何间接税,从而使出口货物能够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出口退税是否属于政府对出口企业提供的优惠和补贴,国际理论界存在争论。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根据WTO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为了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世界各国分别采取了程度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有的比较彻底,有的则不尽彻底。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我国自1983年9月开始对钟表等17种产品及零部件退还出口环节已经缴纳的工商税,对缝纫机、自行车和电风扇等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增值税税率为零),其含义是货物出口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该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我国采取的是不彻底的退税政策。一方面对出口退税有明确的范围限制,针对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分别实行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不退税。另一方面即使在出口免税并退税范围内,针对国内需求和国家鼓励出口的程度不同,对不同商品出口规定不同的退税率;同时对不同的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退税方式。如:某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2003年上半年自营出口离岸价117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0万元。按规定,该企业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9%。则上半年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11700×17%-1200=789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11700×9%=1053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税收退额为1053-789=264万元。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随着近年出口高速成长,中央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到2003年底出口应退未退税总额达到3400多亿元,成为中央财政的一笔巨大的隐性负债。•另一方面,出口欠退税使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我一年骗取出口退税款2100多万•被判处死刑的汕头骗税分子黄文龙,说:•“我先是设立大兴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着成立8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出口欠退税的原因•出口欠退税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出口退税资金不能满足出口贸易增长的需要,但从深层次分析,是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1、出口退税结构不合理,不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2、出口退税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承受的能力。•3、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国内征收的增值税由中央财政统一征收后,返回地方25%,而退税却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2004: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基本原则:“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24字方针”。一、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这样,按现行出口结构、出口退税率全国测算,平均下降幅度为2.94%。2004: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二、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2004: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三、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建立共同负担机制,能够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利益与责任的统一,有利于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打击出口骗税违法行为。2004: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四、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退税率结构调整情况自2004年1月1日起,无论任何企业以何种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均按下列出口退税率执行。(一)现行适用5%和13%退税率的农产品,仍保持现行退税率不变;(二)现行适用17%退税率的产品,除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采矿用机械、程控电话、电报交换机、光通讯设备、医疗仪器及器械、铁道机车、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金属冶炼设备、航空航天器、印刷电路等产品仍保持17%的退税率不变以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服装和棉纺织品等;退税率结构调整情况(三)现行适用15%退税率的产品,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钢材及其制品、小五金、有机和无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玩具、鞋、钟表、陶瓷、化纤、橡胶制品、运动用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等;(四)现行适用13%退税率的产品,除了以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