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一、建筑中的防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设计时尽量考虑自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2.0m2;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5、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6、高规: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二、机械防烟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如果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2.1建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当计算结果与下表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h)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5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16000合用前室13000消防电梯间前室15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5m×2.1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2.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下表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h)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层25000--30000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32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消防电梯间前室<20层15000--20000消防电梯间前室20-32层22000--27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27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8000--32000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6m×2.0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当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应为25~30Pa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1个。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层设置1个。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中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三、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建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中庭;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2、高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3、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4、机械排烟系统中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5、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四、排烟金属管道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更多通风工程类文章请关注上海风野复合风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