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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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道路工程—道路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等)中有关道路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⒈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⒉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⒊设计图纸(总图及其它图纸)是否完整齐全⒋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⒌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⒍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⒎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路线部分⒈道路标准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计算行车速度符合规定⒉道路平、纵线形符合规范⒊道路宽度及建筑限界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⒋道路交叉口(平交和立交)满足视距要求⒌沿河及受水浸淹的道路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⒍对超出规范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4路面及路基部分⒈路面结构组合满足相应使用要求⒉路面抗滑性能满足规范要求⒊路基(含加固处理)设计符合规范⒋挡墙设计符合规范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论证5广场、停车场、杆线、交通安全设施⒈广场、停车场设计符合规范⒉杆线和地下管线设计符合规范⒊交通安全设施满足规范和使用要求6抗震、排水、环保⒈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⒉道路排水设施满足规范要求⒊重要路段或居住区道路考虑防噪声设计7公众利益⒈采取保护文物、古迹、名木、古树等措施⒉道路横断面设计考虑足够的绿化面积⒊道路(含辅路)两侧进出口设置合理⒋道路设计考虑公交换乘和人行过街设施⒌无障碍设计符合规范2、道路工程—道路监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中有关城市道路监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道路监控部分1、设备所用电源是否稳定、可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容量是否满足要求,重要设备是否由UPS供电,UPS设置、选型、容量是否合适2、各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仪表及电气元器件选型、开关整定、管线配合、防护等级、环境特点等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3、接地方式、接地电阻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防雷等级及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对电磁干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抗干扰措施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是否标准化、模块化且成熟可靠7、设备选型、配置及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系统功能需要,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消防、环保1、隧道、收费站、服务区、控制中心、加油站等重要场所消防设计是否符合GB50116-98的规定2、通信系统通过天线发射电磁波对周围产生电磁辐射是否符合GB8702-88的规定3、通信系统的微波设备对周围辐射值是否符合GB12638-90的规定4、各设备产生的噪声是否符合GBJ87-85和GB12348-90的规定5、蓄电池废酸排放是否符合TJ36-79的规定5其它1、各设备是否选用部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2、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结构构件、材料3、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3、道路工程—道路照明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中有关城市道路照明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道路照明部分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公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照明灯杆间距应根据灯杆高度(H)、道路宽度(W)、灯具的配光性能以及对照明质量的要求设置2.道路照明应采用高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3.道路照明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4.采用高杆灯照明方式时,应优先选择升降式高杆灯设施,并符合JT/T312的要求5.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水平应高于通向路口每一条道路的照明水平;T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灯6.道路转弯处的灯具不得安装在直线路段灯具的延长线上;在急转弯处的灯具应使驾驶员能看清缘石、护栏以及周围环境7.立体交叉的照明应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诱导性,不产生干扰眩光。交通复杂路段的照明应适当加强8.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的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桥梁照明应防止眩光,必要时应采用严格控光灯具9.铁路道口应有足够的照明,其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能识别道口、交通标志、路面标志线与其他障碍物。灯光颜色不得与信号灯颜色混淆。铁路道口铁轨两侧各30米范围内路面的亮度(照度)与均匀度应高于所在道路10.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使行人能发现路面上的障碍物,相遇时能彼此识别面部,能识别居民楼的楼号标牌,有助于行人确定方位和辨别方向11.照明灯杆采用金属灯杆时,应采用热浸锌或铝喷涂,对灯杆表面进行防腐处理3、道路工程—道路照明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2.低压照明线路的末端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90%或不应低于始端电压的95%13.可触及的金属灯杆和配电箱等金属照明设备均需保护接地,所有金属灯杆法兰盘和配电箱等金属外壳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4环保、节能1、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节约能源的最佳方案2、道路照明灯具效率不得低于60%,应选用低耗能的镇流器3、气体放电灯应在每套灯具内安装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4、除居住区道路和少数街道以外,均应实行半夜灯5、道路照明设计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与环境协调5其它1、设计中是否使用了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材料2、设计中是否使用了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四)城市桥隧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城市桥遂工程—桥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铁路等)2002版中有关城市桥隧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设计文件总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基础部分1.勘察资料满足结构设计所要求的范围2.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承载力要求3.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变形要求4.桥梁结构基础设计依据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并满足稳定性要求5.桥梁明挖基础埋置深度符合规范要求6.桥梁结构基础满足防洪要求并进行冲刷计算7.不良地基处理方法符合合理性、安全性要求8.对抗震不良地质及土层进行特别设计及处理9.台后高填土或相邻建筑物的附加荷载对桥梁基础安全性及使用条件的影响满足规范要求4结构部分1.桥梁总体结构体系选择合理2.桥梁上部结构体系稳定3.支承系统在施工各阶段及使用过程对上部结构体系能够形成有效约束4.结构计算模型正确5.荷载标准选用正确,符合相应的标准及强制性条文6.桥梁基础及结构构造满足船只、车辆撞击的安全性7.桥梁、隧道、通道等结构的净空满足行人、行车、铁路、航运等规范的要求8.混凝土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9.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并满足规范的变形控制要求1、城市桥遂工程—桥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0.钢桥结构整体及局部稳定性满足规范要求11.材料强度验算满足规范要求12.桥梁结构按规范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13.异型桥梁结构(斜桥、弯桥)的特殊分析及安全措施14.特大跨径桥梁(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应进行非线性分析15.特大跨径桥梁(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应进行抗风验算16.对特殊腐蚀地区已进行腐蚀介质的调查及检测分析17.对特殊腐蚀地区有保证结构耐久性采取的措施18.确保结构施工过程的安全性,施工方法合理可行19.施工控制对结构安全有影响时,设计文件有否明确的施工控制要求20.明确新技术对施工过程的特殊要求21.对超出规范及强制性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2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论证5防洪、抗震、消防1.桥梁防洪标准选择合理,符合相关规范2.进行必要的水文分析计算3.合理确定抗震等级4.合理确定抗震设计参数5.按规范或采用专用软件进行抗震计算6.按抗震等级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7.基本烈度大于9度地区应进行专项研究8.对抗震危险地段及不良土层的处理方法合理9.桥梁是否满足消防净空要求10.隧道是否满足消防要求11.通道及地下结构是否满足消防要求6公众利益1.桥上有无不允许通过的管线2.工程使用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及措施3.工程使用过程中振动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及措施4.人行道栏杆高度及栏芯尺寸的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5.人行道栏杆结构强度及刚度的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6.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法规及标准说明:1.审查范围包括城镇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结构、停车楼(库)等。2.审查机构对于设计方提供的计算书,将就其计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审查计算模型及计算深度是否能够保证结构的安全。3.对于非常规的特殊结构,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审查。2、城市桥遂工程—隧道通风、照明与供电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公路部分)2002版中有关城市桥隧工程的隧道通风、照明与供电专业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设计文件总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隧道通风1.隧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2.隧道内空气中影响行车安全的有害物浓度应低于允许的标准值。3.隧道通风方式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选择较为安全、经济和运营维护方便的通风方式,同时考虑火灾对策与排烟措施。4隧道照明1.隧道长度超过100米的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隧道,应设置白天的照明设施。2.隧道照明应以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情况确定设计亮度。白天照明的隧道,其照明区段的划分和路面最低亮度可按规范JTJ026-90中图9.3.2和表9.3.2设计。隧道内基本照明及夜间照明按规范JTJ026-90中表9.3.3设计。当隧道外有路灯照明时,隧道内路面亮度值不得低于露天路段亮度的2倍。3.隧道内应急照明必须有独立的供电系统,照明亮度值不得低于基本亮度值的1/10。4.隧道内设置紧急停车带时,停车处亮度应按基本亮度的1.5~2倍设计。5.隧道供电系统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经济合理。6.设置通风、照明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应设独立的备用电源。7.隧道内通风和照明以及事故用电应各自设置单独的回路。通风和照明供电的控制开关应集中设置在隧道口宜于操作处。8.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电气有关规范及标准5公众利益1.长、大隧道必要时应设置报警、消防及其他应急设施。2.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材料。3.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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