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九年八月前言本规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写,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并针对重庆特点,加强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管理。本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编写,并针对重庆的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补充和规定:——概况中,对各专业设计基本情况增加了一个简要的归类说明,以便日后查询。——针对重庆的特殊地理条件,对场地环境、边坡、基坑等增加了设计内容要求。——细化了抗震设计要求,对抗震概念设计作了一定规定。——增加了消防设计中对结构专业的要求。——根据重庆特点,对住宅建筑的节能设计,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本规定由重庆市设计院负责解释。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为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9]126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设计、建设及有关单位:为加强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高初步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在总结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已有建设成果和成熟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上述规定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编制单位负责解释。各单位应根据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我委勘察设计处及编制单位。二oo九年八月三日目录1总则……………………………………………………………12设计说明书……………………………………………………12.1概况……………………………………………………12.2总平面…………………………………………………32.3建筑……………………………………………………52.4结构……………………………………………………72.5给水排水………………………………………………112.6电气……………………………………………………142.7采暖通风与空调、热能动力…………………………202.8消防……………………………………………………242.9人防……………………………………………………272.10节能……………………………………………………292.11环境保护………………………………………………352.12概算……………………………………………………362.13需说明的问题…………………………………………523图纸……………………………………………………………523.1总平面……………………………………………………523.2建筑………………………………………………………543.3结构………………………………………………………563.4给水排水…………………………………………………563.5电气………………………………………………………573.6暖通及动力………………………………………………591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初步设计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1.3本规定所指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由初设文本和初设图纸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初设文本中包括初设说明、节能计算书、概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注:涉及结构安全及消防隐患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供结构计算书和消防计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2设计说明书2.1概况2.1.1反映整个工程状况的鸟瞰图、效果图或模型照片。2.1.2工程概况: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各专业特点等内容,可按表2.1.2填写。表2.1.2工程概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业主方建筑性质建筑面积(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高度(地上/地下)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业主方建筑抗震设防分类类别建筑场地类别建筑抗震设防裂度主要结构体系是否高切坡(深基坑)是否超限高层人防保护等级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污水量电力安装总容量动力负荷概算总造价备注2.1.3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应贯彻的国家政策、法规。2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文号或名称、方案文件等,并应在说明书后附件。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灾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节能、轻轨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7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2.1.4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原则。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2.2总平面2.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依据资料及批准文件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2规划许可的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车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3工程地形图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4凡概况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2.2.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区位,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已建或现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2概述场地的地形地貌(如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按多少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等,山丘位置、高度、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3描述场地内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地下洞室,以及保留(包括名木、植被、古迹等)、拆除的情况。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数,如湿陷性或涨缩性土、地裂缝、岩容、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2.2.3总平面布置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2说明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预留发展用地的考虑。3说明建筑外部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2.2.4竖向设计1说明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和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2.2.5交通组织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位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最小纵坡等)。4说明绿化设计情况,如绿地面积、覆土层厚度等,并符合相关要求。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情况。2.2.6综合管网1说明市政管网现状与城市规划管网的相互关系、位置、能提供的容量大小等技术参数。2说明或用表格列出本工程总用水量、总污水量、总天然气用量、总冷(暖)负荷量、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2.2.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2.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规划条件比准方案初步设计备注1总用地面积h(m2)2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m3地上、地下可分列3建筑基地总面积h(m2)4道路广场总面积h(m2)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5绿地总面积h(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6容积率7建筑密度%8绿地率%9小汽车/大客车停车泊位数(室内/室外)辆室内室外应分列10配套公建m2小区住宅设计时应注明各类配套公建的面积等2.3建筑2.3.1设计依据1表述设计中适用的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2表述设计中适用的地方规定和技术标准。3必要时说明引用的其它规定和技术标准。2.3.2设计说明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结构选型和对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5说明能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6简述建筑立面造型(建筑形式、风格、建筑色彩处理等)、建筑群体与周围的空间关系。2.3.3简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或逐个描述方法作综合说明。表2.3.3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项目名称备注编号建筑防火等级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下室防水等级项目名称备注建筑构造及装修墙体地面楼面屋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外墙面2.3.4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2.3.5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他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内容的必要说明。2.4结构2.4.1设计依据1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包括名称、编号、年号与版本号等)。4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及相关专业的本工程设计资料。5建地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且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7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8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2.4.2设计安全标准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5地下室防水等级。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与耐火等级。2.4.3场地分析和地勘报告分析1简述场地基本情况;判定建地是抗震有利或不利地段;是否存在高边坡或高切坡;场地是否稳定;有无潜在的滑坡、溶岩等。2简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主要土(岩)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土的压缩模量、土(岩)的变形摸量、岩体裂隙的分布状况和发育状态、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及特殊地质条件等的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等。3对地勘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2.4.4主要荷载(作用)取值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2风载:包括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3地震作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4温度作用:包括升(降)温和有关系数。5地下室浮力有关设计参数。6其它特殊荷载。2.4.5地基基础及环境设计1地基处理方案。当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并阐明处理方法是否满足实际要求。2基础设计所采用的岩(土)力学参数。3基础选型说明。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及持力层名称,当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深基坑基础,应说明基岩开挖方式或支挡方式。4环境处理方案及支挡(放坡)形式简述。对于高切坡(深基坑)应编制单独的送审报告。5必要时应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等的影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