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20171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7〕30号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等15项标准(详见附件)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附件:废止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2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3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建技〔1999〕89号4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7〕77号5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有关费用计列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8〕259号6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中建设管理其他费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81号7关于发布《铁路铺架工程补充定额》及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149号8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9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批复铁建设函〔2010〕1058号10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2〕245号11关于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控制网测量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7〕116号12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7〕137号13关于铁路建设施工监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9〕79号14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建设〔2010〕151号15关于进一步明确设计概算税金计列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1〕18号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6日2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号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3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二、编制方法。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7.“检验试验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移入“企业管理费”。8.修订了设备购置费的组成内容。9.“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增加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税金和设备购置费税金的计算方法。10.修订了“其他费”的组成内容,增加了“设计文件审查费”和“利用外资有关费用”等内容。三、其他编制说明。增加了“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四、附录、附表。4修订了“综合概(预)算章节表”和“概(预)算表格”。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办法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技术总负责人:郑健安国栋主编单位:中国铁路经齐规划研究院参编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金强付建斌刘永俊王李刚何燕邹庭洪刘孟山罗运良杨国庆岳彤星冯郧平谢继昌孙鹏宇李成栋张静陈树鑫单向华刘柏刚钟明琳张化南张桐林陈祥李闻吴炜胡国荣孙长江米振宇王会琴邢淑琴主要审查人:严贺祥周孝文曾会欣吴明友吴克非覃武凌刘燕李伟王中和孙国新唐小平徐川胡毅徐涛汪国权潘思远戚国锋李夏初王旭永吴刘忠球李胜利王少坤赵民有孙贵江秦小素陈开校陈家川刘成杰张新文郝成林梁晓燕沈建东俞琛刘忠旗雷书华范向东11总则1.0.1为适应我国铁路基本建设的发展,规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和管理。1.0.3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总预算。1.0.4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配套使用。1.0.5设计概(预)算编制应按本办法规定,正确引用相关定额,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并结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节省投资。1.0.6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的,有关评估评审费用等由委托评估评审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承担,不应纳人铁路工程设计概(预)算。1.0.7设计概(预)算应按统一表格编制,表格样式详见附表。使用时不得对表格样式及表格内序号排列顺序进行修改。1.0.8对于本办法未涵盖的特殊施工条件下的建设工程,可另行制定补充办法及相关费用定额。1.0.9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市场决定。22编制方法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按单项概(预)算、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三个层次编制。2.2编制范围及单元2.2.1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总概(预)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一般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若遇有以下情况,应分别编制总概(预)算,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汇总总概(预)算。(1)两端引入工程,与项目有关的联络线、疏解线等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总概(预)算。(2)铁路枢纽、编组站、物流中心、动车段、动车运用所、综合物业开发相关内容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3)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统一定额的旅客站房及站房综合楼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4)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铁路局(公司)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预)算外,尚需以铁路枢纽为界,分别编制总概(预)算。(5)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总概(预)算。(6)一个建设项目,如由两个及以上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其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预)算,该建设项目的汇总3总概(预)算应由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结合项目需要划分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施工图总预算编制单元原则上应与初步设计总概算编制单元一致。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范围综合概(预)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预)算一致。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单项概(预)算是编制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的基础,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重大、特殊工点概(预)算费用的主要文件。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外运杂费、价差、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和税金。设备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设备费、设备运杂费和税金。编制单元应按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划分,结合综合概(预)算章节表的要求,分工程类别编制。其中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指最大基础水深在10米以上的桥梁或有100米以上大跨度梁的桥梁或有正交异型板钢梁等特殊结构的桥梁)及高桥(最大墩高50米及以上),4000米以上或有辅助坑道的单、双线隧道,多线隧道及Ⅰ级风险隧道,机车库、县级及以上旅客站房(含站房综合楼)等大型房屋以及投资较大、工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单项概(预)算。2.3编制深度及要求4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应与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容的深细度相一致。2.3.1单项概(预)算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的单项概(预)算编制深度见表1。表1单项概(预)算编制深度表序号设计阶段工程类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路基土石方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根据设计土石方调配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2路基附属工程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3桥涵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4隧道及明洞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5轨道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6房屋根据工程数量,采用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根据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7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根据设计标准和数量,采用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根据设计标准和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8给排水、机务、车辆、动车、工务、站场、其他建筑及设备等根据设计规模、结构类型、设备能力及工程数量,采用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根据设计规模、结构类型、设备能力及工程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9其他工程按详细工程项目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规模与数量采用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按详细工程项目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规模与数量采用预算定额编制2.3.2综合概(预)算根据单项概(预)算,按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的顺序进行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其章号及名称应保留,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调整。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综合概(预)算时,应5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2.3.3总概(预)算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总概(预)算时,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2.4定额的采用2.4.1基本规定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工程类别的编制深度要求,原则上采用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编制。2.4.2旅客站房及站房综合楼的房屋工程等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编制,其工料机价格及单项概(预)算中的各项费用标准应配套采用。2.4.3对于现行定额未涵盖或不适用而建设项目急需的工程,应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编制补充单价分析。2.5章节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划分2.5.1章节划分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16章36节,编制设计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各部分和各章费用名称如下:第一部分静态投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6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第十三章价差预备费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第十五章机车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