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渣班组劳务分项承包合同协议书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满足项目部的各项要求,优质、安全、高效的完成工程任务,甲方将3#隧洞出口的洞室出渣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一、施工承包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隧洞轨道式出渣;承包内容:将隧洞开挖后的洞渣运输至图纸规定的弃渣场或项目经理部指定的位置;二、协议单价出渣量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不同围岩工程数量表分别计算,每立方米23元(大写:贰拾叁元整),甲方承担材料、机械配件、油料等。三、双方义务与责任(一)甲方义务与责任;1、提供扒渣机、电瓶梭车,保证隧洞口至弃渣场之间的运输道路使机械能正常通行;2、提供生活用电、施工图纸及技术服务;3、提供班组所用住房及床板,其中被褥及生活用品、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4、机械油计量按照实际加油量计算,单价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在班组承包费用结算时扣除。(二)乙方义务与责任;1、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且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台电瓶梭车正常出渣,若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甲方的误工,甲方有权罚款(延误时间超过一小时按照每小时500元罚款处理)。乙方同时要承担修理机械等引起的误工损失。2、扒渣机、车辆配件的维修,轨道铺设、挂风筒布全部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规范完成。3、负责将隧洞开挖后的洞渣运输至图纸规定的弃渣场或项目经理部指定的位置,若未按照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弃渣,所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负责清理运输过程中遗落在便道上的洞渣;4、服从甲方领导、现场主管、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包括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现场技术人员),对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500元;5、乙方车辆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借与他人使用,要求乙方上班时间必须及时,接值班人员通知后10分钟之内必须到达现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6、只允许乙方带一个家属为班组做饭外,其余员工家属不允许进驻施工现场,甲方不承担带班人员及炊事员工资;7、在工程实施期间,为达到文明施工的目的,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的各种检查,对属于自己范围内的工作面、生活区必须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平的要求;8、乙方应该承担驾驶员违规操作和车辆故障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乙方承担隧洞内倒车过程中所造成对甲方的损失。9、乙方无法完成所承包任务时,将扣除一月的所有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四、付款方式结算与付款方式与本作业队各班组承包工费结算与付款方式相同,即每月5号—10号结算上月班组承包费,同时扣除第一个月班组承包费作为信誉保证风险押金,待工程结束后与最后一个月班组承包费一并付清。五、安全责任1、乙方应教育操作工人珍惜生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提高防范意识。若在作业中违规作业,盲目施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经济赔偿,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惩处;2、员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各班组之间搞好团结,严禁喝酒、赌博和打架事件发生,每发生一起个人打架事件,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每发生一起班组之间打群架事件者,视情节轻重每班组各罚款2000-50000元。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4、所有员工进洞必须派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洞,发现一次罚款50元。5、班组要加强宿舍和食堂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和电源插板,违者罚款50-200元,对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6、班组要对所用的机械设备在本班组下班之前堆放整齐,不能影响下一班组的正常施工和造成安全隐患,对不服从管理和乱停乱放者,每次罚款100元。7、班组长要加强对自己员工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偷盗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偷盗事件,除没收所偷盗物品以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该物品价值5-10倍的罚款。8、全体员工外出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班组人员外出必须向班组负责人请假;对因没履行请假手续在工地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及当事人自己承担。9、所有罚款由项目经理、现场主管、值班人员监督落实,发现后直接在现场开罚款通知单找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项目部财务,在班组工费中扣除,如班组负责人拒绝签字,此罚款单依然生效。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做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待本隧洞工程打通后自动终止,每份甲乙双方方负责人必须签字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二期工程二标段项目部甲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