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cu.k=Mfcu=sfcu=fcu.min=λ1=/λ3fcu.k=λ4fcu.k=fcuk+λ1sfcu=λ2*fcu.k=53050.561.0649.7λ2=/34.528.5//(MPa)(MPa)(MPa)λ3=1.15(MPa)(MPa)(MPa)(MPa)λ4=0.9549.750.350.450.052.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试件组数10~1415~19≥200.00.00.00.00.00.00.00.00.0λ11.151.050.950.00.00.00.00.00.00.00.00.0λ20.90.00.00.00.00.00.00.00.00.0试件组数<C60≥C60λ31.151.1λ4149.712345678912345250.349.750.350.45052.4350.4450552.4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法合格判定系数如下表:0.95符合设计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要求,评定合格。试块组数设计强度平均值标准差最小值合格判定系数评定数据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非统计方法统计方法每组强度值:(MPa)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如下表:0.8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6789123456789123456789123456789123456789说明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强制性条文第7.4.1条规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第10.1.3条要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附录C的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附录D的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不应小于14d,日平均温度为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冬期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第3.0.19条规定: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1组。4.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5.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3)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4)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1组。6.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确定。7.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第5.1.3条,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如下表:试件组数10~1415~19≥20λ11.151.050.95λ20.90.85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第5.2.2条,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法合格判定系数如下表:试件组数<C60≥C60λ31.151.1λ410.对于重要柱梁节点、叠合梁后浇筑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每工作班其标养试块及同条件试块,不应少于1组。0.95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附录C的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附录D的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不应小于14d,日平均温度为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冬期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1组。4.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4)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1组。6.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确定。7.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10.对于重要柱梁节点、叠合梁后浇筑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每工作班其标养试块及同条件试块,不应少于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1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