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组织体系中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受业主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为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和监理招投标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驻地建设要求第一条、监理驻地建设应参照项目部建设中关于办公、生活设施的有关要求满足日常办公、生活需要,还必须配备与召开工地会议相适应的会议室。第二条、驻地监理办公室上墙基本内容:1、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证书(如有):2)、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监理人员含2寸背景红色的照片、姓名、职称、监理岗位职务、监理资格证书编号)。2、监理工作准则:1)、监理工作原则;2)、监理工作(岗位)职责。3、监理工作图表:1)、工程概况及必要的工程平、纵面图;2)、工程质量控制图;3)、计量支付程序;4)、工程进度图(含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5)、天气晴雨表;6)、考勤表;7)、其它。第二章监理人员考勤及变更第三条、监理部人员考勤制度1、无特殊事由,监理人员应常驻工地,其总监、总监代表每月驻工地应不少于22天,各专业工程师每月驻地应不少于22天。2、监理部应每天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记录,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记2录报公司。3、监理部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须办理请假手续,总监、总监代表请假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由公司批准,各专业工程师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监理部签署意见,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监理部批准,报公司备案。4、总监、总监代表不能同时请假,应至少有一人在工地负责日常事务。5、监理人员请假期满应签到销假,否则按擅自延长假期处理。第四条、监理部人员变更审批办法1、变更审批原则:1)监理部驻地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能变更;2)监理部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人员变更理由充分合理;②替换者的资质条件,包括工作经历、学历、职称、职务以及年龄优于或等同于被变更者。2、人员变更审批范围:1)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由公司审批;2)监理员变更由监理部报公司备案。3、人员变更审批程序:1)总监、总监代表变更:①由监理单位书面向公司提出变更要求(函):②监理部填写监理人员变更审批表报公司、业主项目部,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公司在收到审批表后14天内予以审批。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程序:由监理部填写监理人员变更审批表报公司、业主项目部,经业主项目部审核后,公司在收到审批表后7天内审批。第三章监理单位的违约监理受公司委托,全过程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如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正常履行合同要求或存在以下行为时,公司将视为违约课以违约金、没收保留金直至清退出场。第五条、人员出勤及变更31、监理人员未能满足驻工地的最少时间,公司将课以每人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2、监理人员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岗位或擅自延长假期,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每发生一次课以2000元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发生一次课以1000元违约金。3、按规定必须旁站监理的岗位,每缺岗一次课以1000元违约金(旁站项目详见《质量监理旁站项目》)。4、监理人员变更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并应向公司支付以下金额的审查费违约金。监理部总监变更50000元(总监理费用的5%)/人.次;总监代表变更30000元(总监理费用的3%)/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10000元(总监理费用的1%)/人.次;监理员变更3000元(总监理费用的0.5%)/人.次。未经业主审批同意监理单位自行变更监理人员将课以上述金额2倍违约金。监理第六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1、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验、抽查。接到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现场检验。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若无故超过24小时才检验,每延误一次,给监理单位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后,课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属于监理人员个人原因的,要求监理单位在三天之内撤换当事人。2、监理应按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材料用量进行考核,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考核成果随同计量支付月报一并上报,若不认真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则课以监理单位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属于监理人员个人原因要求监理单位撤换当事人。3、抽样频率(包括平行试验的频率)达不到要求或弄虚作假,经检查核实,课以监理单位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补做有关试验;试验资料有误,或资料整理达不到要求,课以监理单位500元/次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在三天之内更正有误的有关资料。4、施工单位报来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实地不符,监理工程师未作复核或更正,每发生一次,对监理进行警告,累计三次警告后,要求监理单位在三天内撤换计量工程师并课以监理单位10000元/次的违约金。属4弄虚作假、多计重报者,每发生一次,除按上述时限撤换计量工程师外并课以监理单位2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人员变更课以相应的违约金。5、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资料或补充完善设计资料,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范及原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或重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数量和变更项目是否成立进行核实,若监理工程师不审核或审核不认真,图纸和数量的错误未予以纠正,则课以监理单位10000元/次的违约金。6、由于监理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按下列情况课以违约金:1)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课以500—5000元的违约金。2)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间的事故,造成较大影响,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课以5000—75000元间违约金,并通报批评。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视其性质和失职的程度,课以75000元以上违约金、通报批评,直到中止合同。7、对照业主的计划工期(按业主与施工单位合同为准)工期每滞后一天,按监理合同价的1‰课以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8、上级主管部门或工程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通报批评,视性质和通报等级,每次课以3000—10000元违约金。9、在日常的检查中,在同一施工段两次发现同样问题的给予批评,第三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课以3000-20000元违约金。10、工程交工验收未能达到质量目标,公司将对监理单位扣监理合同价2%的质量保证金。11、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或因其职员失职、渎职,公司将视情节课以O.3%~5%的违约金,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失职、渎职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1)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员拒绝接受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或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工程事故,或向施工单位私自安插施工队5伍,或工作期间徇私舞弊者;(3)监理对施工单位未及时下达指令,或监理不力造成进度缓慢,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劣者;(4)出现质量问题,不查清原因,不追究责任者;(5)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造成安全事故者:(6)监理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旁站,或跟班检查,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检验申请未及时到现场,事后又没有复检而造成质量问题的;(7)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工程师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的图纸或指示,造成承包单位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的。第七条、违约金的支付与使用1、以上违约金按每月所发生数额由监理单位在下次计量支付前向公司直接支付,否则暂停支付监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