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秀峰区委组织部李飒爽2018年5月11日一、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注意把握以下4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区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特点,结合实际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基本原则(一)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要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深入考察,着重看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慎重发展”的基本含义是:(1)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3)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均衡发展”的基本含义是:(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使发展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2)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和群体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3)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三)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1.有利于克服盲目性和被动性,避免大起大落。2.有利于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根据党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的改变,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订发展党员计划,通过综合平衡、分类指导,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我区在这方面重点实施了发展党员“三大工程”,即发展青年党员的“源头工程”、发展农村党员的“双培双促”工程和在高知识群众中发展党员的“双培”工程。3.有利于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四)坚持入党自愿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如果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五)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发展党员工作(六)禁止突击发展突击发展党员,是指违反党章规定,不坚持党员标准,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容易只考虑某种需要,不顾客观可能,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如个别学校为利于学生就业,在他们即将毕业时突击发展党员。也有极少数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突击发展党员。这些做法都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七)反对“关门主义”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大量的社会各方面阶层的先进分子积极要求入党,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朝气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以致各项工作都上不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实践表明,“关门主义”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三、工作实务2014年5月新修订的《细则》将发展党员过程分为五个阶段:(一)申请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五个阶段又包含着25个具体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流程2、党组织派人谈话1、入党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入党申请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入党申请书一般不需要重复写。3、入党申请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2)称谓。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3)正文。主要包括: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表明入党愿望;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写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这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4、手写,2000字以上。1、递交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一般情况下,接受入党申请的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在1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1)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2)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3)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2、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签名盖章后呈交党支部,存入入党申请人档案。1、递交入党申请书2、党组织派人谈话发展党员工作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培养教育考察5、指定培养联系人4、上级党委备案1、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程序:①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②党支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③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④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工委备案。3、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①明确推荐和被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②采取多种方式。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4、群团组织推优:①明确推优对象。工会主要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②严格推优程序。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1、备案材料内容:①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②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③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2、上级党工委应对上报的备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意见。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备案同意的,党支部决议通过时间即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培养教育考察5、指定培养联系人4、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不能做培养联系人。2、培养联系人既可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情况。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培养教育考察5、指定培养联系人4、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培养教育方式:①指定培养联系人经常进行帮助;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③予以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检查完成情况;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⑤开展集中培训。2、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3、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4、做好接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材料转交调入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培养教育时间连续计算。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全面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培养教育考察5、指定培养联系人4、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党员工作流程7、确定发展对象9、确定入党介绍人8、上级党委备案10、进行政治审查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1、发展对象一般经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不满1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因个别特殊情况,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按程序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虽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1年,也可列为发展对象,但要从严掌握。2、确定发展对象程序:①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党支部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③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⑤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有党总支的,还要先由党总支进行审查。发展党员工作(1)备案材料: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2)上级党工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备案意见一般应书面通知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注意:确定发展对象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程序上有所不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先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而确定发展对象的时候,必须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7、确定发展对象9、确定入党介绍人8、上级党委备案10、进行政治审查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1、党组织应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党委负责同志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不能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入党介绍人。2、犯一般性错误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可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犯严重错误(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则应另换他人。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任,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应重新确定。7、确定发展对象9、确定入党介绍人8、上级党委备案10、进行政治审查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1、政审的主要内容: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